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幼尊卑难道就比上下级行政更具有合理性?这个长幼尊卑比上下级更反人性。什么几世同堂相比分家来说,更是落后的不要不要的。几世同堂,婆媳关系,兄弟关系,妯娌关系,祖孙关系,柴米油盐,马勺碰锅台,整个一团乱七八糟的。比如说,两口子行个房都得担心着。所以,分家各过,非常合理。由于分家,家庭人员的摩擦,降低到最少,反而可以促进和谐的家庭关系。一家子吃大锅饭,口味不同,难免挑三拣四,时间长了,又是滋生矛盾的开端。尤其是在产权方面,各人挣钱是要交到一起呢还是各自持有?所以这些都是基本的日常生活。
法家思想不是超前,而是来源于生活。说法家关于父亲偷儿子财产,或儿子偷父亲财产的例子,不恰恰说明,这是保护家庭伦理,保护各人产权的具体体现么?老爹的财产是老爹的,儿子的财产是儿子的,这个难道违背家庭伦理?相反,正是儒家思想的所谓长幼尊卑,所谓无违孝,确立了父在家庭中的绝对极权专制,所以连孟子都说,不推恩不足以保妻子。在儒家看来,父权的绝对专制性,对自己的妻,子仅仅是推恩的施舍。孟子基于极权专制的推恩施舍,基于家庭的推恩模式,推衍成所谓的王道仁政。分给百姓几亩地,依靠统治者的不忍之心,来行仁政。这是三岁孩子的智商啊。统治者的不忍之心,就算他真不忍心,你儒家爱有等差,自己的儿子都分三六九等,到百姓那,剩下什么?说法家搞六亲不认,依照儒家的意思,长幼尊卑是认六亲?家庭成员没有财产权只能依靠父推恩于妻子是认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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