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复见如初别

作者: 余重山 | 来源:发表于2019-04-06 07:17 被阅读0次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今宵苦短,且饮且歌。泼墨此生,淋漓成性。秋风借力,谢复见如初别。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既然你昨天去看了黄河,便用这首起个头。黄河滚滚东去,你我的二三事,也终于在冲刷中和解,能提笔写几句当作笑谈。你昨天问我某事“弄啥嘞”,你要是知道之前两三年关于对你的心路历程大概也得问这么一句。

          散文和诗很不一样,我这人写诗是奔着别人看不懂去的,千百的绕肠也要深深深几许,看起来云淡风轻最好。散文不一样,好像一写散文,情感就不加掩饰地喷薄出来,文字根本无力掩饰,思来想去也找不出意象来比拟。

          要不再直接点,三年了,我依然爱你。

          我和她是高中三年同学,一年多一点的同桌。高中刚进去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傻子,在日记本上写讨厌别离,写孤独,写这新地方根本就不适合我。但没过多久我就认识了好几个朋友。

          现在回过头想想,大概除了我家,没什么地方是适合我的。有别人的地方,我便格格不入。

          话接上头,我初中没同桌,只能隔着走道和隔壁挤眉弄眼,所以对同桌期待已久。很神奇的是,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对近距离接触没有反感,正好是认识了她。

          我和她彻底熟起来是因为少女的隐秘心事。交换秘密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和初中好友的写信习惯也转移到她身上。一张又一张的信纸,我忘了我都写了什么了,但无非是那些痛苦与幸福。

          我那时候真喜欢她呀,她侧脸的样子好看极了。双分的中短发,现在看似乎是有些土的,但我那时很迷恋她头发的弧度,时常侧过去盯着她看。真是喜欢她,也喜欢那个还是小孩子的自己。

          这种喜欢是单纯的,小孩子的喜欢,也许是因为她好看,也许是温柔又可爱,也许只是因为我和她最熟了。总之缺点都不经意地被剔除,光打在她身上,整个人都是闪亮亮的。

          事情变化是高二,换了班,但我们还是在一起。那个学期我住了校,于是便形影不离起来。虽然童话里在一起总是个好结局,现实往往并不如此。尤其是我这种渴望着个人空间的人。

          虽然有这种做借口,但实际上还是我变了。如果把我的心理年龄打几个节点,高二那年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

          我开始厌恶她。但她仍是那样快快乐乐的样子,会拉着我的手去吃饭。可能是夏天到了,她拉着我的那只手变得黏黏糊糊的,使人发热,这热从手,胳臂,冲入脑袋,轰地炸开。

        我日渐不想和她待在一起。时间久远了。我并不记得自己那时候在想什么,只是偶尔想起来会觉得自己很过分。想想,这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背叛,女生的友谊总是要敏感细腻许多。

        于是显而易见地,我和她分离开来。我躲避着和她有关的一切,换位子也未曾拒绝。等我缓过劲来,班上的课间有时喧闹,偶一回我在离她很远的地方,看见她孤身一人。

        蝉鸣渐起,温度蛰伏许久呼的卷席大地。我高中那个学校压力不大,临至高考也没怎么紧张。但离别之情在空气中渲染出来,混着漾边的依依杨柳。

        情感如洪流般迸发,冲击着不大的教室。

        最后的一个午间,趴在桌子,我给她写下:“你总是最好的。”

        不知为何她说要给我寄生日礼物。以此为契机,我便和她聊起来,她说这礼物送得不错。

          不,其实我一直想着她,只是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给她看傻鸟,随意发个表情包当做问候,嚷嚷我那无聊的感情问题。失眠时和她打一夜电话,一起沉迷减肥和学习。

            我直到大学才意识到人和人的关系总是需要好好培养的,有偶一回的很喜欢都是很难的事 ,况且我还是喜欢她。

            写到这就该停笔了,进入成年的那一刻,少女的那番心事倏然远去。普通成年人类的友谊被我拾起来,安稳的放在一个盒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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