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经历了太多太多,一切就像是一场缠住人不放的梦魇。我想要找个真正无人的角落,用我受过伤的右唇,含住自己的小指,不再压制,任泪水划破眼睑。
小煜是这一年里我新认识的朋友,他的脸庞上绽放的笑靥总是甜美得像不经世事的幼童。他像曾经的菲菲一样照顾我,晚上带我回他的住处煮大碗的方便面给我,在我不吃晚饭的时候把他妈妈做给他的蛋饼硬塞给我,还会因为我的一句话就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上帮我交话费。我想说感激的话,却总是说不出口,但是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得。我不知道我和他能不能像以前的朋友一样那么长久,但我依旧感激,他给我的,哪怕最短暂的温暖。一个人身边的位置仿佛剧场的排椅,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多,有人来,就终究会有人离开。这是我在2007年的一次次别离中得到的感悟。人世更迭,身边的朋友换了又换,而我依旧我行我素,百毒不侵,因为我始终记得一位朋友在临别时写给我的话:越是朋友们都不在一起了,我们越要好好的。这是我与所有朋友之间谨守的承诺。我要所有人好好的,哪怕我们相隔天涯,再也说不上一句话。
平日里我是一个话特别多的人,说起话来口沫横飞,手舞足蹈,很吵很聒噪,甚至和最不投机的人也能说上半天废话。其实并非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只是害怕寂寞。尤其是在身边没有朋友的时候,这种恐惧来得尤为强烈,像加大了剂量的毒药一般,发作起来撕心裂肺。没有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唱歌写文字消磨时光,在冬日且尽的午后,一遍一遍地问,谁来杀死我的孤独。
2007年我喜欢上了叶蓓的歌,没有缘由。以前只会听朴树像个孩子一样吟唱自己白色的孤独,却不明白叶蓓嘹亮的蓝色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意义。许多年以后终于明白,蓝色,代表的是像天空一样的没有边际没有穷尽也问不出缘由的忧伤,这种色彩,一旦沾染,便再也无法抹去。在夜色里叶蓓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独自在一座雪山顶峰唱歌的孩子,脚下是纯净而冰冷亮得刺眼的积雪,四周是深得看不见看不见谷底的悬崖峭壁,叶蓓的声音就这样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嘹亮像狂躁的雪崩,所有积存的白色都落了下去,那一重淡淡的忧伤像蓝色的潮水一样一点一点漫上来,渐次淹没了所能看到的一切。很多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听着叶蓓的歌声入睡的,听她用忧伤的嗓音唱青春无悔,唱纯真年代,唱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然后我就做了那一个场景比《后天》还要宏大还要有震撼力的梦,清晨醒来的时候,抬头看看被夹在建筑物之间的那一寸天空,我的眼前就会突然飘出许多带着童年记忆的云彩。
我的记忆总是很轻易地就可以把我带回几年前,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很乖的孩子,穿朴素的校服吃妈妈买的豆沙面包背双肩的书包坐两路公车去学校。可是一转身我就长大了,长到以前的小床再加上一节沙发都已经睡不下。于是我经常感叹世事沧桑人生如梦。于是我经常在叶蓓的歌声中守着我的小惆怅回忆往事。
许多听惯了流行音乐的人甚至已经不再知道叶蓓的名字,我一个人躲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听着最后的校园民谣,独自祭奠自己心目中,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这一年我听磁带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去碰那些硬邦邦的塑料盒子。床头的磁带只剩下了两盒,《青春无悔》和班得瑞的《日光海岸》。前两年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花掉了很多很多的零花钱,现在它们被放在我写字台的大抽屉里,从莫扎特到王菲排了整整的五排,长时间未动,落了满满的一层尘埃。看到的时候会很快地把目光移开,不愿意去触碰,甚至不愿意与它们有目光的接触。可是当我一个人躲在黑夜里的时候,对自己曾经的狂热,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悔意。日子,依旧像流水一样,义无反顾地继续。
初三的时候时候在济南买过一台松下的CD机,烤蓝色的机壳,很小巧。那个时候这种器物对于我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奢侈品,虽然价格并不夸张,却花掉了我积攒了整整两年的稿费。深夜的时候我就抱着这样一台机器把头蒙在被窝里听音乐,恍惚中会有抱着厚厚一叠汇款单的感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以这样一种防御的姿势靠在床上,任音乐流水般的划过心底的河床,然后在梦境中一点一点晕染开各种华丽到极致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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