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来说,喜欢就是意义。
断断续续地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感觉还是有比较大的收获,文中关于描写开头和结尾的讲解及举例给我印象最深。
封面关于开头的四个作用——脸面、起始、统领、伏笔。
开头的四大套路——故事开头、总结开头、悬疑开头、自然叙述开头。
如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里写下的第一句话就是:“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个开头很巧妙地打乱了时间顺序,从现在看将要发生的事。单单这种错乱都让读者觉得好奇——是不是有些东西注定会发生? 是不是会有某种反思? 是不是还夹杂着宿命论的态度?
这个开头被奉为文学史上的经典。
这就悬疑开头而言,书中还有很有其它开头的精彩举例。
关于结尾。首先,结尾一定得收得住,不要“节外生枝”。其次,所有前面的铺垫都是为结尾服务的。最后,结尾的常用四种形式:恍然大悟式、开放式、揭秘式、场景式。
如美国作家斯蒂芬·金在小说《丽塔海华丝及萧山克监狱的救赎》(后来被改编成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设置了主人公安迪越狱的情节,可安迪要怎么从连鸟都飞不出去的肖申克监狱逃跑呢?
小说的最后揭示了这一切。首先他有一把据说需要600年才能凿穿墙壁的小凿子,他一直凿墙并且搬运凿下来的泥土,然后他用一张海报掩饰开凿中的洞穴,最后,只用了27年,他就凿穿了墙壁,通过下水道逃跑。
这个结尾让整个故事变得有意义,通过最后这个揭秘,读者再回想之前安迪在狱中的种种表现,所有的内容全都变得合理了。
不得不说,把这各种开头和结尾一概括和举例,真让人有种鹈鹕灌顶的感觉,像是突然发现了不少“套路”。
虽说平时也不少看到相关的描写,但真的很少会刻意地去分析这种表达方式,从而去模仿,去尝试相似的风格。
接下来,准备试试用上述相关理论写几个故事,毕竟得学以致用嘛…
其次,关于对话的描写,要注意对话的细节。
即人们在对话时不仅只会运用语言,还会运用表情、动作、神态来辅助语言,在描写对话时,要充分展示人物在说话时的肢体语言,比如说话的轻重缓急,说话时的动作,脸上的表情等。
最后,文章还强调素材的积累,文章的模仿和反复地修改等等。
文中用吴奇隆和刘诗诗的爱情举例,其中引用了来自宗萨钦哲仁波切的一段很优美的句子“一定要找到,那个能让你的心静下来的人,从此不再剑拔弩张、左右奔突。也一定要找到,那个能让你的心精进起来的人,从此万水千山、世世生生。”
反复朗读这两句话,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美感,或许,这就是文字独特的魅力吧。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很多事情已经不爱开口去说了,逐渐偏爱用写的方式。
开心了写一写,难过了,更得写一写,不然这郁闷总堵在胸口和喉咙,怎么也去不掉。
尝试着去学习更多“套路” ,把每一个故事,每一段经历都更好的表达出来。
最后借用书里的那句话结束,
“人生不尝试,那该有多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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