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这位民国时的特立独行的女作家,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多事之秋尤写着《倾城之恋》等的爱情小说,她也同样活在自己的这一世界,美丽,孤独。我对她一直很喜欢。且她有一篇文章我格外喜欢《道路以目》。我也观察体味身边的生活,必竟都是芸芸众生,俗人一个。不过所到之处除了风土人情外,我更格外关注搜寻美食,美食以目。
《舌尖上的中国》拍了一期又一期,每播必爆棚,中华饮食文化丰富多彩又博大精深,对于一个爱吃好吃的吃货,对美食不厌其烦的追逐者来说可算是一嗜好,也可是一爱好,且本人不但好吃,还好做。这或许得益于一点家传天赋,记得小时候,七八十年代的中国,食物并不象今天如此丰富,尤其北方的冬天,家家存的也不过是大缸的咸菜,酸菜,土豆,白菜,萝卜。单调得做起来也不算好吃,做法也简单,多数人家就是炖上一锅,吃是吃了,也就是知道饱了,没滋没味的。可我家真的不同,因为有一个会生活懂乐趣的爸爸,能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声有色,就如做饭。大多数人家白菜炖土豆,又没有油没肉,清汤寡水。而爸爸却能做醋溜白菜,辣白菜,土豆也做得花样多多,就土豆丝呛,炒,凉拌,热烧,做得有滋有味。而且父亲酷爱做饭,因职业之便总到天南海北出差开会,每到处必访美食,每次回来总能给我们学回来几道当地小吃,特色菜。做饭这活妈妈本身就不爱,又有能干的爸爸自然就有了依赖,而我却对爸爸的快乐下厨深受感染,每每跟着在厨房打个下手,父女俩配合的默契又快乐。父亲边做边教,厨艺传授的不亦乐乎,而我虽学得并不上心可浅移默化也受教不少。尤其是爸爸出差,看着弟弟妹妹投来的想吃上一顿可口饭菜寄望于我的可怜巴巴的小眼神上,担起做饭这活,自然也就义不容辞了。放学后进厨房操刀煮饭炒菜学着爸爸的样子,照葫芦画瓢,久而久之倒也小有成就。看着弟妹吃得高高兴兴,满心欢喜的小脸,加之自己对自己做的可口饭菜也颇加赞赏所以自然就爱上的做饭,烹饪。对此爸爸颇感骄傲,妈妈却对此极度烦感,认为不好好学习,不做女红,只愿进厨房,这孩子将来没出息。
在爸爸的赞赏,妈妈的鄙夷,弟妹的欢呼声中,爱好厨艺的心还是没变。长大后,到各地出差也好,旅游也罢,如同爸爸,首先把当地的特色美食尽量品尝享受一遍,回来后又会学给家人做,最有口福的就是老公和女儿。所以把两人的嘴也养馋了,惯坏了,以至于出去走亲访友,女儿都向主人推荐我这大厨掌勺,所以一来二去成了不成文的习惯,走到哪里这饭就做到哪里,当然也是不负众望,得了个好厨子的美名,到现在只要我一出现,亲朋好友家的厨房自是拱手相让,主人只管采购买菜,静待一桌美味好菜。喧宾夺主,反客为主,没人觉得不妥,皆大欢喜,主人乐得跟笑面虎似的,只我一人暗暗叫苦。厨房里煎炒烹炸,蒸煮炖闷。女主人或男主人也打打下手,一副虔诚虚心向学的样子,那时自己觉得自己有些膨胀了。
一桌美食,佳肴,配上美酒,亲朋好友欢聚,即便亲苦尤觉得幸福,这年代能有一手好厨艺也是一大乐趣无比。亲朋好友来了断不会去饭店,其实在人心里,举办家宴盛情款待还是最热情的,还是最受人们欢喜贴心之举,格外加深友情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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