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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书房#《国语集解》笔记61:音乐就是The Force

#红书房#《国语集解》笔记61:音乐就是The Force

作者: 我叫陈庆红 | 来源:发表于2019-07-26 07:53 被阅读3次

    国语·周语下·第七则

    周代七律,伶州鸠解释完其来源,又继续交代武王如何为音律命名。

    原文

    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以夷则之上宫毕,当辰。辰在戌上,故长夷则之上宫,名之曰羽,所以藩屏民则也。

    笔记

    周二月。四日癸亥,武王大军到达牧野。当晚陈师扎营,还没结束就开始下雨。当时周人将雨理解为天地神人协同应和的结果。终于,在夷则律相应的时辰上排阵完毕,正好与辰星相应。那时辰星在戌位之上,所以就以夷则律为主,称之为羽,用以保护屏藩民众。

    布阵定曲,今天从小学生运动会开始,或更早,就开始在音乐中进行队列动作,音乐与人的连接是人与原力的连接。

    原文

    王以黄钟之下宫,布戎于牧之野,故谓之厉,所以厉六师也。

    笔记

    继续定音律。

    武王在与黄钟律相应的日子里陈兵于商郊牧野,所以称之为厉,用以激励六军。

    激励的励,从厉从力。黄钟在下,所以叫下宫。黄钟养气养德。

    原文

    以大蔟之下宫,布令于商,昭显文德,底纣之多罪。

    笔记

    杀纣王,进入商王都后,武王在大蔟律下宫调对应的日子里,发号施令,昭显文德,起底纣王的罪行,所以命名为宣,表示宣示三王的德行。

    运用了The Force!

    原文

    以无射之上宫,布宪施舍于百姓,故谓之羸乱,所以优柔容民也。

    笔记

    返回故土后,武王在与无射律上宫调相应的日子里,发布政令施惠于百姓,所以称之为嬴乱,用以宽容优厚地对待百姓。

    还是运用了The Force!

    第七则完。

    国语·周语下·第八则

    景王既杀下门子。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惮其牺也。”遽归告王,曰:“吾见雄鸡自断其尾,而人曰‘惮其牺也’,吾以为信畜矣。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抑其恶为人用也乎,则可也。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也。”王弗应。田于巩,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未克而崩。

    笔记

    周景王没有嫡子,已经立了太子子猛,又打算重新立王子朝,所以先杀了子猛的师傅下门子。(为下门子感到心塞。)这一则就发生了杀了下门子之后。

    周大夫宾孟是子朝的师傅,来到郊外,看到雄鸡自己把自己的尾巴给弄断了,好奇嘛就问了身边人,身边人说:“害怕被捉去祭祀了。”大概祭祀是要完整的公鸡,少一根毛都不行。

    宾孟平时很受景王的宠爱,也知道景王打算废子猛,立子朝,看到雄鸡自断尾巴,想起子朝,赶紧跑回去跟景王说快立子朝。

    他说我看见了雄鸡把自己尾巴弄断,身边人说这是害怕被抓去祭了。我以为这就是牲畜的本能。

    宾孟看来穿上冕服,有点像牺,公鸡漂亮的羽毛!公鸡为牺牲本是荣誉。从人的角度来看,这倒贴切!华服跟羽毛有同样的符号学意义。

    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把外人像牺牲那样尊宠确实有祸患,但把自己人像牺牲那样尊宠有什么害处呢?言下之意就是尊崇外人可能像公鸡那样,老子自断尾巴不干了!

    公鸡不想为人所尊崇,所以自断其尾,这是可以的。但人可不是这样,让自己人为牺牲(上位),才是对的。宾孟这是让景王赶紧诛杀单穆公,用自己人。在宾孟看来,单氏家族历代高官,让单穆公自断尾巴,不要这尊崇是不可能的。

    这里首次看到“王弗应”三个字,之前都是不听,这次是不回应。不回应不是不同意,而是不留话柄,意思懂了,但是害怕正直的大臣。

    景王打算立子朝,单穆公这样的正臣是不可能同意的。

    之后周景王在河南巩县田猎,让公卿都跟着,打算在田猎过程中干掉单穆公。这是惯用的套路,冒顿单于杀父亲,也是利用打猎的时候。还有不少命案也发生在以打猎之名,行杀害之实。结果景王还没动手,自己驾崩了,死因是心病。

    这一年是鲁昭王二十二年。

    这一则我引用了全译版本的《周语》部分译文,但是总感觉哪里不顺,或许是对当时的背景不太熟悉。

    明天是《周语下》第九则,周语的最后一则,然后去山东鲁国。在书上周游列国,看看各色人,有意思。

    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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