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同“导”,参看前面道千乘之国时解释。之:指后面的“民”。政:政令,行政手段。道之以政:倒装句,应是“以政导民”,意思是以行政手段管理民众。
齐:准绳可以对齐,这里引申为统一衡量、约束。刑:刑罚。以刑罚手段约束民众。
民:民众。免:避免。无耻:不感到良心上的耻辱,即没有耻辱心。
这段话的意思是:
夫子曾经说过说:以行政手段治理民众思想,以刑罚手段约束民众行为,民众会避免受到刑罚而相互安居,但在良心上会变得逐渐没有耻辱感。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格:《礼记·缁衣》中有两段,其一“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其二“言有物而行有格”。郑玄从第一个“有格心”解释,认为“格心”与“遁心”相对,既然“遁”是远离,那么“格”就应该是亲近的意思,杨伯峻、李泽厚遵从郑玄的观点;何晏在《论语注疏》中取第二个“有格”,解释为“正”,即行为归于正派;在后来的宋儒不在以《礼记》为参考,而解释为“至”,即“达到”的意思,张居正、钱穆遵从宋儒的观点。
我认为,孔子本段话重点是“有耻和无耻”,而孔子并非反对行政和刑罚,再者“有格心”和“有遁心”,文中并没有表明孔子对这个是持相反的观念,《礼记》中的讲法是不要暴政,这点司马迁在《酷吏列传》中作了详细的阐述,这里不再延伸。人民的耻辱之心也并不是一下就丢掉的,德治与法治,自古就是两种同时运用在治理国家、管理民众的手段。统治者一方面给出大家的道德低点,这个点是比法律的高点要高,如果每个人都按照美德要求去自己,那么人与人之间也会产生和谐美妙的关系;另一方面给出了大家的行为底线,如果有人损害了他人利益,超越了本分,那么还有刑罚让他重新“找齐”,以保证民众的基本利益。
所以我以为何晏的解释是对的,格就是行为的“正”,引申为守规矩。啰嗦了这么多,其实就为了解释这句话:
依靠道德来治理民众思想,用礼仪的方式来约束规范民众行为,民众心里就会有耻辱感,并自觉在行为上遵守规矩。
治理国家,其实就是管理人的过程;同样,管理企业、管理团队也都是管理人的过程。在初创阶段,可以依靠共同的道德来维持,但随着时间推移,人员更迭,就需要其他诸如法律、行政手段来管理团队。而且这个过程不可逆,一旦某些方面脱离了道德、礼仪的约束,再想回归道德、礼仪,除非重新洗牌,否则基本不可能。下面举个小小的例子来说明一下。
一个幼儿园,学校每天下午5点放学,每天总有那么三五个接孩子放学的家长迟到,导致学校的老师不能准时下班,因为只要有一个学生没被家长接走,老师就不能离开。后来学校领导想既然不能准时下班,不如定个制度,凡事迟到的家长一律罚钱,这样家长就不会迟到了。结果事与愿违,本来每天有三五个迟到的,现在每天不但没有杜绝,反而增加到十几个,而且老师下班的时间更加推后了。后来分析原因,之前的政策,家长迟到后还背负了很大的道德压力,尽管请假不容易,也得匆匆忙忙往学校赶,到来以后还总觉得对不起老师,现在既然罚钱,家长迟到就没有道德上的压力,大不了给点钱,这就是“无耻辱之心”了。学校再想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基本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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