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岁后回归村落,刘亮程觉得好像又回到了从前的生活:他又可以听到树上的鸟叫、风刮过树叶的声音,或是一粒尘土落在地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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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程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著有《一个人的村庄》《风中的院门》《凿空》《虚土》《捎话》等。《今生今世的证据》《寒风吹彻》等被选入高中语文教材。此次讲座受到了校内外师生及家长的热烈欢迎,10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在城里生活了20年之后,作家刘亮程搬到了天山脚下一个废弃的村落。他在一个大冬天偶然间拣到了这个村子。村里一半的村民都搬走了,只剩余老人以及旧房子。他觉得这里很好,安静、空气好、降水也足,还在那里收购了一个学校。说是学校,其实已经废弃多年,早已变成了一个羊圈,教室里也全是厚厚的羊粪。他把羊粪清出去,把房子收拾出来,把学校改成了书院。
在村子里,他没有什么相识的人,只认出了院落里长着一种草——这是一种喂猪的草,叫做灰条。小时候他在村子里,遍地都是这样的草;如今他乡再见此草,仿若故友重逢。“你在那样一个环境中碰到一棵草,它跟你一块长老,叶子黄落籽粒饱满,任何人从任何一株草木身上,都可以找到物我之间的联系。”刘亮程说。他认识草木的方式,不是像法布尔《昆虫记》里那样科学的、分析性质的,而是文学的、物我两忘的;所以对于草木,在百科全书的科学解释之外,他认为应该还有着一重文学解释——这,就是文学家的工作。
“比如蒲公英草,虽然自然百科全书里对蒲公英有几行字的解释,但是它存在于天地间,它把自己的种子飘到天涯,又在相反的一场风中被刮回来,散落得漫山遍野都是黄花。”他说,“那样有生命、有灵性和心灵的蒲公英,是二三百字能说完的吗?”
刘亮程觉得自己不是那种“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类型的作家,他的观察发生于多年之前、无意之间,他的写作也通常要持续多年: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写了七八年,眼下的小说《捎话》也写了五年。对他来说,参加那种行程紧凑、目的明确的作家采风活动是非常痛苦的。有些作家在旅游车上就把文章写完了,剩下的时间就完全空闲出来,他却没感觉,等到有感觉已经是多年以后了。“现实主义作品讲究及时性,但文学怎么会有及时性?所以我觉得,其实真正的好文学是在多年之后。”
刘亮程说,“当下的生活都是用来过的,不是用来想的。时间过去多年,你还能想起来,还能从时光的尘埃中把那个东西展示出来,那个东西才突然成了文学。”
我不知道中国作家的心灵方向在哪里,一部长篇小说从开头到结尾讲一个人世间的故事,塑造人物的曲折命运,营造惊天动地的事件,靠故事的机器来碾压人性、压榨人性。
碾压人性?
刘亮程:人成为故事机器里的入料,当人性被压榨尽之后,并没有我们期待的神性出现。如果作家心中有神性,就不会那样去碾压人性,而会有一个更高的追求。很多小说从开始到结束,一点都没有提升,像一个大爬虫,没有抬头的仰望,没有精神的拯救和信仰。看俄罗斯文学,震撼人的是精神拯救,它的文字在朝上攀爬。
作家要清楚自己小说的精神走向,他要通过小说把这种精神带到什么层面上,而不是把怎么故事终结掉。假如没有那种精神的追求,一部小说在什么地方终结,我觉得都是可以的。假如一部长篇小说,写了几十万字,精神还在原地踏步,哪怕写再长都是短篇。
谈乡土文学:“农村是城市的垃圾场,文学中的农民也是作家倾倒人性垃圾之处”
刘亮程:我们现今的乡土文学其实都是农村文学。按照我的界定,我们现实的中国大地上只有农村,乡村变成了一个远去的文化概念,只是一种文化和精神存在。它存在于《诗经》时代,唐宋诗词、明清笔记以及我们山水国画之中——乡村沉淀为一种文化记忆中的基因。
在我的感知和理解中,所有事物都不存在生命和非生命的区别,哪怕一粒尘土和一根木头,皆可从它们身上感觉到心灵——我们人类叫心灵,不知道一根木头叫什么,但是肯定能够感受到。在那样漫长的时光中,你看到时间经过一个人,也经过一个木头,你在慢慢地长大衰老,身边那根木头也在不断的腐朽苍老。在同样的时间中,人和自然相看两不厌,这样的不厌,必定是两颗心灵的相遇——人的和自然万物的。这种思想贯穿我的《一个人的村庄》,直到后来的写作。
以上部分内内容源于界面新闻
《一个人的村庄·人畜共居的村庄·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炖了肉剥了皮。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人你,你还能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以前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末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 ,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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