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琼瑶关闭了脸书。
这出家庭闹剧的第二幕,算是谢幕了。
跌宕起伏、未完待续的大戏
话说两个月前,琼瑶在脸书上发布给儿子、儿媳的公开信,表达了“尊严死”的愿望。这封信引起关于临终关怀、过度医疗等问题的讨论(我也曾以此为契机,推荐过美国医生阿图·葛文德的书:《最好的告别》)。
一时间,网络上一片赞叹之声。这出戏的第一幕,欢欢喜喜地落下去了。
没想到第二幕一开场,剧情急转直下。
原来,琼瑶的丈夫平鑫涛因患老年痴呆症而长期入院,近日已无法进食。针对是否插鼻胃管的问题,琼瑶和三个继子女平云、平莹、平珩产生了重大分歧:
琼瑶主张尊重平鑫涛本人的意愿,不插鼻胃管。因为,平鑫涛在彼时神智清醒的状态下已写信,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实际上,琼瑶给儿子陈中维写信,也是受到丈夫的启发)。
平鑫涛的三个子女则坚决主张插管,无论如何要挽留父亲。
4月28日,琼瑶发布文章《鼻胃管——撕裂我、击碎我的那根管子》,引发了双方的掐架。
5月2日,平云在脸书上发表《一封沉重的公开信》,愤而反驳琼瑶的观点,捍卫三个子女的立场。信中指责琼瑶在生活中的种种戏剧化表现,还牵扯出五十年前父亲陷入婚外情、琼瑶第三者插足,给他们和他们的母亲所造成的伤害。
琼瑶随即发表《给平莹、平珩、平云的一封公开信》,痛陈当初认识他们的父亲就是一个错误,表示“万念俱灰,也不再相信人间有情”,同意把丈夫交还给三个继子女。
这场“网络直播”中,双方各执一词,互相攻击,俨然一出家庭闹剧。
争吵、争执、争论的一般套路
这原本是他们的家事,无需外人置喙。但是,既然双方都采取公开信的形式表达立场,甚至不惜公布个中详情,那么我们可以把此事作为样本,分析分析家庭纷争的一般模式。
假若不带情绪和预设立场地来看这件事,你会发现:它在中国人的各种家庭纷争中很有代表性。
甚至不只是家庭纷争,各类争吵、争执、争论其实都是同一个套路:
第一步:回避问题,避免和对方的观点正面交锋;
第二步:攻击对方这个人,暴露其人格瑕疵,占领道德高地;
第三步:攻击对方的主观动机,力证对方动机不纯、别有用心;
第四步:逻辑偷换,既然对方这个人就有问题,那么对方的观点根本就不值一驳。
至此则争吵结束,获胜者洋洋得意。失败者却感到自己“一败涂地”,因为连整个人都被否定了嘛。争吵双方从此结下仇怨,不复当初感情。
可是,当初的问题呢?谁还关心当初所争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对与错,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件事和“琼瑶是个什么样的人”没有半点关系
看穿了其中套路,你再回头想想这件事,会有恍然大悟之感:
第一步,琼瑶坚持尊重平鑫涛的个人意愿,并拿出其亲笔信作为证据。但是,平云只是抓住信中的一个字眼:“病危”,认为父亲说的是“病危”时不可插管,而现在尚未“病危”,所以可以插管。
这就是虚晃一枪,回避问题。
想想,平鑫涛写这封信的原因,就是害怕失智后不能自己做主。请问,他是为了——
A.从技术上说明:什么时候可插管、什么时候不可插管;
B.从态度上说明:不愿意用插管的方式,延续失智的生命。
这道选择题也太好答了,平云是故意答错的吧。
第二步,平云提起陈年旧事,试图从个人人品根基上击垮琼瑶。他在信中坦承:
“身为子女,我们从来不曾忘记当年发生过的种种事情以及自己母亲所受到的种种委屈和痛苦。”
他还批评琼瑶行事感情丰富、戏剧化的特点,把琼瑶打扮成网友口中的“抓马女王”。
这就是攻击对方人格,占领道德高地。
第三步,平云指责琼瑶坚持不插管的主观动机是:无法接受父亲的失智。
“对于您来说,父亲得了‘失智症’,不再记得您,无法对您说爱,就是‘没有灵魂的肉体’,就不值得活下去,不如去安乐死。”
这种对对方主观动机的攻击,虽然纯属他的臆测,却极富杀伤力。
第四步,就不用再说了,平云完胜,琼瑶“一败涂地”。两人的观点根本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就直接按照平云的主张办了。
有意思的是,琼瑶本人和各路看客都非常吃这一套。可见,这种套路真的是洗脑圣品啊!
争论中,琼瑶已经忘记了捍卫当初的观点——要尊重平鑫涛的个人意愿,她忙着去证明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而各路看客则忙着笑话琼瑶都八十岁了,还当自己是“小公举”、是“抓马女王”,笑话琼瑶写言情小说入戏太深。
可是,可是,可是,这件事和“琼瑶是个什么样的人”有半毛钱关系吗?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能证明一个人是极恶劣的人,也无法由此证明Ta的观点就是错的。
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有这样的觉悟了: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
这件事只关乎:人的自由意志该不该得到尊重?
世界上最难学会的一件事是:就事论事。
虽然我不赞成婚外情,也不喜欢行事戏剧化的人,但是,在插不插管这个问题上,我完全赞同琼瑶的观点。
道理非常简单,根本无需争论:人有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应该得到尊重。
在公开信里,平云攻击琼瑶说:
“您一直念兹在兹插鼻胃管的事,但其实真正的重点始终不在于究竟要不要插鼻胃管这件事,而是我们跟您对于父亲值不值得继续活下去的认知不同。”
平云说得义正辞严,但是他忘了:琼瑶对这件事的认知根本不重要,他们三个子女对这件事的认知也根本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平鑫涛本人对于“值不值得继续活下去”的认知。
每个人所能够接受的最低生活质量,是不相同的。
在《最好的告别》一书中,阿图·葛文德提到,有一位患脊髓肿瘤的病人认为“只要还能看电视足球比赛和吃巧克力冰激凌,就足够好了。”
他拿相同的问题去问自己的父亲,父亲却表示,他不能接受身体完全瘫痪、全靠别人照顾的生活。“绝不,”他说,“那样还不如让我死。”
再比如,对我来说,活着的本质是头脑活着。如果还能吸收信息、思考问题,那么即使高位截瘫,我也愿意活着;反之,头脑完全糊涂,即使四肢健全、行动自如,那我也不愿意继续。
我不能拿这个标准往别人身上套,但是,我绝对有权利拿这个标准做自己的主。
翻遍世界各国的民法,你不会找到一例例外:生命权的主体是公民本人。
所以,回到平鑫涛这个例子,他已经明确表示了:不愿意用插鼻胃管的手段延续失智的生命。这就是他本人对于“值不值得”的回答。
他本人的意愿是唯一重要的。
你可以不赞同他的观点,但你必须尊重他本人的意愿。
在关乎自己生死的抉择上,他本人不该成为没有话语权的局外人。
最终,我们也会成为当事人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若躺着的那个是我们自己:
饶是你温文尔雅、意气风发,终有一天还是会成为一个物件,任人安排。你的肉身承受着痛苦,别的人却决定着你的生死。
这真是个令人发怵的前景。
要知道,做出这个决定,有的人是为了爱;有的人是为了“孝子”的名声;有的人是为了几十年的恩怨情仇尚未忘记……天下之大,有什么样的人都不出奇。
世上的事,并不全都是为了爱,虽然我们嘴上说是如此。
所以,我赞成“尊严死”,而且认为:“尊严死”应该尽早立法。
在美国从医30年的华裔医生张玉 蛟(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的胸部肿瘤临床放疗主任)在《三联生活周刊》上撰文,介绍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
美国政府和法律界人士建议民众在身体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明确一个指定代理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或者专业律师),并进行公证。这个指定代理人可以在他们失智或无法做决定时,为他们做决定。
法律界人士还鼓励老年民众在神智清醒时,做一个生前预嘱(和遗嘱是不同的概念),明确:当你失智后,希望人们怎样对待你的身体,关于是不是接受急救、插胃管、插气管、电击等。
在美国,对于做了生前预嘱的人,人们会严格执行Ta的生前预嘱。
如果病人没有生前预嘱,也没有指定代理人,那么,有权利做决定的人依次为:第一是配偶;第二是子女;第三是父母;第四是兄弟姊妹。
张玉蛟医生的话很有道理:
“无论一个国家的文化习惯如何,其实人性都一样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主意是正确的,也有自己的私心。因此按照法律程序来操作,就少一些争论,少一些伤害。”
但愿,我国能早日出台相关法律。
但愿,每个患者都能少一些痛苦。
但愿,每个家庭都能少一些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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