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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十番显见之五约标指显见性无还(九)

【164】十番显见之五约标指显见性无还(九)

作者: 0b59d463561c | 来源:发表于2019-06-26 21:40 被阅读1次

    楞 严 经 讲 记

     净界法师

      各还本因

      阿难!汝咸看此诸变化相,吾今各还本所因处。云何本因?阿难,此诸变化,明还日轮,何以故?无日不明,明因属日,是故还日。暗还黑月,通还互牖,壅还墙宇,缘还分别,顽虚还空,郁(土孛)还尘,清明还霁,则诸世间一切所有,不出斯类。

      阿难!你看到这四种八对的变化相,其实它们都有一个因缘的,它从什么地方来,终究要被它带走,终究要还对方的。怎么说呢?

      譬如此诸变化相,光明因为有太阳才有光明,所以我们看到光明你不要太高兴,它是生灭法,它不是你的东西,只要你要还给人家的都不是你的东西,那只是你暂时的一个过程。光明总有一天要归还太阳,为什么?没有太阳就没有光明,光明是假借太阳而有,你迟早要还给它。

      你看到黑暗也不要悲伤,它也不是你的本来面目,因为黑暗是要还给黑夜的,当黑夜过去了,黑暗就消失掉。

    通还互牖。这内外通达之相是因为有门窗的关系,所以你迟早要还给门窗的。

    壅还墙宇。壅塞不通之相是因为有墙壁的关系,所以要还给墙壁。

      缘还分别。因为有见缘的关系,才有差别的相状,差别要还给见缘。

    顽虚还空。冥顽之相要还给虚空。

    郁(土孛)还尘。地气的昏尘,这种昏昧之相要还给尘土。

    清明还霁,清明之相要还雨后的天晴。

    世间一切种种的差别相状,都不出这个道理。什么道理呢?从什么地方来就要还到什么地方去,你跟什么因缘借的你就要还给人家。

      见性无还

      汝见八种见精明性,当欲谁还?何以故?若还于明,则不明时,无复见暗。虽明暗等种种差别,见无差别。

      这八种的法是变化的,但是你去感受这八种法的那个见分,那明了的性,你不用还别人。为什么?我这六根门头明了性我看到光明,假设所见光明是要有所还,但是你的心不用还给别人。为什么?你还给光明,那你就不能见到黑暗,所以我们同时看到光明又能看到黑暗,表示当我们把光明还给太阳的时候,我们那个心没有还给对方,所以我们还可以看得到黑暗。

    所以说,明暗、通塞、同异、清浊等相状有所差别,但是汇归起来我们的见性是无所归还的,明来见明,暗来见暗,乃至于清来见清,浊来见浊。

    这地方很重要、很重要!

      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这一念心,什么是本来面目?因为它弄得很复杂,我们这一念心无始劫来跟很多人结很多善缘,很多恶缘,很多想法,我们已经厘不清到底我本来的面目是什么?

    很简单,你把借来的东西都还掉,你的想法,你的喜怒哀乐都是假借外境的,把这些该还的还掉以后,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东西,不必归还给别人就是你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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