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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无得无说分第七

《金刚经》无得无说分第七

作者: 海儿3344 | 来源:发表于2020-09-24 10:16 被阅读0次

    【序文】
    此分主要是要破除我们对佛相、法相的执著而说“无得无说”。如来借用“如来已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吗”和“如来真的说过什么法吗”两个问题来详解并破解凡夫以为物可得、法可说的执著。佛所说的及所证的法,是没有定性可以取著的或可以说的。凡事心有索取,口有所说,一切都是自性空的,所以名为“非法”;一切法非法的无为空寂,也还是不可取不可说,所以又说“非非法”。因此说“无得”,以破事、理二障;讲“无说”以破语言文字之障。有智慧者,即言语离言语,即名相离名相,知得即无得,知说即无说,可谓悟中道第一义谛。一切圣贤都是因证离一切言说,平等一味的无为法而悟道,但是所修虽同而所悟不同,所以虽同依此修证,但浅深不等,才会显现差别。总而言之,无为法离一切戏论,在证觉中都无可取可说,而三乘圣者的差别,却依无为法而施设。

    【原文】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注释】
    圣贤:“圣人”与“贤人”之并称。圣,即具有正理的意思,指证见谛理,舍去凡夫之性,发无漏智而证理断惑,属见道的人。贤,即善和之意,指见道以前,调伏自己的心而远离恶的行为的人;谓凡夫离恶而未发无漏智,不证理亦未断惑,是见道以前的修行人。

    无为法:又称“无为”,与“有为法”对称。指非由因缘所造作,离生灭变化而绝对常住之法。

    【译文】
    佛陀又问:“须菩提,你意下如何?如来已证得了无上正等正觉吗?如来真的说过什么法吗?”

    须菩提回答说:“就我所了解佛所说法的义理,没有固定的法可以叫做无上正等正觉,也没有固定的法为是如来所宣说的。什么缘故呢?因为如来所说的法义都不可以执取,也不能用语言诠释,它不是佛法,也不是非佛法。为什么呢?一切贤圣皆因为在所了知的无为法方面,因证悟的深浅不同而有深浅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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