塔玛是我在美国实验室遇到的一个犹太女孩,她是美国人。
但是父母带着她在以色列长大,等到她在以色列读到高中毕业了,然后在那里大学毕业,再来美国来读博士。她很喜欢运动,特别是篮球,她读大学的时候还是当时以色列国家队的篮球队员。
对于这样一个犹太女孩来说,又爱读书,又是美国国籍的人,再加上在以色列长大,自然而然她的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强。因为性格开朗,又爱运动,再加上英语本来就是她的母语,所以她的交际能力也很强,认识很多的教授,而且乐意和那些教授沟通。所以对各个教授的实验室的情况就特别了解,知道那个教授实验室需要人。
当时他们实验室因为老板的经费有限,没有办法再雇佣其中的一个技术员了,而那个技术员又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中国人,一个女孩子。塔玛就告诉了这个中国女孩子,那个教授实验室需要人,而且她也向那个教授推荐这个技术员,最后中国女孩在老板的推荐下和塔玛的引荐下,顺利地换到了那个实验室。
后来塔玛还专门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因为我认识那个中国女孩。所以这个犹太女孩很有意思,不但乐意帮助人,而且也很愿意居功。这是和我们中国人不一样的地方。我们中国人常常很低调,帮助了人不会到处去宣传。而塔玛不一样,她可不想让别人不知道她帮了别人的忙。
我遇到她的时候是她在弗罗里达大学读博士的时候,那时候是她最后一年,快要毕业了。
毕业前都需要把自己的文章发表在杂志上,她当时的文章投了一个很不错的期刊,影响因子有8、9,快要到10这样的水平。那是一个不好发表文章的杂志,是做肿瘤细胞的的一个很有名的期刊,cancer cell。
所以她写完文章,让老板修改,修改完以后她拿去投,当时她抱怨说老板修改的不好,还不如她自己写的好,只听到她和实验室资深的博士后在聊天,老板听到了说,那你就改回来吗,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写吧。
就这样塔玛自己又把文章改回来了,然后就去投稿了,很快审稿意见回来了,她又补了一两个小数据,文章就发表了。
本来嘛,老板是中国过去的留学生成长起来的,哪里有她一个一直在用英语的美国人对英语掌握的更精到呢,所以对于她对老板修改她的文章的不满,老板也最多就是哈哈大笑一下过去了,让她自己去做,省的自己还要浪费脑细胞。
所以塔玛毕业前文章就发表在了很好的杂志上,然后就开始准备答辩的事情,顺便去了几个学校面试做博士后,好几个学校都要她,因为她发表了这么好的文章。她的目标就是以后要做教授的。
因此她后来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做博士后,那个学校要比佛大排名靠前很多。凭着她的能干,相信她以后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毕竟她是美国人,而且还要加上她又是一个犹太人,那么聪明能干的人,想必她后来的发展也不会差很多。
他们实验室还有一个博士后是一个伊朗人,一个来自伊朗的女博士后。那个伊朗人的性格就不像塔玛那么强势,要温柔很多,但是也很有耐力和韧性,可以称的上是一个有耐心和韧性的人。
明天再讲她们这几个做科研的女博士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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