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理论形态的自我意识。
这是“学术上”的概念。倘若置于现实生活中加以应用,特别是应用于个人,是可以这样“通俗上”说的:个人对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就是个人的哲学。化作一个成语就是“自知之明”,这就是哲学。由此,“哲学”就不再“神秘兮兮”了,简直“明白透顶”了!也就不再“没用了”,而是“大有作为”了。
但是,“自知之明”的“哲学”何其容易?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人际关系”上的“理解”问题,特别是“误解”。误解何以发生呢?探究一下,是可以有一个基本的透视的。甲乙两人,甲误解了乙,要么是甲没有真正全面“认识”乙,要么是甲比较全面地认识了乙而乙却是自己不懂得自己——自知之明的程度低。反过来说,乙误解了甲,也是同样的逻辑。中国有句老话“旁观者清”,这在“概率”上该是90%以上了,因此,误解之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自己不懂得自己”,反倒是说“别人不理解自己”,这不能不说是荒谬了。当然,中国还有句老话“知子莫若父”或“知父莫若子”亦可。当然,这话放在家庭里用是自洽的,普适于人际关系中就不太恰当了,但其中的逻辑却是大为普适的——长期在同一个组织机构中相对待的人,恐怕是比兄弟姐妹之间的了解与把握更为准确了,不是“远亲不如近邻”吗?
故而,消解“误解”,根本在于加强“自己懂得自己”——自知之明。这就需要哲学了。个人的哲学修养愈厚重,“自我意识”-自知之明——“自己懂得自己”的程度愈高。如是,不仅“理解他人”的水平高,“误解”的发生率也会降低的。当然,“感性与理性的矛盾”是人类永恒的存在,“误解”也是永恒存在的,只是不要更多于“熟知”中发生而已。
误解往往构成伤害。按“西方哲学”讲则是:“永远不要伤害一个对你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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