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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来之于主体与环境客体之间的差异(一)

价值来之于主体与环境客体之间的差异(一)

作者: 林汉扬 | 来源:发表于2019-06-10 10:15 被阅读3次

林汉扬  写于 2018-06-03

      小马过河的故事听过没有?假定河水的高度变化不大,相对于大象与长颈鹿等大型的动物,河水的高度是浅的,而相对于小松鼠等小型的动物,河水的高度是深的,可见,河水这个高度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物就有深与浅的相对性,动物们对过河是否有“危险”这个相对于它的生存价值与河水的高度联系时,总是在以自身的作为价值尺度来衡量,这往往是它们在后天的体验中所总结的经验或认识(价值判断),假设河水高度为50厘米,淹到大象与长颈鹿的口鼻位置(产生危险的部位)高度是300厘米,那么,300厘米减去50厘米,还有250厘米,这就是说被淹死的危险程度可以忽略不计。但小松鼠等小型动物的高度30厘米左右不到50厘米,这样,如果不会游泳的话,被淹死的可能性或概率就很大。那么,我们在小马的立场应如何确定自己过河是否有危险呢?只能以自身为价值尺度来衡量河水的危险高度与安全高度(价值事实)的尺度,来决定自己能否过河的价值规律,但总结出来的对价值规律认识或价值判断是往往只能以自身为价值尺度,这个尺度能不能被广泛推演适用于所有过河者?显然不能,因为主体(过河者)与客体(河水)都可能因为不同而变化。但如果,我们引入价值参照系,用我的价值相对性原理,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公式:主体安全高度(h1)-客体河水高度(h2)=安全临界度差(α),或另一个安全系数公式:h1/h2=b,当变量da>0或变量db>1时,过河安全,这个安全系数越高就是趋利程度越高;过河的安全系数越低,就是趋利程度越低当da=0,db=1时临界(奇点)就出现了,这时安全与危险各半介于安全与危险之间!当过河的安全系数dα<0,db<1时,这时,安全程度为负,于是安全系数突变为负即危险程度提升,这个公式在忽略河的水势推力与动物浮力或重力的情况下,适用于任何不会游泳的动物。

      而人类与其它动物不同的是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更高,在a≤0或b≤1时,人类可以通过借助生产资料或劳动生产工具改变自身主体h1或改变客体的h2,使α>0或b>1,使主体与客体的差异同化,比如,一个人过河由于h2≥h1,那么,他(或她)有两种方式渡过,①是改变河水高度h2使h2<h1;②是改变自身主体安全高度(h1),使h1>h2,哪么,最终是选择①还是②则要看①与②两种选择中哪一种的成本耗费更小,就选择①或②,如果说,②可以通过改流排泄降低水位,但成本耗费太高,即耗劳动力又耗时间,而节约劳动力和时间的方式如果不是让自身自然身高发展生长,唯一的方式就是借助生产资料和工具,比如,通过生产资料和工具这些外力使自身h1增高,像踩竹杆过河、架木条做桥过河、造船过河。。。等等,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当我们改变不了环境时,我们就改变自己”。但要改变的“自己”,不仅仅只是自己的内在固有的肉体这种生物性的,比如身高、体积、抗压、抗温。。。等等的结构功能来适应自然环境的选择,更主要的是要在了解环境客体与自身的基础前提下改变、解放思想使自己对环境对象同化,从而对环境对象中的可控制的要素被自己掌控,而掌控的关键就连接主客纽带的枢纽或奇点(机制、机关),王阳明说“吾心不动,随机而动”,这里的“心”是指“道心”,也即符合客观规律的意识认识,是主体意识对环境客体对象的信息对称,只有这样,才可“正知正物”,才能使行为符合“道心"(真理),而这个也才是我们“创新”的真正目的,只有这样的“创新″才能把意识认识转化为掌握宇宙自然的无穷力量,才能使人类成为宇宙自然,才能使自我成为环境(包括社会与自然)的主宰,这时才有资格如古人所说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前提是“识时务者,方为俊杰″。亚里士多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这个支点就是产生突变的临界(奇)点,认识到它也就是说可以掌握如何用最小的力量(在人学的价值论中体现为劳动力时间耗费)来产生最大化的目标效果(有利于主体需求满足的使用价值)!但除了支(奇)点找到之后,方法有了,那么,接着的就是生产资料包括工具的利用了,这些要素并不是以生俱有的,而是从外部环境对象中求。

        由此可见,利用这些要素成为自己身体的外化,同时也是对环境的同化,此刻,环境的不可控要素就更减少,可控制要素就会更增多,由量度到质变当达到一个程度时,自己与环境的界限就模糊其实是系统一体化了,人与可控制的生产资料结合组织成为更高更大的劳动生产力系统。

    可见,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正是因为人类主体懂得在不能改变环境时改变自身的劳动生产力,使环境与自身的差异消灭甚至是同化,从而使自身更能适应环境选择,同时也是让环境的变化符合自身的发展,这就是人与环境有一个同一化的“和谐”交集。

    由此可见,一个成功的人是自我选择对社会选择以及自然选择的交集的制约下符合,一个成功的社会是社会选择(人择)对自然选择的交集制约下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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