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边或者朋友列表里,有没有这样的人?
他们天天嚷着写书,从不见书写出来。别说出版了,连个万字以上的word都没有。不过,他们照常以写作人自居,晒晒读书、聊聊文坛。偶有千八百字发在微信上,三两朋友读读,赞也不点,也就这样了。你见过没?反正我见过,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经常扒翻小说课类的书。这么丢人的事,我的朋友鸡毛就从来不干。可我就好这口,它既能给你归属感,又给你进步的假象,何乐而不为。这类书似乎隐藏了一个强大到混蛋的逻辑:会吃才会做饭、会花钱才会挣钱、会读书才会写书。所以,它们大多是在讲读小说,不是讲写小说。猛一看,很怪。就像美食节目,不告诉你怎么做,偏教你怎么吃。它似乎就认定了,一个不会写小说的人,不是技法不够,而是他压根没见过“好小说”长什么样。
毕飞宇的《小说课》,我刚读完。书写的很细、很耐心,有人说片汤话多,的确有点。毕飞宇给了一个阅读小说的标准:借助仿写、重写,更换语境,发现文本中的反逻辑之处,迎头痛击,挖出隐藏的信息,随后,用一两万字完成这次解读。
回头想想。这等于把一本书,当作两本书来读。一本是你手里捏着的、由文字组成的、看得见的书,另一本是由“飞白”组装成的、看不见的书。看得见的是故事,看不见的是文学。他认定这种有意或无意中的“飞白”,暗含大量信息。像白日见鬼一样,他断定作者在月黑风高夜,偷偷挖坑,埋下了金子。书中自有黄金屋。为什么读书?源于读者与作者之间互相信任的传统,就像一种行业规范。
书中,毕飞宇多次感慨“耐心”的稀有。一方面,他感慨当下物质癫狂时代,人们“耐心”品质的丧失。一方面,他描述自己阅读经验中,“耐心”的回归。“大概从前年开始,我每年只读有限的几本书,慢慢地读,尽我的可能把它读透”,或是“在我四十岁之后,有一天夜里,我半躺在床上再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被这句话吓得坐了起来”。
惊讶之余,我们可以断定“吓得他坐了起来”的是“陌生化”的美,毕飞宇在书中承认“难度会带来特殊的快感,这快感首先是一种调动,你被“调动”起来了。”什克洛夫斯基说,艺术的目的是要人感觉到事物,而不是仅仅知道事物。艺术的技巧就是使对象陌生,使形式变得困难,增加感觉的难度和时间的长度, 因为感觉过程本身就是审美目的,必须设法延长。布莱希特火上浇油,剥去这一事件或人物性格中的理所当然的,众所周知的和显而易见的东西,制造出对它的惊愕和新奇感。这不正是《小说课》读书的路子吗?
为了增加阅读难度,作家要挖坑、讲黑话、打黑枪、玩黑科技,无所不用其极。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作者对读者细读热情的信任。如果读者细读之后,一无所获,发现作者只是写了个请假条类东西。或是,作者认定读者不会细读,绝望之余,放弃挖坑。如此类推,表面看,再无人对“坑”感兴趣,内心深处却是对对方耐心的互相失望。或者说是读者与作者互相信任传统的消失。作为读者,你不信任作者。你也就不可能拿起笔时,信任你的读者。你不可能在对自己失望的同时,又对别人充满信心。你压根就不信任对面那个看不见的人。要是我觉得没人会读这些字,我会大晚上的,趴餐桌上写这些吗?要是我不相信我的朋友鸡毛会一句一句地扒,我会吓得一遍遍地改吗?如果你觉得压根没人读,你为什么还要写呢?难道这不是一件很傻的事吗?
再退一步,即便你的朋友鸡毛不看,就你自己看。自己不也是一个读者吗?只要有人读,你就没有理由不认真写,否则你哪有脸面要求别人信任你?你不会写,因为你读书的样子,看起来压根不相信这件事,却又想要用这件事去欺骗别人。你自己都不信的事,你说服别人去信,这种事说起来你信吗?
可以说,毕飞宇的《小说课》,讲的不是读,也不是写,而是重拾读写的耐心和信任。他愿意继续相信,读者、作者的过招,能够传递有效的东西,不是搞传销,不是玩情怀。《小说课》从初、高中学过的小说入手,复活深藏在我们记忆中的东西。“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如果取消这种“有”的可能,我们的记忆就是欺骗。读写是对“真意”存在的信。如果我们不再互相信任,捉迷藏还有什么好玩的呢?再认真想想,金矿从不因无人去掏而不再隐藏,那又是多么大的“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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