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在1960年出版的自传体小说,1961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并在1962年上映,获得包括最佳男主角/最佳编剧/最佳艺术指导三项奥斯卡大奖。
该书入选《时代》周刊1923-2005百佳小说,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销售三千万册,目前豆瓣评分9.2分!
故事讲述的是发生在1935年美国南部一个叫梅科姆的小镇上的一起刑事诉讼案件,一位黑人被指控侵犯了一位白人妇女。在那个年代,尽管那场旨在为解放黑人、废除奴隶制的美国南北战争已经过去了70年,但很明显,黑人仍然只是作为一种有生命的物种而存在,只是为了显示所谓的司法公正,一位叫阿蒂克斯•芬奇的白人律师被法庭指定为黑人汤姆辩护。
每个人,包括阿蒂克斯,都知道这是一场注定无法获胜的官司,他有很多选择,最简单的就是拒绝接下这桩官司,或者象征性的应付完这件差事。但阿蒂克斯偏偏选择了站在大多数白人的对立面,他意志坚定地要“替黑鬼帮腔”!原因只是,就像他对他的弟弟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不做,你觉得我还有脸去面对我的孩子们吗?”
阿蒂克斯有两个孩子,十岁的杰姆和六岁的女儿斯库特。好吧,加上一个每年暑期都来梅科姆镇度假的迪尔,本书的前八章都是这三个熊孩子的所谓的冒险故事。这其中还牵涉到小镇上的一位从18岁就被关在家里的怪人阿瑟•拉德利,整整三个暑假,如何把这个神秘与令孩童们恐惧的怪人引出房间,就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这让你几乎忘记了还有那么一场官司在等着他们的父亲。
推算下来,阿蒂克斯应该是老年得子,四十岁时有了儿子杰姆,四十四岁时有了女儿斯库特,然后在四十六岁时开始了鳏居生活。在孩子眼里,老阿蒂克斯是一位让人满意的父亲:“他陪我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我们随和又公正。”当然,如果他再年轻一些就更完美了,因为每当杰姆要他陪着进行橄榄球的阻截训练时,阿蒂克斯总是气喘吁吁的说:“儿子,我太老了,玩不了这个。”
除此之外,作为父亲的阿蒂克斯无可挑剔。
阿蒂克斯经常抱着孩子们一起读书看报,这种温馨的陪伴画面总是让人感到一种平静的幸福。阿蒂克斯告诉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不吃人们园子里的瓜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他教导孩子诚实、正直与宽容。他说服孩子们不要再去打扰怪人拉德利,因为“拉德利先生的行为在我们看起来也许很古怪,可是在他自己看来一点都不古怪。”至少在阿蒂克斯看来,拉德利也类似一只没有伤害任何人的知更鸟。
因为自己的父亲要“替黑人帮腔”,杰姆和斯库特也承受了不少的奚落与嘲讽,关于为什么坚持要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我想,除了阿蒂克斯固有的职业操守与正直的品性外,要求自己成为孩子心中的榜样是更重要的原因。
阿蒂克斯认为孩子们在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是自己的父亲,他希望自己能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孩子。如果他放弃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那他就没有资格再教导孩子们如何做人。每个男人其实都有成为英雄的机会,即使他没有在事业或金钱上赢得太多的成功,但如果能成为一个孩子眼中的榜样,我认为是一样值得尊敬的。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的152年,当美国的第一任黑人总统奥巴马在2017年1月10日发表离任告别演说时,仍旧强调“种族问题仍然时美国分裂的主要因素”。所以,对于阿蒂克斯在1935年参与的那场官司的结局,已经没有任何悬念,黑人汤姆•鲁滨逊也像一只知更鸟那样被杀死了。
据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白人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原型就是哈珀•李的父亲,根据本书改编的电影于1962年12月25在美国上映,男主角为格里高利•派克。据说在电影的拍摄过程中,哈珀•李曾到剧组探班,在拍摄一个街景时,派克突然发现站在一旁的哈珀•李眼含泪水,便走到她面前关切的询问。哈珀•李回答:“因为我刚才看到你凸起的肚子,和我父亲生前一模一样。”派克则表示:“哈珀,这才是真正的表演。”
见鬼去吧,即使不靠演技,仅凭他单纯的帅就已经能征服全球99.99%的女性了!
网友评论
我正在反省改正。
很棒的推介!
让人想起专为弱势群体代言的美国律师丹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