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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城 第三十一章 剧终

青春之城 第三十一章 剧终

作者: 摩尔莱斯 | 来源:发表于2019-05-12 19:26 被阅读24次
    青春之城 第三十一章 剧终

    就在我与小白互相敞开心扉倾吐秘密并为此而欢喜时,我也收到另外一封信。

    那时候已经到了8月底,小区路旁有着格外茂盛的香樟。

    我站在窗边拿着手机刷qq空间。

    那时微信朋友圈还没有特别的火爆,所以那时我用qq还是用的比较多一点。

    我一直有着路可心的qq号,可自从冷战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

    我点进她的头像,发现她改了新的签名;离大学越来越近。

    我只希望,多年以后,久别重逢,还能笑逐颜开。我看着这条签名,任午后的阳光穿过玻璃打在脸上。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可能要真正的失去路可心这个多年的挚友。我不知道她这句话是不是写给我看的,但这的确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盯着手机屏幕愣愣出神,心中有些许纠结,我想,是应该找路可心谈一谈了,都要分别了,再冷战,就真的只能期待几年以后了。可是就这么直接发信息过去又感觉很没有面子。我抱着手机整个人摔在床上滚来滚去:“啊怎么办怎么办。”

    这样足足闹腾了十来分钟,我终于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不管了,死就死吧。”

    我在对话框里快速的输入“路可心,我们出来见一面”。

    我的手指悬在发送的按钮上久久没有落下。

    李正虎的信就是在这个时候到的,是的,不同于我与小白之间的纸质信,李正虎给我发过来的是一封邮件,通过qq邮箱。

    “小小,这封信我是定时发送的,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去往洛杉矶的飞机上。很遗憾不能与你共度大学时光,我们在阳朔西街的时候我曾答应你陪你去读三本,你摇头说不要,说李正虎你是不是傻,你和我一起来读三本有什么出息,好吧,虽然二本也没什么出息,但总比三本好点,我可跟你讲哈,你要是以后没出息,像我这么漂亮的,那肯定就去傍大款了,谁理你。小小,我知道你希望我更有出息,可我真的好想与你一起啊,想清晨去你的宿舍底下带着一份早餐等你下楼,然后看你睡眼惺忪的吃掉(笑);想骑着单车带你去追逐日落,然后在风中大呼小叫,我想那一定会是非常不错的体验;想周末一起抱着爆米花看电影,然后看着你把我的那份爆米花也吃光后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想一起钓鱼,想牵着你的手在星空下散步,想看你笑,还有好多好多。小小,还记得那次你替我打抱不平吗?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傻啦,我只是想把你气走,不想让你趟浑水。可是小小,你真勇敢,那天的你,一个字,就是帅气(扑哧)。不过我这个人,和人沟通真的有些障碍,也曾一度自暴自弃,还好有你,那个下午看着闪闪发光的你,我就有了重新努力的动力了。我要去洛杉矶了,不是因为我不爱你,是因为我要去治病了,小小,我将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完成我大学的学业。我也希望,在我回来的时候,我能与正常人一样,明朗的笑,响亮地说着我爱你,也能机灵的为你出出小主意,甚至,比正常人更加优秀!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才注意到我身边没有一样是属于你的东西,真不知道到了那边想你了该怎么办,所以,小小,常给我发邮件好吗?我会看的。”

    ——爱你的李正虎…………

    我将手机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我将自己的身体直直贴在床上,这世界似乎那样不真实,这阳光似乎没有温度。我撇头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心想,是否有一架飞机现在正飞过我的头顶,它深不可测,它一往无前,它带着我的又一次未来的憧憬冲破云霄,它会着陆在一个我未曾踏足的陌生城市,从此,天各一方!我缓缓闭上了眼睛,也没有力气再去给路可心发信息,简简单单地,我想睡一觉,然后忘掉一切。

    时光荏苒,光阴轮转。

    日子在我与小白日渐稀少的信件来往间缓缓流淌,我也会时常给李正虎发邮件,就像他希望的那样。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犹犹豫豫,既想给他发邮件,又恨他突然的离开,就算真要离开,就这么留下一封信就走?当我是什么?这是最让我气愤的。可是我又卑微的想,至少他没有像当初江小放那样消失地无影无踪,我最起码还能通过网络与他在精神的海洋里喃喃低语。

    真正让我能够放下包袱的还是后来小白的一次回信,那上面大致都是一些安慰的话,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她说:小小,你喜欢李正虎,你当然希望他能够越来越好吧,你也希望在未来他可以英气逼人,可以与人侃侃而谈,在未来,他披着阳光微笑的来到你身边时,我相信到时候你一定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所以,你要理解他的选择,不是吗?我那时候坐在大一敞亮的四人宿舍里,趴在床上握着这张跋山涉水而来的信纸久久没有动作。

    就是那一天,我开始给李正虎发送了第一封邮件,里面没有提到对他突然离开的生气,我告诉他我开学第一天找不到宿舍是一位学长为我带的路,告诉他我与桂林山水间只见了一面的姑娘成为了笔友,告诉他最近天气开始转凉,我穿的衣服正在逐渐变厚。

    总之,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

    这封信带着金秋十月特有的凉意飞走了,从此,无数封信开始从武汉飞往洛杉矶,只是,没有回音。

    开始,我隔三差五就会给李正虎写邮件,后来,我渐渐习惯一个星期写一封信,有时候遇到困难与挫折也会写,我希望他能够记住我,不因时光而消磨对我的印象,希望再见面时,我们仍能像老友那样亲切拥抱。

    我也会疑惑,美国难道不能用qq吗?为什么他不给我回信?这些,在开始的日子里常常使我在深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可是,时光汹汹,它一天复一天打磨着我,以致于我在后来的时光里竟也习惯了他的不回信。大二将近过年的时候,小白寄过来一封信,说了她新年的计划,她的字里行间充斥着青春的活力,也满溢着幸福的味道。她说大年初三的时候准备带着她的男友一起去自己高中班主任那里拜年,上学的时候,她的老师就知道了她谈恋爱,不知道这次带着自己的男朋友去,会有怎样好玩的事情。

    这让我也萌生了去老巫婆那里拜年的心思,时光兜兜转转,不知再相见,又是怎样一副情景。我通过qq找到老巫婆,说要去她家拜年的时候,她很开心,并且告诉了我她家的地址,我告诉他,初三有空,那天去她家。

    我提着香飘飘去老巫婆家的时候,她以朋友而并非老师的姿态接待了我。

    我端着她递给我的茶杯的时候,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恨她,她当老师的时候,不可谓不兢兢业业,只是惩罚的手段有些过于苛刻。

    可是,当时她还那么年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看到了她刚一岁的儿子,肥嘟嘟的,异常可爱。

    当年她教我的时候,甚至还没有结婚。

    我是她的第一届毕业生。

    想到这里,我对老巫婆那点虚无缥缈的恨也消失无踪。

    这使我的心情愉快了不少,只是,当我脚步轻快地准备离开地时候,路可心出现在了门口。

    我看着门口的路可心,一时间挪不动脚。

    她今天穿着一身黄色的羽绒服,下面是一条黑色的紧身裤,脚下则是一双英伦风马丁靴。有一年半没见了,她的穿衣风格略有改变,只是身高没多大变化,而且她还是戴着那副黑框眼镜。

    我看着她额头似是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刘海。

    她也看着我。

    “怎么了,你们两个,不认识啊?我记得你们高中可是最好的一对姐妹吧。今天你们不会是约着一起来的吧?哈哈,真难得,可一定得留下来吃饭。”

    老巫婆看我两不说话,自顾自地拍板。我听着这话,头皮发麻。心想这要是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那还不得尴尬死。

    “不……”

    “好啊,谢谢老师。”

    我拒绝的话还没出口,路可心就马不停蹄地答应了。

    我不自觉地对她翻了个白眼。

    翻完我就后悔了,这尼玛,一年多不见,冷战都没结束,我居然对她翻白眼!路可心就像没看到似的径直走了过来。

    只让我愈发心里觉得难堪,她要是回应了我这个白眼还好,关键她还装作没看见。

    我心里愤愤,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好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真到了吃饭的时候,并不只有我和路可心两个人,还有些别的同学来拜年也被挽留下来吃午饭的,只是除了路可心,其他的我都不认识。

    于是自然而然的,我和路可心坐在了一起。

    路可心吃饭很少夹菜,尤其是在别人的家里,这在很久以前她就跟我说过,原因是因为她看不清菜,尤其是火锅,里面的杂菜很多,夹错了又不得不吃,吃了的话那必然是龇牙咧嘴,痛不欲生。

    更要命的是,吃饭的时候由于蒸汽滚滚,路可心不得不摘下眼镜吃饭,这更是雪上加霜。

    我自顾自地埋头吃饭,对面坐着几个我不认识的男生在和老巫婆寒暄,时不时地还站起来敬一下酒。

    忽然路可心悄悄地咧了一下嘴,我朝她望去,可能是不好意思只吃饭不夹菜吧,在她很少地夹菜的过程里,她还是不小心夹到了一个大辣椒,她也不看,直接就往嘴里送,结果可想而知,她又不好意思直接吐掉,只好强忍着咽了进去,我看着她故作镇定地模样有些想笑。

    然后,连我自己都很吃惊,我将刚夹上筷子的一块牛肉放进了路可心的碗里。她感激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拿着筷子在火锅里一阵翻腾,将一块姜,我想可能她以为是牛肉,放进了我的碗里,然后又冲我明媚地笑了笑。

    我看着碗里的姜,心中一万只骏马奔腾而过!这就是我与路可心重修旧好的序幕,只是,这场关于友谊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便迎来了结局。

    我们在那顿午饭过后,一起出了老师的家门,我们一起在冬日的冷风里走了许久,但是相顾无言。最后我还是没忍住:“你干嘛把姜放我碗里,你知道多难吃吗?”

    路可心眨巴眨巴大眼睛,愣了愣,随即“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你还有脸笑,叫你笑,叫你笑!”说着我就去揪路可心的胳膊,力道不重。

    久违的亲密,这一刻,我心中不禁浪花朵朵,我们终于又将回到过去了,我确信,今天以后,我与路可心将会愈发亲密,尽管我们所在的大学不同,可是,我们的大学都在武汉,只要想见面,那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我们在路上闹了很久,就像顽皮的小女孩。

    这是压抑了很多年的情感,突然迸发,自当尽兴。

    也因为这样,上公车的时候,我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因为筋疲力尽,也因为多年来的习惯。

    多年以来,我总是改不了一上公车就犯困的毛病。于是,我们甚至来不及一起回忆当年的点点滴滴,来不及品尝岁月酿下的往事如烟。那天,我们本该可以聊很多,聊那一年在我家床上讲鬼故事的经历,聊那个夏日去看望夏之宇的尴尬,聊当年一起罚站时的辛酸与快乐。

    我们也可以谈谈高三之后的我们,谈谈大学过的怎么样,谈谈有了怎样的新朋友,谈谈有了怎样的人生规划。

    可是,都没有。

    公车颠簸,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汽车站,我一如每次坐公车那样,到站必醒。

    我一如当年那般,送路可心上回家的汽车。

    路可心临走很开心地跟我说,明天也要过来找我玩。

    我点头。

    第二天,是一个艳阳天,在冬天,这是难得的好天气,这更让我的心情大好,真是好事来了,天公也作美啊。

    我和路可心约在中百仓储见面,早上九点。

    我八点四十就到了,站在中百仓储的门口等路可心。虽然是早上,但由于大过年的,所以中百仓储这边人很多,路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因为怕路可心找不到我,我特意跑到了中百仓储对面的这条街站着等,虽然这里人也不少,可相比中百仓储门口,还是显得少了不少人。

    九点二十的时候,路可心还没到,我给她打了个电话,电话响了好久才接通,里面传来了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你谁啊?”

    “我是路可心的朋友,今天约她出来玩儿,到了约定的时间呢,我还没见着她,所以打个电话问一下。”

    “她今天早上急急忙忙就出去了,手机也忘记带了,真是的。”

    挂断电话后,我小声嘀咕道:“真是个丢三落四的女孩儿。”我抬头四处张望了一下,期待能找到路可心,结果还真给我瞧见了,她穿着和昨天一样的衣服,所以比较好认,她正站在对面茫然四顾呢。

    我高喊了一句:“路可心,我在这儿呢。”并且高举着双手挥了挥。

    我喊的非常大声,路可心朝我这边不确定地望了望,我又大喊了一声,她这才确信我在这边,于是开始向我这边走来。我一边挥着手一边喊道:“快点儿,我们从这里走可以直接去肯德基。”

    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由于太阳有些大,我掏出手机来看电话号码的时候,不得不低头仔细看了看,低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一辆后面车厢装着很长钢管的三轮摩托疾驰而来,那钢管都伸出车外两米左右了。我低头看手机号码,发现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出于礼貌,我还是点了接听键:“您好,这里是……”

    我拿着手机放在耳边,同时朝路可心看去,而就在这一刻,时间仿佛过得异常缓慢,画面也似凝结,它一点一点地慢放着这个世界的一切。

    在远处,有两辆奔弛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地行驶,中百仓储附近有一个卖气球地老头悠然自得地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有一个小男孩指着气球跟他旁边的女人说着什么。

    一辆出租车行驶地稍微有些快,它和那辆驮着几根长钢管的三轮摩托有着几乎相同的速度,只不过一前一后隔了点距离,并且它们不在一个车道上,路可心越过了那辆出租车,她继续向前小跑。

    也许是兴奋,也许是今天的太阳实在不小,总之,她好似没看见三轮车上那几根伸出车外不少距离的钢管一样,径直地,毫无防备地,撞了上钢管的末端,这显然出乎她的意料,她被撞得踉跄退了好几步,还没等到她稳下身形,“嘭”地一声,出租车把她撞飞出去好远。鲜血,成了我眼中唯一的颜色。

    “您好,这里是……”

    “我老天!”

    …………很多年前,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她从厕所跑到教室的时候,被一桶大桶的矿泉水绊倒在地,她笑一笑,站了起来。

    很多年后,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她从街这边跑到街那边,她也摔倒了,可是,她再也没有站起来了。

    好一个艳阳天,好一个陈小小!在后来的很多日子里,我都无比自责,多年以前,是我害得路可心因为奔跑而被大矿泉水桶绊倒,为什么那么不长记性?你这样的人,也配拥有路可心这样的朋友吗?每一次我想到这里,都紧咬牙关,都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耳光,我从未如此地憎恨我自己。

    尤其,在我翻阅路可心的日记之后。

    这东西一直常伴她身侧,我是在她随身的包里找到这东西的,它的表面,甚至还浸着血水。我花了整整一天来看这本日记,又花了整整一天来消化这其中的内容。

    故事大概要追溯到很久以前;那个时候,陈伟明,我的父亲,还在药厂里上班,对生活的无限憧憬让他干劲十足。

    日复一日的劳作,长期柴米油盐的日子,生活终究展现出了它无穷的伟力。陈伟明渐渐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他自恃是一个有志向的人,而一个家庭的束缚则让他觉得苦不堪言。于是,争吵便产生了,最初的甜蜜似是梦中的泡影,不复存在。而在这样的过程里,陈伟明染上了毒瘾。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致命的。很快,家里就因为陈伟明的吸毒而变得家徒四壁。

    每当陈伟明难以抵抗毒瘾疯狂的吞噬的时候,他也开始变得疯狂起来。

    在最为黑暗的日子里,他扯着李幸花的头发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你他妈去卖啊,你他妈去卖啊!”这个叫李幸花的女子,是这样艰辛的爱着这个男人,即使幸福已经遥不可及,即使眼前这个男人疯如野兽,她依然不曾忘怀那个在秋日里给予她温暖的阳光男孩儿。

    在最苦难的日子里,在世界对她露出青面獠牙之际,是这个男人带给了他光与希望。 于是,她顺从了他,她真的去卖了,为的,是希望这个男人不那么痛苦,她爱他,倾其所有地,奋不顾身地深深爱着。以致于为了让我不恨陈伟明,从来都不曾在我的面前说过他的半句坏话。

    再后来,陈伟明甚至开始带着自己的同事吸毒,那个同事的名字,叫作江正——江小放的父亲。

    我父亲死在了监狱,他因贩毒被抓,最终在监狱自尽。而江小放的父亲,由于并未参与贩毒,则只是被送进了戒毒所。

    但是,过了很多年以后,他父亲不知因何故再次染上了毒瘾,因此而闹得家庭分崩离析。于是他的母亲带着他远离了这座城市,并把我父亲如何带坏江正的故事讲给了江小放听,江小放并不知道我是陈伟明的女儿,但是他的母亲曾不止一次地和他讲起李幸花,他母亲每每感叹这个可怜的女人,都带着满脸的不理解的神情。

    而江小放,从来都知道我是李幸花的女儿。

    后来,江小放的母亲积劳成疾,抑郁而终,没办法,江小放再次回到了这座城市。他父亲神奇的二度戒毒成功,只是家里情况也变得非常困难。他恨他的父亲,那个已经被毒品侵蚀得虚弱不堪的父亲让他恼火,而这又很难不让他跟着恨那个叫作陈伟明的男人,而后,憎恨就转移到了我的身上。这些,都是那日夕阳下,江小放告诉路可心的,他最后说,我知道我其实不应该恨小小的,可是有时候就是忍不住。

    我想,那个时候,面对夕阳,面对那三千银河,江小放肯定做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那就是不再恨我,或者说,将这恨,深埋心底。因为那以后,他就真的与我形同陌路了。他最后说,路可心,我可以抱一下你吗?于是,那一日,我看到了一对在夕阳下相拥的男女,那画面总让人觉得美丽无比。路可心用心的记下了这一切,她在日记中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我路可心算得上世界上比较惨的人了,可是没想到小放也那么惨,小小也那么惨。

    在日记里,她一直纠结要不要告诉我真相,她那样写道:小小已经过的很苦了,我若再告诉她这些,还算什么姐妹,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大人犯的错,又怎么能让小小来承受呢?我单纯的姐妹啊,她甚至都未曾想过编织一个美丽的谎言来骗过我,或许那样,我们会一直要好到高三毕业,说不定还会念同一所大学。可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直到她死去,也未曾改变。我在泪眼朦胧间,似乎又看到了那年那晚那个女孩,她床上微微闪烁着灯光,而她则拿着笔刷刷的写着什么,我趴在她的床边,问道:“可心,干嘛呢?偷偷摸摸的,不会是写情书吧?”

    …………

    小白从远方给我寄了信过来,说是和男朋友分手了,现在她非常的难过。我在给小白的回信中这样写道:“小白,我还在给李正虎写邮件,遗憾的是,他依然没有回我。不过我也已经习惯啦,我现在很爱看天空,我想,说不定就是我在看天空的时候,一架从洛杉矶飞来的客机就会带着我心爱的人儿出现在我的面前。也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会是怎样的情景,他的病要是治好了,会不会嫌弃我呀。唉,不说这个了,心累。你知道吗?我和我妈的关系缓和了好多,最近我老是看她,她真的老了很多,我想她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以前我和老妈的关系一直不太好,想想真觉得挺惭愧的,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孝顺她。你还记得以前我跟你提过的路可心吗?以前她可是我最好的姐妹,哈哈,不过现在也是了。是的,我和她和好啦。我在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她就在旁边看着呢!春天到啦,阳光好好哦,我要和我的姐妹出去晒太阳咯!相信我,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没有过不去的砍儿,你可一定要振作起来啊!好啦,不说了,我要和可心出去玩啦。”

    一滴清泪,“嘀嗒”打在了洁白的信纸上。(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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