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喜欢这样一句话:罚就罚的让你刻骨铭心,赏就赏的让你怦然心动。
赏罚分明,是一个集体有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来讲一个本单位的故事。
十五年前,我单位有一台进口设备,每年都会请专家进行维护,招待专家费用5万。若出现故障维修要将机器运输到深圳。花费在20万左右。
我单位一年轻职工自我摸索学习,掌握修理技术。单位为该职工发放奖励500元开会表彰。不久该职工辞职下海。如今身价千万。
这虽是听来的真实故事,却仍然让人唏嘘不已。
赏罚分明,在国有企业有太多的限制。其中的政策限制,领导的思想固态限制等等无法深谈。大家长思维逻辑更是可见一斑。
我或许能理解一些单位领导的想法,小同志不错。他如果不辞职,可能在入党,提干方面优先考虑。奖金钱的发放没有却商量的余地。
我也许也能理解一点该职工的心情,我为单位节省这么多钱,并且以后每年都可以省下这么一大笔费用,你就奖励我500元。我买相关维修书籍都花费600多……我努力的价值在哪里?如果不用金钱衡量,又该用什么来证明呢?
十五年后的现在,单位罚的的确是够刻骨铭心了,卫生责任区一个烟头100元,随意停放电动车哪怕只有五分钟200块。上夜班没活干时打瞌睡400块,坐在椅子睡觉2000元。手机未按规定地点形状放置400块。一个月工资不过5000元。足够算的上刻骨铭心了吧。
可是赏呢?
大批的罚没款去哪里了?
从不赏不罚到不赏重罚,是不是意味着以后要发展到重赏不罚,再到重赏重罚。再以后呢……
一个不断的轮回闭环吗?
我盯着那句我喜欢的话,神游四海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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