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那年的情书(26)

作者: 莹莹in | 来源:发表于2017-01-17 21:40 被阅读732次
    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

    上一章

    文|莹莹

    自从放了暑假,我就跟陈信没有见过面,他跟他妈妈去了澳大利亚度假。我们之间的联系甚少,只是偶尔发几条信息。

    一个月以后,也就是高二开学前不到一个星期,8月27号,是我的生日。那天下午,我正在补习班上英语课,我飞快地在写老师刚刚写在黑板上的笔记,书桌里的手机忽然轻轻地震动了一下。

    是陈信,他发给我一条信息:看窗外。

    我讶异地把头朝窗外看去,有许许多多的氢气球飘在半空中,慢慢地,飘到我教室所在的五楼。气球一律都是粉红色,清一色地系着好看的蝴蝶结,随着风,四处飘荡。

    每个气球上都写着很大的黑体字,组合起来就是:林初夏,生日快乐。

    然后,气球缓缓地升到上空,直到消失在碧蓝的天边,再也看不见。

    同学们仍在认真地听老师讲课,没有注意到窗外这不一样的景致。只有我,一个人坐在位置上,莫名其妙地傻笑。

    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如此奇妙,你会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发呆,会因为他的一句话笑得合不拢嘴,也会毫无缘由地笑上一整天。

    就好像,遇见他之前,你的生命里,全是大段大段的空白。

    而遇见他之后,心就被填补得满满当当,脑海里记着的,是他所有的模样。

    这个场景,我记得特别清楚,在我后来的梦里反复出现。

    因为那天,补习班外的紫薇花开得特别热烈。刚下过雨的夏天,满枝的紫薇花,带着湿漉漉的水滴,蔓过篱笆,微微摇曳。

    而我,在下课铃响的那一刻,飞奔下楼,看见陈信站在紫薇花下,双手背在身后。他的眼角眉梢,都带着浓浓的散不开的笑。

    待我走近,陈信跟变魔术一般,从身后拿出一支玫瑰花,递给我,我笑着收下,捏在手里把玩。

    玫瑰有刺,戳破了我的手,渗出了一滴血,我赶紧低头拭去,不让陈信看见。

    爱是迷迷糊糊天地初开的时候,那已经盛放的玫瑰,鲜艳,美丽,让人欲罢不能。

    但是,我们都忘了,玫瑰再美,终究带刺。

    陈信的手臂搭在一旁的墙壁上,抿了一下嘴,似乎看起来有些紧张。我们的这个补习班是一幢居民楼,时不时地,有几个人从我们面前穿梭经过,踏踏的脚步声时远时近,有人走便有人来。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没有人了,周围一片静悄悄,安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风轻轻地吹过来,有几滴雨水顺着紫薇花的枝蔓,落到我们身上,我向后退了几步,挡了一下。

    陈信抖落了一下衣服,水渍清晰可见,然后他四处张望,好像确定没有人了才放心,他说话的声音却有一些颤抖,“你,你先把眼睛闭起来。”他很紧张。

    “干嘛?”我仰起脸,望着陈信微红的脸,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哎,你先闭起来,我就告诉你。”陈信忐忑地搓着衣角。

    我不知道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就是不肯闭上眼睛,反而把眼睛瞪得更大了。

    陈信叹了一口气,“算了。”

    我笑得恣意飞扬。

    最后,他把手伸进裤兜里,摸索了一阵,才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拿出来。

    他递给我,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他说,“林初夏,生日快乐。”

    这是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我打开来看,里面躺着一条项链,上面镶嵌着一颗紫色的爱心,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我拿出来放在手掌心里,轻轻地,在上面摩挲,尤其珍贵。

    我逃了下午接下来所有的课程。

    陈信朝着我拍拍山地车的前杠,这一次,我没有犹豫,勇敢地坐了上去。

    陈信骑着他的那辆山地车,而我,坐在山地车的前杠上,伸出右手,试图遮挡住所有的光。我的手指微张,停在半空中,那条项链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真的,特别好看。

    陈信把头轻轻地靠过来,下巴抵在我的头发上,我的发丝随风飞扬,扫过他的脸庞。

    他说,“好痒啊。”

    我们好像是第一次,长久地,靠得这么近。

    我笑得咯咯咯响。

    陈信在我的身后,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我能感受到他的快乐,那种连夏风都能感受得到的快乐。

    祝我,生日快乐。

    我们穿越了大街小巷,最后在哈根达斯停下。

    我要了两个球的草莓味冰淇淋,陈信要的是香草味的。粉红和草绿,满满地,配了一脸。

    我们把冰淇淋放在桌子上,还没开吃,陈信凑过头,突然问起我,“你知道哈根达斯的广告语是什么吗。”

    我低着头用小勺子挖了一口冰淇淋,但笑不语。

    谁不知道啊,我在心里想,哪个电视台没有这个广告,每天不知道重复多少次。

    “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陈信说。

    “然后呢。”我抬头,看见陈信的眼眸里带着一抹温和的笑意。

    “然后,”他挠挠头,又立马低下头,挖了一小勺子的冰淇淋放进嘴巴里,他沉默了好几分钟才开口,“然后,我就带你来了。”

    陈信的表白,永远这么含蓄。

    哈根达斯里人声嘈杂,陈信后面一句话说得很小声,可还是很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

    我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最后黄昏来临,因为我怕被熟人碰见,我们在离我家院子挺远的巷子口,挥手说再见。

    我一板一眼,把再见那两个字说得郑重其事。

    我们有无数的下次见,也有无数的再见。

    可是,我们却不知道,这一声再见,是下次见,还是,再也不见。

    那些深爱着的人,有时候,你爱着爱着,在后来的再见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当你回头,他早已消失天涯,只在你的心里,堆积成想念的尘沙。

    他就这样,消失在时光的长河中。

    而我,也没有多啦A梦的时光机。

    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

    这世上最公平的一件事,大概就是,每个人都一样,都回不到从前。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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