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良说:如果我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振保一定会选择红玫瑰的娇蕊。婚姻生活太庸常,得找个有趣的女人。我背过身,微风把帘子吹起,赤裸的肩膀有点凉。然后,我有泪滴下来.....
1
我,唐古莲,26岁,外企助理。
穿白色衬衣,黑色短裙,画精致的妆。每天早上乘九站地铁,准时八点三十五到公司。九点整,我推开一扇厚厚的玻璃门给经理倒一杯热乎的拿铁。两年前的11月7号, 我在那扇玻璃门后遇见许良。他带着轻佻的笑说,从没见过有人能将俗气的职业装穿的这么性感。我放下咖啡,许良探过身,温热的鼻息贴近我的耳垂。他低沉着嗓音说,麝香、檀香和茉莉,是兰蔻的奇迹吧?我心一惊,却是坦然转身。
这是我一贯对男人的态度。
冷落他们,狠狠地冷落。因为,多数男人的赞美不过是想顺手揩一把油而已。一个男人对女人有所期待,一次失落他定会卷土重来。如此,当许良第五次出现在经理办公室,我对他露出一个妩媚的笑。公司门口,他摇下车窗,唐小姐,送你一程。我含首微笑,闪身而入。
酒吧里,我将一杯红酒优雅的放与唇间。酒精让人倦怠,可是我知道恰到好处的微醉能让女人的皮肤看起来似玫瑰般娇艳。当脸颊微微发热,目光开始潋滟,我燃起一支烟。很多男人说,我吸烟的姿势很美,包括许良。
那晚,我们在酒吧闲扯。
也许是许良姑做的绅士,也许是我的艳而不俗,他没有像一般男人那样急与攻池掠城。他的温润和自知打动了我。
我和许良成为了朋友。
他到上海必约我。我们沿着淮海路慢步,把新天地的酒吧喝个遍。微微醉意后,各自打车回家。我曾趁醉倒在他的怀里,他目光含笑地望着我。我们都痴迷这种亲近却无关乎风月的关系。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楚,而有些苦楚不是身边人可以诉说的。人前,总是光鲜活跃。可是,一颗心早已腐烂腐败。
2
许良婚龄六年。
我曾玩笑般问他,七年到了,难道不打算痒一痒?此时,我穿了宝蓝的丝绒裙。领口开的很低。其实,这不是我惯常的装束,只在许良面前,我才稍微带点梦露的小性感。许良竟疼惜地望着我,将自己的灰色外套披在了我的肩膀上。
他开车送我回公寓。
从四楼阳台向下望,他靠在那辆suv上抽烟,忽明忽暗的烟火闪了很久。公寓的桂花开的正香,我在一片馥郁里,心有丝丝的疼。我爱上了许良,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也许,从我开始喷他喜欢的木兰味香水时,我已经爱上了他。因为爱,才会努力取悦。
羞耻心是短暂的。
当我坐在外滩十八号的西餐厅。窗外是美丽的江景,耳边弥漫着旧上海三十年代的老歌。我望着许良的脸,我知道这个男人我要定了。他英俊,风趣,多金,那个女人不喜欢。何况,他亦欣赏着我。我的固执,潇洒,甚至寡淡。
我的前男友叫小童。
很多次,我们坐在公寓楼下的大排档。我捏一只麻辣大龙虾。小童问,那个金龟钓到了?我很讨厌小童说话的方式。在他的眼睛里,每一个跌入爱情的多金男都是被心机女钓上的。
我将辛辣的手指在嘴一抿。我说,小童,难道我们分手是因为你穷。
小童沉默。
其实,是小童甩了我。他要回西安老家。我却万分喜欢上海。哪怕住狭小的旧公寓,哪怕逛不起豪华的商场,可是在外滩涌里的人群漫步,扑面而来的时尚气息让我欢喜。
许良频频来上海。
那间不到五十平的公寓成我们的伊甸园。我们像老鼠在阴沟里肆意欢愉。我曾经沉溺这样的生活,睡到日升三竿,身体的索取让人忘记饥寒。
3
我是一个完美的情人。
从不干扰许良的家庭或者工作,也不在电话里对他互诉衷肠。许良说,古莲,你是个识大体的女人。我只是微笑。他不会明白这不过是寻常女子欲擒欲放的小把戏而已。
苏荷里。
一个男孩在玩花式调酒。我支开男孩,熟练地用各色材料调了一杯夏威夷的烟火。许良看到三色的液体上面闪烁的蓝色火焰,他的眼里尽是惊喜。我知道,他身边的女子留清汤挂面的发型,素白的脸,连眼神都是安静的。许良说我像暗夜盛开的玫瑰。我却没有告诉他,其实,我更喜欢雏菊,那种大把散落在田野的灿烂花朵。可是,只要他喜欢,我愿意做一朵迷人,优雅,带点冷傲的玫瑰。
2013的圣诞,上海大雪。
我独自走在外滩。据说,这里将有一场烟花。我在拥挤的人群里摸出手机,那个号码却没有拨出去。许良是在零点出现的。他拿了一束玫瑰站在马路上。他说,我的女王,我只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我心潮澎湃,却只是优雅地给了他一个浅浅的吻。那漫天绚烂的烟花多么像爱情。最初都是甜的,却注定会在暗夜里陨落,消失。
我开始拨打许良的手机。
最初他是欣喜的。因为,我从未主动过。后来,他在电话里说,古莲,我有很多事情要忙。他的话让我骤然冷却。渐渐,许良来上海少了。沙发前有个巨大的镜子。镜子里的我穿宽大的衬衫,头发凌乱。我恍惚顿悟了什么,飞快钻进洗手间,洗澡,梳妆,换衣,提包出门。我明白,男人对女人的热情,不是取决于他有没有时间,而是他到底对你有没有兴趣。
我又成了那个优雅带点冷傲的女人。
出门前在镜子里细心修饰,木兰的香水喷洒在耳后。我不会轻易快乐,或者悲伤。面对许良再次的热情,我只是带点骄傲看着他。他喜欢不断征服的快感,那么我就让他不断在征服的路上。
下楼吃饭。
一对年轻的情侣嬉闹着走过,女孩的怀里抱了一只可爱的吉娃娃。我在时装店的橱窗上看到自己的脸,素颜。灰色的卫衣画了个米奇,幼稚却可爱。其实,我在想,如果手里再牵一只拉布拉多会更好。这曾经是我梦想的生活。我亦曾经拥有,可是,遇见许良,我舍弃了。
他讨厌狗。
4
最后一次见许良是三个月后。
他已经着手办离婚。他的妻子死活不愿意。他开始长久地呆在上海。他说,古莲,我打算把工作重心从西宁转移到上海,这样就可以天天看到你。
一个星期后,我接了个电话。
我订了张机票去了西宁。曾经,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和她见面,可是我们见了。她素静的脸,一件麻衫,真正的优雅大体。我在她的陶艺工作室,看她熟练的制模,烧胎,然后用画笔在一只陶罐上画满了油彩。她说,唐小姐,一早就知道你的存在,可是我不恨你。
临走,她送了我一件陶器。一个细颈瓶。麻灰,磨砂,上面的图案是小朵小朵涌凑的雏菊,有种天真,烂漫的美。
公寓里。
许良进门就拥住我。他说,她同意离婚了。他一边剥着我的衣服,一边亲吻我。他说,古莲,你就是我的光。在我灰暗的生活里扯了一个口子,呼啦一下,我的世界就全明了。
可是,许朗并不懂得我。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他眼中的优雅女人。我不热衷名牌,不喜欢西餐,不喜欢化妆。我喜欢纯棉,喜欢平底鞋,喜欢麻辣龙虾。我最大的梦想是晚饭后和心爱的人去遛狗。可是,为了配合许良,我把自己幻化成另外一个女人。也许这个女人并不是我伪装的,可是它只是我的一小部分。而我,喜欢我的大部分。
许朗满是胡茬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
我知道他曾经的痛苦,如同此时的喜悦。其实,我一直是许良对抗虚无,平庸生活的道具。可是,我何尝不是,用一份爱满足自己仓皇的心。可是,只有他在我的身体里,我才感觉到片刻的拥有。
许良翻了翻我放在床头的书。
他笑,如果我是《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振保,我一定会选择红玫瑰的娇蕊。婚姻生活太冗长,得找个有趣的人才成。我背过身,大风把窗帘吹起,肩膀有点凉,然后,我有泪滴下。
许良不知道张爱玲的那段原话:每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那个女人说,她像一尾沉在水底的鱼,而许良有一双不断摆脱庸常向上高飞的翅膀。他惧怕丧失所谓的自由。他们结婚多年,他执意不要孩子。他渴望内心的二人世界,就象电影演绎的一样,浪漫,浓烈。他曾有过很多女人,可是从来都不长久。而我,唐古莲是他第一个想再次给予婚姻的情人。
我一点也不觉欣喜。
许良不会明白,婚姻本是一场连绵半生的枯燥旅程,再完美的情人相看数年也会生厌。他曾说我是一朵迷人的玫瑰,玫瑰也会洗尽铅华变成一朵普通的花。此时,我已经很累,倘若再卸下伪装,我不确定他有多么的失望。
许良走的时候,我也订了一张机票。我不会告诉他,我去了那里。我想,我还是做他心里永远的红玫瑰。即便,我也是一尾沉入水底的鱼。至此,我终于放弃这只上钩的金龟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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