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点燃一根香烟,我这才想起我很久没能这么开心地笑过。
在发生了谢俊恺那件事后,我就习惯了点烟。
当然,这也是从思思那学来的。
最早还得跨越房间去她屋里取,但没多久,我就得以接收她的全套"武器":香烟、精致的火机、晶莹的灰缸;因为她戒烟了,为了新男友梁栋。
思思居然为了一个小男生改变自己,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难道这世界女大男小真的成了一种时尚?
思思却颇不以为然,她说也许是经历得太多,知道比自己大的男人相处起来太辛苦,因此找个还相信爱情的男孩试试也不错,至少他懂得一心对你好。
不成熟不要紧,太成熟了,就像熟透的果实容易烂一样,反而好得不持久。
“再说他只不过比我小一岁,我不用担心自己比他老得太快。”
我只能一笑置之。
要想探测思思有多认真,看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有多长就知道:
最长的是陈青,因为他很像思思的初恋情人——但也不到一年;最短的是谢俊恺,头尾不足一个月;其间还有几个交往了三数个月的。
她和梁栋前几日才过完相识一月的纪念日,看来已经突破谢俊恺大关,有望进入下一层次。
我和思思都喜欢烟。
但我与她不同的是,我不“吸”烟,只“燃”烟。
在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从小巧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是那种女士烟,修长的褐色身躯,像极了一个忧郁女子。
我喜欢看着细细长长的轻烟弥漫到空气里的感觉。
等烟灰一点点伸长,我就用食指和拇指拈起它,然后弯起无名指优雅地弹弹烟身,那一小截的灰飒飒地抖落下来,常常还带着微弱的火星和特有的香气。
思思把我这招叫“兰花拂穴手”。
……我想我已走神太久,凉风有信已经等不及了,几乎在对话框里打满了“?”
我敲敲键盘:“谢谢。”
“下次好歹也走两步啊,累死我了。”
“好啊。”我说。
后来我玩游戏就不总是求死了,而是每天屁颠屁颠的跟在凉风有信后面捡便宜,段数高我好多的他在前头拼杀,我就帮他补补体,蹭蹭经验值。
一边组队打怪,一边无所顾忌天南地北地聊。
甚至会谈到爱情。
他说他最向往的爱情就是两个人一起老,像歌里唱的那样,坐着摇椅慢慢摇。
可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又是什么呢?
我喜欢在有阳光的午后,倚窗而立,窗外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野菊花。
一个骑单车的少年踏着满地金黄来到我的窗前,淡淡的光辉照在他微笑的脸上,很暖和,于是我坐在他单车后架上,我们就这样子,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下去,直到永恒。
“太好了,我有一辆跑车!”
“我想坐28寸的老式凤凰。”
“没问题,我准借到。我还会到悬崖上去采还魂草,做成绿色的心挂在你的窗前做风铃。”
被人宠的滋味很迷人,我坐在冰冷冷的房间里,竟然心里一阵暖意。
凉风有信等了一会儿,又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陪你看日出,陪你做任何你想得到的浪漫。”
“谢谢你。我只有用这最最俗气的话了。”
我被这个自称自由职业者的凉风有信哄得开心极了,在游戏中,我仿佛我真的成了他口里那个美丽高傲的公主。
不过是为了消磨漫漫长夜,不过是为了能够整夜整夜的泛散交谈,特别是这个交谈的对象令人愉悦,日子就过得快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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