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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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象我,你们要听从他。 (申命记 18:15 和合本)
一位先知。“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此“可以得着盼望”(罗15:4)。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虽然“这些事”是为了“警戒我们”而写在经上的,但“他们遭遇这些事”也是“作为鉴戒”(林前10:11)。许多明显地预指弥赛亚的预言、历史事件和预表对于那些听见和见证到这些事的人也具有一种更直接的意义。向以色列民所发的预言信息都是针对引发这些信息的历史事件而做出的,也是上帝为了满足其百姓当时的需求而颁布的。
旧约先知的预言可以分为下列的四大类:
1.那些产生于并且只与当前的历史处境或即将发生的事件有关的预言。这样的预言包括:耶利米用木轭和铁轭所做的形体预言(耶28章),他在亚拿突附近购买的一块田(耶32章),以及他对假先知哈拿尼雅之死的预言(耶28:15-17)。类似的,以西结在提勒亚毕的集市上象征性围攻了一块砖(结4-5章),阿摩司谴责了以色列周边的列国(摩1-2章),那鸿预言了尼尼微的倾覆(鸿2-3章)。
2.那些明显而且专门预指与弥赛亚降临有关之事件的预言,如赛9:6,7;40:3-5;53;61:1-3;但9;亚9:9;13:1,6,7节中的预言。
3.《但以理书》中的那些预言,主要针对遥远未来的历史事件,就是基督教时代和末时的历史事件,正如预言本身所具体说明的(但2:44;7:27;8:14;10:14;11:40;12:4)。
4.那些具有双重应用的预言:第一,应用于地方性的,历史性的处境;第二,应用于弥赛亚及其国度。这第四类预言是最容易被误解和误用的。这经常是由于人们没有意识到某些预言的确具有双重含义。
圣经中充满了具有双重应用之预言的实例。
对亚伯拉罕所发有关一个“后裔”的应许(创12:7;13:15;22:18)清楚地预指了基督(太1:1;加3:16),但也在以撒出生的事上得到了真实和正确的应验(创13:16;15:4,5,13;17:7,16,19-21;18:10;21:1,3)。事实上,在以撒身上较早的应验是对在基督身上最终应验的一种预表和预备。
对大卫所做的一个类似的应许明显地是一个有关基督的预言(撒下7:12,13;太1:1;徒2:30),但这也适用于所罗门的出生(王上8:20)。
当摩西即将卸下他作为领袖的责任时,正当百姓想知道谁会取代他的时候,他做出了蒙圣灵默示的预言:“耶和华你的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象我”(申18:15)。上下文清楚地说明了这个应许在摩西死后立即在对以色列人的先知领导方面得到了应验(申18:18;参出20:19;申5:25-27;另见民27:18-23;申34:9,10;何12:10,13),然而圣经又宣布说:“以后以色列人中再没有兴起先知象摩西的”(申34:10;参民12:6-8)。只有基督才能完全达到摩西的预言中所设立的标准(见约1:21;6:14;7:40)。
类似的,逾越节的羔羊起初只是象征了以色列人出离埃及的真实的、历史性的拯救,而后来则象征了上帝一切的子民靠弥赛亚脱离罪的属灵拯救(林前5:7)。在旷野被击打的磐石给口渴的人提供了真实的水,并相应地成了对磐石──基督耶稣的一种预表,祂为全人类白白地提供了生命的水(约4:10;7:37;林前10:4)。同样的,从天上降下的吗哪为以色列人提供了充饥的粮食,但是耶稣很久以后声称祂就是“天上来的真粮”(约6:31)。大祭司约书亚被加以了真实的冠冕,作为对基督作祭司和君王之加冕礼的预言性期待(亚6:9-13;9:9)。
在谈到以色列人摆脱奴役的拯救时,何西阿称上帝“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何11:1),然而马太在何西阿的话语中看出一个有关基督的预言(太2:15)。耶利米所说“拉结哭她儿女”的话语(耶31:10,11,15,16,20)原本被应用于巴比伦的被掳,正如上下文所清楚显明的,但是福音书的作者却从中发现了对希律王残杀伯利恒婴儿的预言(太2:18)。以赛亚生动地描写了以色列人当时的属灵状态(赛6:9,10;29:13),但是基督宣称这些话是对祂那个世代的预言(太13:14,15;15:7-9),说:“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保罗对于旧约中所记载的历史事件和预言的解释遵照了基督和福音书作者所设定的模式。事实上,他以这样的方式解释了许多单凭旧约圣经并非总是十分清楚的章节(见徒13:32,33;林后8:15;加3:13,16;4:22-31;提前5:17,18;来1:5-8;10:5)。新约的作者就是这样一成不变地挑明、解释和阐释旧约预言的。
所有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可以被提及的实例,充分说明后来被看出是预言基督的圣经话语,对于初次听到它们和见证到所描述之事件的人而言,往往充满了真实的和更直接的意义。他们模糊的视觉的确会将被默示的话语局限于他们自身的时代。但是后来,受默示引导的圣先知们,恰恰在那些话语中看出了更深的预言含义(路24:25-27,32;约16:13;彼前1:10-12)。往往只有当基督或圣灵“开他们的心窍”时,基督教时代的人才开始充实地“明白[旧约]圣经”(路24:45)。先前,他们和他们不信的同胞一样,忽视了许多预指基督第一次降临的预言,同时又误用了其它专指基督第二次降临的章节(《历》第二、八十章)。
此外,有些预指弥赛亚降临并建立其国度的旧约预言,显然是部分地适用于第一次降临,又部分地适用于第二次降临。因此,基督在祂在拿撒勒的第一次讲道中,引用了赛61:1-3节,作为“今天”被应验了的预言(路4:16-21),但却明显地省略了有关“我们上帝报仇的日子”的预言(赛61:2)。理由很简单,因为“报仇的日子”只有在第二次降临时才能实现。以利亚被任命将以色列人的心转向其天父的圣工(王上18:36-40),被后来的先知用作对施洗约翰之工作的一种预表(赛40:3;玛3:1;4:5,6;约1:23;太11:9-17;17:10-13;可9:11-13;路7:24-27)。但是关于以利亚在“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出现的预言(玛4:5),也要在我们的时代再次应验(《证》第3册第62页)。在五旬节,彼得指出珥2:28-32节已在那天应验了(徒2:16-21),但是约珥的话语要在我们的日子里得到第二次应验(《早》属灵的恩赐;《述》第五章)。类似的,太24章的某些预言既预指了耶路撒冷在公元七十年的被毁,又预指了末时(《历》第六十九章;《善》第一章)。
自然会有人问:我们怎能知道何时可以认定一个具体的历史事件与一个后来的事件是相互对应的,或者认定一个预言具有双重应用呢?答案是:当圣经的作者如此应用时。超越圣经所明确阐明的观点就是进入个人意见的范畴了。在一个各种教理学说之风四起的时代,我们非常有必要确定我们对圣经的理解乃是建立在一个坚定而明白的“耶和华如此说”的基础上(见申29:29;赛50:11;耶2:13;太7:24-28;林前2:4,5,12,13;弗4:14;西2:2-4,8;彼后1:16;启22:18)。解释圣经的安全方法就是以经解经。我们没有任何其他的方法可以用来防范某些人给旧约预言所赋予的离奇、甚至怪异的解释。
虽然当预言最初被发出时,人们只理解其地方性和直接的应用,但出于上帝的先见之明,在这些预言中,也包含了对基督、对预告祂复临之征兆、或对其国度之建立的完全和最终的应用。先知自己可能并不知道他们蒙默示所说的话语有时具有双重应用,但这丝毫不会影响这种应用的有效性。这只能证明受默示的话语有超人的智慧。亚伯拉罕不是唯一能使基督说他看见“我的日子……就快乐”的人(约8:56),因为先知自己经常潜心研究他们自己的信息,为了更好地理解其中他们最初只能模糊地感悟到的有关弥赛亚的含义(彼前1:10-12)。
关于基督之预言的效力,绝不会因先知的话被首先适用于更直接的历史处境而削弱。第一次和更直接的应验往往不仅证实和澄清第二次的应验,而且甚至可能是第二次的应验所必需的。当一位新约作者将旧约先知的话适用于新约或以后的时代时,否认这种应用的有效性,就是否认新约作者所受的默示。但当旧约经文的上下文显明这句话也适用于一个直接的历史处境时,否认这种应用,就是对解经的基本原则的违犯。这个原则就是,对上下文和历史背景的查考是正确理解任何章节的基础。
我们既然相信新旧约圣经的作者都是完全被默示的,就必须同样地相信某些预言具有双重应用。起初向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所发的旧约圣经中的应许,至少在原则上,应该应验在属灵的以色列人身上。而且,由于属肉体的以色列人曾期待在地上的迦南得享“安息”,却没有进入那安息;所以,怀着盼望和信心地期待在天上的迦南得享永恒的安息,乃是我们的特权(来4:8-11;另见太25:34)。
被译为“先知”一词的原文来源于动词“告诉”、“宣告”。对未来事件的预言并非先知职分的主要责任。先知的主要责任是为上帝说忠告、警告和责备的话。英文的“先知”一词来源于希腊语的prophetes,“代言”,就是替别人说话。这是圣经关于先知的观念。他是上帝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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