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亲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已经长大结婚了。女儿都很孝顺,经常回家看望母亲,每次回家都会给母亲买好吃的,还给母亲留钱。小儿子有点窝囊,日子过得不好,但是,这位母亲非常疼爱自己的小孙子,于是,这位母亲就会经常用女儿给的钱给儿子,让儿子给小孙子买好吃的。
时间久了,大女儿知道了,她并没有怪母亲,她认为,她给母亲钱是尽自己的孝道,母亲有权力怎样花钱,尽孝道就是想让母亲高兴,母亲怎么高兴就怎么花钱吧。
二女儿知道这事后很是生气,她认为,我给母亲钱是给她自己花的,不是间接给别人花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以后就不给钱了,反正母亲也没有花在自己身上。再说了,接济儿子一次两次可以,时间长了就会把儿子惯坏了。
于是,二女儿就盯着母亲买自己吃的用的,别人一分钱也不能用,这样时间长了,母亲心情是越来越不好了,后来得了抑郁症。
这下矛盾出来了,儿子怪二姐不懂得老人心里,不随老人心愿是不孝道。二姐怪弟弟生活不好连累母亲,是他才让母亲心情不好得了病。母亲怪大女儿,不管二女儿和弟弟,是她俩让母亲心情不好才生病的,大女儿很委屈,认为母亲当初处理不当才会出现现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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