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字的渊源最早始于学龄前。
我没上过幼儿园,是跟着奶奶长大的。父亲在我四岁那年,用毛笔写了好多卡片,教我认字。奶奶不识字,可是她记忆力好,父亲教我识字,她在旁边听着,以便日后监督我。
我到现在还记得,早上起来,奶奶在厨房忙活,我自己穿衣下床。披散着头发,脸也不洗,跑过去从柜子里拿出那些卡片,放在床头,一张一张地念。太阳光从窗户斜射到床上,一部分落在地下,洒在我的脚背上。这个画面一直定格在我脑海里。这个画面是如此的温馨,美好,使得认字这件事也变得美好有趣起来,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文字。
再大一点,我喜欢上了阅读。
那个时候书籍匮乏,家里的藏书在破四旧的时候,被迫全烧掉了。这也不能阻止我对文字的喜爱。我从阁楼上翻腾出来一本戏文书,是竖版的繁体字,我也不管看得懂看不懂,反正它是汉字,我看见汉字就喜欢。现在已经不记得书名和内容了,只记得在我装模做样捧着书看的时候,家人就会发出赞许的笑。
小学二年级暑假,我到姑妈家玩,姑妈家窗台上放着一本书,我拿起来翻了翻,竟然看入迷了。这本书的名字叫高玉宝,是本自转体小说。姑妈叫我吃饭,我说吃饭没有看书有趣。姑妈就说,爱看走得时候拿走,回家慢慢看。我当然求之不得。记得是一个下午,我坐在窗户底下开始看高玉宝。看到周扒皮为了让长工早点起来去干活,半夜爬到鸡窝里学鸡叫,他这只鸡一叫,全村的公鸡就都跟着叫起来,这个周扒皮太坏了,我恨他恨得牙痒痒。长工将计就计,以抓贼名义把周扒皮打了个半死,我笑得前仰后翻。
还是一个下午,我依然坐在窗户底下看高玉宝,我看到高玉宝小小年纪给资本家干活,不小心掉进了柏油池里,差点被烫死,被好心人搭救上来,才捡回一条性命,我抽抽嗒嗒哭得不能自抑。
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它能让我哭,也能让我笑,它真是太神奇了。
高玉宝这本小说,使我开了眼界,我喜欢上了阅读,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没有书看,我很着急,街道上有一家小书店,每次进去,看见书架上的书,我就挪不动脚步,一双眼睛也不够用。我回家缠着奶奶要钱买书,奶奶管着爷爷的工资,每每被我纠缠不过,奶奶就会给我两毛钱,两毛钱在当时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一本书才一毛钱左右,运气好的话,能买两本书呢。
我时常感叹文字的神奇,单个是一个意思,组合在一起,又是另外一个意思。看书多了,就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在遣词造句上,我偶尔会来个神来之笔。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语文课堂上,用红旗两字造句,同学千篇一律造的句子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胜利红旗万岁。我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在纸上写下,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我因此成为学校的名人。
上了初中,有男同学知道我爱看书,就私下里送我书看,书里夹着字条,字条上写着,你喜欢看什么书?看了字条我就想笑,这不是明知故问嘛!我懒得跟他们计较,索性拿着字条当书签。看完书,字条和书一起完璧归赵。不知道同学打开书,看见自己的字条旅游了一圈又回到自已手里,会做何感想?
同学有股契而不舍精神,依然送我书看,依然夹着字条。只要有书看,我是来者不拒,至于字条,我就当它是书的一部分,归还的时候,肯定要一并归还。
这同学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些书。林海雪原是我看的第一部爱情小说,其实里面描写爱情是朦胧的,少剑波和白茹最多也就是对视一下,他们的爱情观,也被革命化了。
智取威虎山里面的杨子荣,戴着护耳帽,穿着大氅,威风凛凛。座山雕嘴角有颗痣,痣上长了一撮毛,外号一撮毛。这些人物,如今想来还是栩栩如生。
参加工作后,有了经济自主权,周日休息,最爱逛的地方是书店,看见心仪的书,那怕饿肚子也要买回家。家里的书架从开始的一架,到现在的五架。
我的藏书儿子现在说起来,还对我满腹意见。说他小时候我很少陪他玩,冬天我要织毛衣,夏天我要写字。我那时候喜欢上了写作,其实儿子说的写字更切贴。我写的最多的是儿子,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发表后,我念给儿子听,他有时候高兴地手舞足蹈,有时候撅着嘴表示不满意。
儿子没有遗传我喜欢语文的基因,写作文对他来说是最痛苦的事情。我手把手的教他,他对我是崇拜的。有一次他爸爸陪他在家写作业,到该写作文了,爸爸多次催促他都不动笔,被逼急了,才说,我要等妈妈回来再写。其实他那个时候已经能够自主的写作文了,等我回家无非是求个心里安慰。
后来出于对文字的敬畏,我就不写了。我发现,我越来越驾驭不了文字了,我怕我会亵渎了我心爱的文字。
这一搁笔,时间就过去了近二十年。
最近几年,我又蠢蠢欲动,想再拾起笔,写我心爱的文字。
网友评论
咱们从此一起写,在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