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一个逐爱的人
作者言:
这一章我将远离曲靖的硝烟,讲述另类的烟火,毕竟今后没有什么喘息的机会了,也给本小说的第二部分做个小结。可能有些突兀,但是想想,写文章哪里不是写,读书哪里又不是读?
一日,我看到了一篇短文,一个女孩写的。她大概是说和一个男孩相处,她想保持纯粹的友谊,可是男孩多次暗示并要跟她做男女朋友。因此有些苦恼。
异性之间有真正的友谊吗?我估计很多人也在探索这个问题,之所以感兴趣,一定有感兴趣的原因。
正文——
两年里,狂书店,听音乐,做饭,消磨韶华。我的消费来源主要是在渡口时的积蓄,有点坐吃山空的荒诞悲情。我们那时竟然聊到了一起开一家快递公司,我觉得极有前途,但是又怕合作影响到我自己各方面的感情;与其凭添未知麻烦,还不如平平静静的生活。所以,我们经常一起研究怎样做饭,深入到生姜怎么洗怎么切,水饺该怎么煮,多大的火候,煮多少时间……后来我厨艺大涨,就是在她那儿学的。我们的关系也非常经济,花不了几个钱。
她对我也没什么避讳,可以将医院检查的隐私报告给我“品头论足”;感冒了叫我给她刮痧灸背,反之亦然;困了就躺在她的床上睡一觉……关于躺她床上睡觉一事我都记不得出处了。不过有一个底线,如果她自己躺在床上睡觉,我是绝对不会的。再说了,她绝对不允许,这也是她的底线。
她说,“我就没想过你是食人间烟火的人……我一直以为你不是男的。”我竟没有羞耻感。
总之,我们人畜无害。这个情形一直持续到两年后。也持续到我有了固定的工作。
有那么两三年了,还是发生了一些可笑故事。
一天夜晚时分,我去俱乐部接她。一起吃过晚饭,随后送她回家。走着走着,肩碰着肩;走着走着,她说“我要你牵我的手”;走着走着,我们就牵着手;走着走着,我竟然做了一个惊人举动,——十指交叉。把她心里吓了一跳,惊笑着说,“呀,我不习惯。”甩开了我。唉,我竟然没有尴尬的感觉,不可思议,脸皮真厚。
“我习惯,”我厚颜无耻地说,“我不在乎。”
“那是你!”她说。
“我也不把你当女的。”
“你是同志?”
“革命那种?”我说。
“你是一个奇怪的人。”
“一丘之貉。”
“太难听!换个词。”
“周星星躲在床底下说的那句?”
“嗯——,”她停下脚步,我也停下来;她侧脸望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了,在曲靖的时候,他们眼都瞎,你说,你到底欺骗过多少女孩子?有时候,我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你。”
我见她有些认真了,我就说,“如果这个世上你都不了解我,那么,我也不了解自己。”我又找补一句,“我最怕伤害女孩子。”
“我信你了,”她说,“难怪我总是识别不了你的性别。”
我跟她讲了曲靖交通宾馆那一夜及以后的一些事情,“……我怕,我怕伤害她;因为当时局势很复杂,并不是我没有信心,我再昏,我也知道我性格,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稳定的人……所以,后来我们都没有……”
“容我心疼一小下你,”她望着我,路灯下,眼睛有些亮,可能是我的眼睛有些亮。她说,“抱抱?安慰你一下。”她伸开双臂。
抱了三秒钟。
“还是牵手吧,”散开后,她说。
又牵起手。
我问她,“你手臂上的痣呢?”其实我很久就想问她了,正好牵了她的手。算是见缝插针的灵机与即情吧。其实,我对这些事情早就放的差不多了,有没有放彻底,连我都不知道。
“假的,”她红着脸说,“骗人的。”
“你是骗人的?”我说,“女骗子。”
“我是说,那种事情是假的。”她有些不好意思了,突然,她又说,“咦,你手心里为什么那么多汗?你是不是病了?”
我很奇怪自己有一种失落。
“紧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出汗,可我咬咬牙说,看着她,“不仅手心出汗,我脸还红了呢,我感觉心跳加速了,脉搏失常,呼吸不畅,眼睛都烧红了。”我将就她的手轻轻碰了一下我胸口。
“装,骗子。”
“哦……”
彼此笑了起来,很放肆的那种。奇怪,手心不出汗了。
至于为什么出汗,我觉得历史遗留下来的观念问题不可能在我这一代人彻底解决。我以为“从大理到曲靖”以后就不会出汗了。
很快,我们就扯到其它问题上了,不过心里有些怅然,即我竟然不想她有男朋友,更不要提什么结婚的无聊事情。我觉得她根本不适合结婚,这心理真变态。是不是有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无耻,我无从得知。
我也从来不跟她谈我女朋友的事情,我竟然无知地认为,我和女朋友的事情,她是什么都知道的。她很少问,有时她也问一下。我说,“她呀,只要她提到你,我就会说你坏话,她就很开心,还反过来说我‘做人要厚道’。”
“坏蛋,”她说,“你貌似忠厚其实阴险狡诈,你情商太可怕了。”
“还不是跟你学的,”我又说,“你知道的,她的情况比较特殊。”
其实每个女孩都特殊,每个女朋友都是最特殊的。
“不过,你的有些事情,她还是比较清楚的。”我想了一下,又说。
“我知道,她有间谍嘛。”
我们又笑了起来。
“你觉得小胡怎么样?”她突然问我这个问题,有点始料未及,“他想和我组合家庭。”
我说,“不知道,感觉他不适合你。”
小胡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在川大一个油印厂上班,工作稳定,人厚道、踏实。也是她老家临邛的人。我觉得他是真不合适,我觉得谭芸只适合真爱,适合彼此对等真爱的人。不过她真找到了,估计我是要吃醋了。
还有一个情绪,小胡同志当着我的面竟然称她“芸儿”,我听着就难受,“‘芸儿’是你该叫的吗?”我想,我是真可恶。
其实小胡真的不错。
“如果我跟他好上了,我们可以正常来往,毕竟他人很憨厚,如果还是那个,我觉得我们来往就不方便了。”
“你就这样欺负老实人?”我责问她。
“不像话了哈你。”
……
她又问,“你觉得超超怎么样?他问了我‘你愿不愿意?’。”
忘了提超超了,我们三人有时候也能腻歪在一起。
“绝对不行,我们太熟悉了!”我说,“你闹着玩的吧?超超,我更下不了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嗔骂。
“我隔三差五听到这一句话,不过不是你这样说的,”我说。
“是,‘你的嘴里吐不出象牙制品来’,我知道,”她说,“你这个口头禅太绕了。”
我们又笑了起来。
还真不是闹着玩的。那段时间,我也发现超超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不“老实”:他见我的一个朋友看谭芸的眼睛总是直勾勾的,让他十分恶心。谭芸也对我说过我那个直勾勾的朋友:“再也不要让我见到他。”我一度很尴尬,后来还被超超狂怨一顿。
我明确警告她:“你跟超超搅在一起,咱就绝交。”
“你真霸道,”她看起来有点生气,再次甩开我的手,“你有女朋友,而我单了这么多年了,凭什么!这个不同意,那个你也反对,你真自私!你说说,你搅浑了多少事(我有些冤),你不知道我心里多难受,有多苦!”她越说越激动,“我妈也催我,他们都逼我……你们都逼的我家都不敢回,我感觉要崩溃、要疯掉。”说完,呜呜咽咽哭起来,越哭越伤心,我茫然不知所措,“这个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想,“今天晚上本来挺惬意的。”
大街上几个不懂事的路人侧脸看着我们,边走边回头,也不怕电线杆子撞破了头。
我手心又出汗了。
其实,我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即她与那个男朋友之间算不算什么爱情,基本上不叫男女朋友。除了分分合合,就是互相履行一种形式。而她绝对不能接受一切形式主义的东西,她甚至公开憎恨过形式主义。她说,“一切形式主义的东西都是纸老虎。”
“要忠实于自己,忠实于真情!”我也说一些正正经经的话,可能是她觉得遥不可及。
不知道她都看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书。
我倒觉得,在她所谓的前男朋友看来,只是一种公式:你离不开我。她前男友一直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宿命论观点,他认为谭芸永远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我不知道他怎么有这样倒霉的自信心。
我们在路边找个椅子坐下来,抬眼正好一轮明月……特别像青白江,我笑了一下。可我居然想到她的眼睛!所以,我侧脸看她眼睛,眼睛盈满了泪水。
“我想跟你做朋友,”突然,她说。
“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我想,随即我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
“一辈子。”
“好吧,一辈子。”
“拉勾。”
多少悲剧和血淋淋的历史可以证明,拉勾都是不吉利的。就像不洋不土的婚礼现场,新婚夫妇在主持人的煽动下说着头脑发热、令人热泪盈眶的话,完了还要盖章接吻。
我稀里糊涂地跟她拉了勾,还盖了一个不吉利的章——指印。
又不知过了多久,超超也结婚了;至于小胡,亦不知何往矣。
一天夜晚,她又对我哭诉了男朋友——前男友又变成男友了。她说,“他根本不爱我(我觉得她也不爱他),哪怕我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如跟你久,他以前就说,‘去嘛,去找渡口的那个‘浓眉大眼的眼镜’去吧!’,现在还说……你知道的,他一直在临邛,几乎不专门到成都来看我。我们两家都谈婚论嫁了,我怎么办?”那个浓眉大眼的眼镜正是鄙人我,在一张和谭芸的合照里,她男朋友看到过我。
“‘渡口找浓眉大眼的眼镜’?”我恶狠狠地想,“笑话,自己的女朋友都管不住,还埋怨我,埋怨她。”
我摘掉眼镜,手指刮了一下眉毛笑她,说,“难道我的形象只有这么点高大?”
“爬,”她破涕笑开。
随即彼此默然不语,似乎预示着什么。
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是历史遗留问题了。虽然我觉得她有时有点花心,但她没有跟任何人有不轨的行为,曲靖那事幸好我“出手”,保证了她的清白无辜。我想她男朋友似乎也偶尔点吃醋,这也情有可原。可是他们的关系也确实怪的离奇。又不结婚,又不分手,若即若离,谭芸更是犹疑不定。
两个人就像我和她一样互相糟蹋着彼此时光。
两年后,我还是结了婚,哪怕我想把恋爱永远谈下去。结婚?却不影响我与谭芸密切频繁的联系。而且,老婆也知道我跟她的关系非常好,我想这个是尊重吧。不过,如果她看到那种情形,醋坛子非打的翻江倒海不可。
我这个人也变了,老婆一旦到手,就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惬意的时光不会逗留很久。几年后,谭芸被俱乐部派遣到了常熟总部。
与此同时,我想起和一位相与的同事徐藤(就是那位被我“出卖”过的女孩)去见客户的情形。当时两个人在南延线走着,彼此说些知心的话,徐藤确实是我非常要好的同事。可以这么说,我在新公司几年,真正谈得来的,性格稳定的,真性情的,她是三个中之一,也许是两个中之一,或许只有一个。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徐藤当时是一个爱哭鼻子的女生,我觉得能暴露这种情感的女生都是值得交往的女生。
她要被公司派遣去云南了(又是云南!)。当时,我心里却想着,“也许这就是最好的时光吧,它不会为我逗留很久。”
后来,她回来成都还做了我上级。直到今天,她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和谭芸讲过她,谭芸说,“你呀你……”然后就没下文了。
谭芸离开成都后,半年时间我们才能有一次相聚——她要回来看望自己的父母亲——有时会很久才回来。虽然她觉得父母亲对她这个独生女并不算很“疼爱”,也许是她觉得父母在观念上有些守旧。她还是凭一己之力为父母买了养老保险。
在我眼中,她是非常孝顺的女儿。
有一次她从常熟回来,我们在省体育馆见面。我记得那日的情形,她穿着牛仔裤,一身便装(她其实喜欢穿裙子的)。我坐在体育馆的台阶,她下一级台阶,我们望着对方说话。她牵着我的双手,也是有些亲呢的动作。我似乎有些怅然:她去的地方太远了,心里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
对,就像有时候一样,手拉着手。她快活地给我讲她在常熟的事情、工作和生活。我知道异性之间拉手绝对不是普通朋友的专属。这个别惊讶,我们在住所时从不拉手(结婚后就再不进她住所了)。
以前只是一只手拉着另一只手,现在我拉的是双手,本来,这个真的是一个习以为常的随意的自然的形态。
我们的感情太好了,是不需要加引号的好。
可是,就在一瞬间,眼前一个场景将我的心情撕的支离破碎,五味杂陈。
当时情形是这样的。离我十几步远,一对中年男女相偎在一起,亲切耳语。“真是大煞风景!”我想,我认为他们不是正当男女朋友关系,更不是夫妇关系。由此,也为我们后来的关系埋下伏笔。
那个场景给我留下了极震慑的印象,因为我发现我已经结婚了,还以为自己那位喜怒无常的配偶是恋人呢!
即便是恋人,也该注意行为。
我说过,谭芸已经等不起了。她想有个家,虽然我并不希望她有个家。她并不快乐,可是我又希望她快乐。这个心理与小时候的经历有关:一个表兄特别好玩,表弟们都很崇拜他,喜欢他。可是一旦他谈了女朋友,就见色忘义了。我们做表弟的都这么说,“哼,什么人啊,有了媳妇忘了弟弟。”还是很鄙夷的那种,童心总是贪得无厌,从不知满足。
她从常熟打来电话说,“你爱我吗?”我说,“爱呀,我天天都爱着你。”
“贫嘴!”她生气地责问我,“那你为什么从来不给我打电话?”
“我只是想见你,可是打了电话却无比失落,因为……因为,我见不到你……”我说。我曾经在南充时就有这样的心理处境。我一直怕打电话,尽管是现在,我仍然有电话恐惧症。
每次打电话她都要问我一样的问题,我都说,“我天天都在想你呀。”反正这句话,轻车熟路,好用。
“你们男人的嘴没有一个靠得住的。”她说。
我就奇了怪了,她怎么从没有主动说过,“我爱你呀”、“我很想你呀”的话呢?只有你问她时,她才说,“废话!”而且极不“真诚”。
一点都不公平。
静下来想想,其实彼此都是一路货色,一丘之貉。
……
她又这样说:“你爱我,可是你又不会养我,更不会娶我。”
我当然不会养她,她也不会沦落到和我“永远在一起凑合”的地步。即使彼此单身估计也不会,彼此都心知肚明。
没有多久,谭芸在常熟终于找到了新男朋友,是俱乐部的VIP(听着怪别扭的)。她男朋友特别爱面子,他们全家都爱面子。他们家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有高学历的大学生媳妇,而且还是川妹子,特别有面子,常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她。了解那一带的人都知道,他们都喜欢做生意,爱好当土豪。家里能娶个有文化的媳妇就洋洋得意,甚至光宗耀祖。她很反感,她说,“我的大专就是自学来的。”她厌恶那样虚伪的生活。
可是,没有什么时间了,她已经二十八了。
嗯,那家人非常有钱,土豪,理应霸道专横。
直到两年以后,她从常熟回来,我跟老婆说要去超超那里见个面。老婆也“高兴”地批准了,问她去不去?她说,“我怕我会难受怄气,”说罢,眼泪都差点流出来了。
我说,“我还是不去了吧,晚上也不太方便。”我半躺在沙发上看书。
“你去嘛,反正她也拐不走你的。”她坐在我身边说。
其实,我就是要她“心甘情愿”地说出来,她不同意我也要去,我总是有办法。
“要不给你带回来做姐妹?”我说。
“你敢!”她睁着眼、扬起眉,拧了一下我的手臂,我现在特别怕她的睫毛和眉。
我才“敢”去。
如果没有遇到谭芸,我一定是个“好丈夫”。
那时超超开了一个寿司店。
吃完饭后,我和谭芸告别超超,来到府南河边,那时已经10点了。她说要看看府南河,我们就坐在河边的椅子上。
府南河,成都人“静静的顿河”。她老实敦厚,早注入了成都人包容、温和的性格;成都人把她打扮的珠光璀璨、花枝招展,也和成都人一样爱慕虚荣;不少文人雅士满怀煽情地说她是成都人的母亲河。哪里还是什么母亲河?现在谁还喝她的水,谁还用她灌溉种地,谁还在河里濯衣服?她就是一条观赏河,一条心情河,一条默默地见证了无数场风花雪月,目睹了成都人喜怒哀乐、生离死别的河。
望着灯光映照下波光粼粼的水面,她依偎着我。突然,她哭了起来,非常伤心。她说她不幸福,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拍拍她的肩,不置一言。
她侧身将脸埋在我肩窝,抽抽噎噎哭的更伤心,我眼含泪花,紧紧的抱住她,很久。
事儿都到这个份上了,我还是坦白了说吧。我们的心率没有失常过,所以,可以基本确定,我们的关系没有特殊成分,水分少成色足。
哭过以后,似乎一切都平静了。她笑笑说,“你的肩窝要垫个枕头。”
最后,我那焦虑的手机还是震动起来——闭眼也知道是谁打来的。
她还是回到了常熟,到了全家都爱面子的土豪家里。又两年,我暗示她,“那人有钱。”她伤心欲绝,在电话里骂我,“我白认识了你这么久!”
那时期我又有些昏庸了,记得还说过一些糊涂话,做过糊涂事,不值一提。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面。
最后,我删去了她的QQ号码。与她“绝交”了。我时常想念她,我们再也没有通过一次电话,她不打,我也不打。
在一次公司的聚餐中,一位特别喜欢夸夸其谈又言之无物(领导评价)的男同事和一位女孩的举止使我触目惊心。那位可敬的同事和一女孩搂搂抱抱,女孩直接坐在他腿上。之所以触目惊心,是因为他们声称不是“男女朋友”是“妹妹”与“哥哥”。我喝了一些酒,再惊心动魄的场景也被酒精稀释的一塌糊涂。我记得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说了一些寄情寓景的混账话,我说,“我好羡慕!”其实,我是想起了跟谭芸在一起的时候。
真特么有老婆或者正牌女友的情形下你敢吗?得瑟。
对的,七年了。
“反正她丢不了,”我想,“她不会变,我也不会变。”就像赌气一样,只是时间久一点。有什么关系呢?我一般都是以年为单位。两年前,超超问我要她的电话,我说,“不给。”超超也真可怜,自己弄丢了人还找我。
我希望她有幸福的家庭和生活。
是的,我们一起掺合了十三年的荒诞时光。
有时经过府南河边那个坐过的椅子时,想起了,还会坐一坐……
她一直在追逐自己的真爱,似乎不够幸运。我不知是高估了她还是低估了我。
最后补充一点,我老婆在这七年中只问过我一次谭芸,估计她早以为我忘了吧。哪忘得了呢?那么大一活人。
直到七年后的一天……
初稿:2019-9-1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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