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把前两个月在图书馆里借的书还了,就两本,还欠了图书馆7块钱。
还的时候,我有点自嘲地跟他说:图书馆肯定挺感谢我们这种人的,因为我们给图书馆带来了收益。
真的借书一时爽,还书火葬场,其实本来前两个周就想还了的,但是因为觉得图书馆太远,就一拖再拖。
后面我问他:还借书不?
他斩钉截铁地说:不借了。
于是我们花了十几块钱的来回路费,就为了还两本书。
后面我们决定,以后要看书就直接买。
这个决定,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适用的。买书的好处在于书属于自己,能够随时翻看,而且因为花了钱,也会更有阅读的动力。
但是去图书馆借书,显然就没有这些效果。
不过,我还是得感谢图书馆的书开启了我阅读的大门。
以后或许不会再去,但是它的给我带来的作用却是决定性的,值得我一生感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