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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放弃你,放弃《呼兰河传》

差点放弃你,放弃《呼兰河传》

作者: 尚小迪 | 来源:发表于2017-02-20 22:23 被阅读0次

    意犹未尽,是读完《呼兰河传》的感觉。

    一个人,怎么可以,既能那样入骨的描写那种让我一度看不下去的凄惨的现实生活,《生死场》又可以这样以这样温情回忆的方式,娓娓道来,她幼年里的一些事情。

    虽然依旧刻画现实,但是相比《生死场》,《呼兰河传》点到为止,给读者留下了更多的遐想空间。

    之前看过宋佳演的电影,萧红。那会儿书直接没看下去,现在续上《生死场》,又看《呼兰河传》,对萧红的全部感觉,彻底,转变了。

    可见,人不能先入为主。我还曾经,跟人讨论萧红时,一脸的不理解和哀愁。以后,不了解,不评论。了解,亦先倾听,再评论,而且不能一锤定音。自己,真的什么都不懂。

    怡然

    讲真,看《呼兰河传》之前,我是逼迫过自己的。我对自己说:萧红的书,再看一本,最后一本……就这样哄着自己,去读她的书。

    有些书籍,绕不开,总得硬着头皮去读。

    不是不想对自己好一些,而是有时候哪怕囫囵吞枣,有些东西也是要去吞的。现在吞了,以后也就慢慢消化了。

    跟《生死场》一样,《呼兰河传》想要一入篇就找到主人公,主题,好难。

    先讲天冷,各种形容冷的词汇都来了。各种各种例子。大地,胡子上的冰溜,冻裂的手,卖馒头的人,水缸被冻裂了,赶着进城的马车……就这样,看似在讲天气,实际上从乡村,讲到了城里,引出了“呼兰河"这座小城.

    冷。

    讲小城,很简单,从东到西,从南道北,两条街,有个繁华的十字路口。

    这样,对读者来说,真的是太好理解了,就这么南北两条街,就像我们家里的小镇……真的真的一点都不复杂,不会让人因为太多,太乱,而放下这本书。

    萧红这个时候,慢慢讲这两条街道,讲着讲着,读者就对这两条街道有感情了,也在眼前形成了一个图景,到了这个时候,萧红又说,其实还有东大街,西大街……很坑人是吧?对!就是这么慢慢的把你给绕进来了……慢慢的就进入了一座小城,呼兰河。

    那种感觉就是:我已经接受了,再多点也没什么了。很厉害的一种写法。

    同样写法的还有:萧红描述她家的宅子。

    家里总共有5间屋子。东面两间爸爸妈妈住,西面两间祖父祖母住,中间是厨房。看,很寻常的人家是吧?就这样,把一个家庭成员和住宿情况交代清楚了。

    然后就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让读者慢慢就对这家人熟悉,甚至喜欢上某个成员了。这个时候,再慢慢铺展开来,讲西厢房租给了推磨的,东厢房租给了养猪的,大院子的南端,还有间草房,租给了做粉的,远处还有周家赶车的,还有还有……呵!简直就是一个大户人家嘛!

    祖父给了萧红童年的温情。

    萧红在呼兰河传一开始,讲述了这座小城里的店铺,学校,药店,还描写了一个大坑。用了很多很多笔墨,去描写呼兰河的一个泥坑,通过这个泥坑,展现了呼兰河小城里面的民风,愚昧的民众,八卦,看与被看的心态,幸灾乐祸又沾沾自喜,贪小便宜,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淡漠。这点与《生死场》是相通的,大家都忙着生,忙着死。对其他人的事情,淡漠。还用了很多笔墨讲了一个大户人家的葬礼,彩纸扎得房子,车子,伙夫……

    讲了小胡同里的生活,讲市井人家里的寻常日子,讲小城里的一天,就这样絮絮叨叨,一点一滴,每一个字都是认真斟酌过用的,若是旁人讲这些,我估计就是倦了的了。可是萧红不光讲,在这些讲述中时不时夹杂一些有趣的事儿。又用了好多好多篇幅,讲呼兰河的火烧云。还有蚊虫,蝴蝶,风霜雨雪。

    小城。

    以上是第一章。第二章讲了呼兰河的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通过这些盛举,把呼兰河的民风,描写得透透彻彻。然后终于在第三章,引出了具体的人和事:在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

    诸如这样的文字,有很多。让我想起那个谁写的枣树:我家有俩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第三章讲述了萧红小时候的生活场景。主要是祖父与她。通过一个个生活场景,呈现出了一个慈祥,温和,睿智多谋的祖父形象。都是小孩子的童趣和老人的正确引导,让人看着心里可舒服了。

    这一章最轻松,全然是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的事情。让人身心放松。都忘了自己在读书,哈哈,以为是在看育儿书呢。

    祖孙乐

    第四章讲他们家的院子。讲一砖一瓦,讲一树一木,一点一滴的讲。用了好几个:我们家是荒凉的开篇,分了好几截。来描述他们家的周围的欣欣向荣以及在此衬托下,他们家的冷清。 

    忽然觉得好心疼萧红,其实也蛮孤单的。还有一点就是,我们一直站在农民的角度看地主,把地主视为坏蛋,但是萧红的视角,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有爱的地主,他们也是有自己的感情性格和原则的。

    一户人家,接着一户人家的讲,讲草房上面,下雨以后会长蘑菇。讲他们艰苦的生活环境。

    讲养猪的,拉磨的,讲了一个赶车的人家,俩儿子,俩儿媳,俩孙子,俩孙媳,其中一个才12岁,做了团圆媳妇儿,待会儿我去搜下团圆媳妇是啥意思,大概就是还没成家,先接过来。然后因为她们信奉跳大神,比较迷信,然后生生把个女孩给烫死了。 整个环节,以我们的视角,都快要气死了!

    又讲了有二伯。一个对她们家有恩的人。  各种各样的事情。萧红选择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事情,塑造了几个有代表性的人物。真的真的很具代表性。

    又讲了冯歪嘴子。一个卖粘糕的人。有了一个妻子,俩孩子。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妻子难产而死,在所有人以为这个家就要颓废的时候。这个男人有条不紊的养育着这两个孩子。。。本来我都以为这本书终于有了正能量,结果萧红同学非得给这个小儿子设定了一个,几个月都不变样的特性,气死个人!

    结局很自然,或者说没有解决,只是截取了一段记忆罢了。

    书的最后一段是:以上我写的并没有什么优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回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

    忽然觉得,这个文学作品吧。每一部,跟另一部,都是不一样的。

    每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的写作,都是不一样的。照搬的,肯定也进不了史册。

    正因为跟别人写的不一样,所以才会突出。 忽然觉得,虽然文学潮流是一拨接一拨的,留下的,其实都是那种跟别人不一样的。出新立异。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事情和我要努力的方向。

    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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