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恨迟

作者: 寒花葬志 | 来源:发表于2018-12-16 23:00 被阅读16次

          丁香酩酊大醉,夜行于昏黑的小巷。她身姿曼丽,举止之间流溢妩媚婀娜,很容易激发男子的荷尔蒙分泌,更何况此刻兼具天时地利人和。

            她不是不清楚,只是自认为污浊,自暴自弃,自轻自贱,表现得不在乎。

              "哇——"她突然弯腰剧烈的呕吐。左手撑着砖墙,身子随着呕吐的动作一起一伏。

              这时,有个黑影儿逐渐向她靠拢,她的一颗心顿时收缩成一团。她知道,那人的目的。

              有什么法子呢?听天由命吧。她鼻子一酸,却扯开嘴角,微微笑了。

              "你好,你需要帮助吗?"

              出乎意料,那人停住了脚步,彬彬有礼地询问她。

              听到这人清朗的声音,她沉下心来。心中苦笑:倒霉了一辈子,竟会遇上个好人?

              丁香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穿得一身旗袍弥漫着酒臭,此时还有呕吐物的残余。她抬起一只手,满不在乎用手掌抹了抹嘴,低着头转身走。呕吐过后,她酒醒了大半,只是走路还有些晃晃悠悠,像水上飘忽荡漾的小舟。

            "诶!你真的没有事儿吗?"那人在背后颇为担忧地喊她。

            丁香冷笑,与你何干!

              所幸,夜已深。路上已经不会有人出没,至少正常人不会在这个时候在街上游荡。所以,她平安无事地回了她脏乱的出租屋。

            丁香锁紧门窗——这是她独自一人居住的必做之事。开了一盏小夜灯,如一摊烂泥般瘫在床上。一闭眼,她的脑子里就浮现过往的云烟。


            有人说:只有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她觉得自己不是在低谷,而是掉入了无底洞,一直在往下坠,直到永远。

          她想到了过去她意气风发,站在众人瞩目的地方,领取奖状。她是同学眼中的才女,因为她写的诗让老师啧啧称叹,让同学望尘莫及。大家十分尊敬和喜欢她。她是全能学霸,能作诗会画画,写文章也是一流。这样的她,是天之骄女。

    相见,恨迟

            不幸的是,高一的暑假,她父亲把家中积蓄挥霍一空后自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完美形象永久地破碎了。

            以前有多风光,如今就有多晦涩。同学开始嘲讽她,打击她,诋毁她,谁要是心里不平衡就可以咬她一咬。从没受过气的她,毅然决然从市一中转去了一个三流中学。她厌恶那个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她恨他们,恨老师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做法,有些甚至端出教育家的姿态妄加评论。

            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充满了罪恶。

            新班级里的同学也是参差不齐。有些许个流氓混混对她评头论足。一些十分下流肮脏的字眼儿她甚至闻所未闻。

            最不能忍受的事是,语文老师是个猥琐的六十多岁老头。他不停的骚扰她,让她觉得踏进了地狱。

            母亲想要再嫁,却被人欺骗,讹诈一万块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班主任视她为垃圾,屡屡加以人身攻击。

            最后,她忍无可忍,怯懦的永久消失了。


            她去了哪儿?她本想去G市的深夜图书馆做个图书管理员。但在途中,被拐子强拉硬拽卖到了一个黑店。幸运的是,她趁机逃跑了。然后,她就扮作肮脏的不辨男女的乞丐,白天捡东西卖钱,晚上躲在绿化带的小树丛里。

            就这样,她攒够了去G市的车费。但老天不再眷顾她,她的人生不再顺风顺水。图书馆长说她年纪小,让她回去念书。无论她怎么恳求,那个文雅的女士都不肯让步。无奈,她想去找份环卫工人的工作。一向好面子,清高孤傲的她早已丢失了当年的自己。反正一戴上口罩帽子,穿上环卫服,谁还认得出她的模样?

            就这样,她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虽然不多,也足够温饱。

            丁香出门买菜,有几个老头朝她吐唾沫。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竟受到这样的侮辱!她很气愤,一腔怒火压抑在心头。她同卖菜老太太买菜,老太太低声骂了句:"鸡婆。"然后才问她要买什么菜。丁香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甚至怀疑自己的眼睛。那老太太竟然可以在对她说出这么低俗的话后又面不改色的同她谈话,仿佛有双重人格似的。

            初始,她还会在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流泪,因为屈辱。后来,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多,甚至变本加厉。她开始变成另一个样子。他们说她如何如何,她忍着,忍无可忍,开始把自己弄得花枝招展,让那些老太气得不得了。那些人说得愈凶,她越要这般做。她都怀疑,那些人是不是嫉妒她的美貌?

            可是,一到晚上,她就十分恐惧。天快黑时,她就关上门窗,死死的锁住,四处察看会不会有什么缝隙。

            原本还有愤怒,抗争,到后来,她委屈,痛苦。她不解释,无从解释。她鄙薄这些人下作污秽的思想,她甚至不想看这些人的嘴脸。于是,她被当成神经病,婊子,各种各样恶心的话她都听过。千夫所指,她崩溃了。

            一次外出,朗朗乾坤下,竟然有人袭胸摸屁股!屈辱的恨意如波涛汹涌而来,将她淹没。她在深夜里痛哭流涕,幻想着把那人大卸八块,砍掉他的手,戳瞎他的眼,把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诅咒他断子绝孙,永无后代。

            几天后,她搬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开始不在乎自己,因为过刚易折,过洁易污。但是,她还是守住了最后一丝底线。她的长相柔美温婉,眼神清澈,随着年龄增长,身段婀娜。可她却因此陷入深深地恐惧。这就好比是一片开得正艳的玫瑰田,甚至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无人看管的却被一群野蛮人突然发现了。那后果,自然是留下一片狼藉的残枝败叶。她不想,即使已经这样了她还是不想。于是,她故意丑化自己,不修边幅,走哪儿都带着一股恶臭。

            但即使这样,她还是引起了好色之徒的注意。

            也就是这样,她突然被经理叫去换上这身旗袍。虽然她百般请求,却不得不在经理的威逼恐吓下换上了,但她把自己的脸早已丑化了,所以别人也只是看她的身材,饱饱眼福。她没有出事,只是被灌了十几听啤酒,与其他女孩相比,她算是好的了。

            即使是女孩子,也不能向男子寻求庇护,奴颜媚骨。这是她以前说的话,也是支持她固守底线的精神支柱。男的也好,女的也罢,为何我要向你摇尾乞怜,寻求庇护?

            鉴于这次意外事故,她开始暴饮暴食增肥,结果发现狂吃不胖!于是乎转向节衣缩食,暴瘦成功。她甚至扮作佝偻病人,弯腰驼背。那些客人都是些脑满肠肥之辈,喜好丰腴曼丽,见她这般,忍不住恶寒厌弃,相比身边的环肥燕瘦,她,就是粪土样的人。

            虽然摆脱了纠缠,却仍旧身临险境。她被迫从洒扫大堂的清洁工变成了酒水服务员。

            更不幸的是,第一天上班,就有人举报。在她推门进去之际,忽有几个人强行闯进,高举手枪大喊道:"不许动!把手举起来!"

            然后她就被带到了警局。面对女警官的审问,她摇头说:"不知道。"看着她清澈见底的眼神,女警怒其不争道:"年纪轻轻,怎么不好好念书在这些三教九流的地方做事?"

            说到年纪,丁香此时已经23了,要是没有离开学校,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想起种种,心中苦意纵横。

            女警看她模样,以为她才十六七岁。所以,她被认为是捕获的人里最小的一个,同时被视为长歪的花骨朵。

            酒店老板被处罚了若干万元现金,批评教育后就算了事。


            当丁香走出审讯室,有大大小小几十双眼睛不约而同地聚焦在她身上。

          "这个小的怕是遭了不少虐待,瞧她瘦得风都刮得跑。"

          "说不定有什么疾病。"

          "怕不是有艾滋或乙肝吧?"

            托尔斯泰曾说过:世人最擅长做两件事。一是锦上添花,二是落井下石。

          人心还有多险恶, 这些恶毒的语言才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他们口中说出。无论他们的学历有多高,本质还是污浊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些言论可能会深深地刺伤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心而口下留情。有人说:素质,就是把对别人的批判藏起来。简而言之,就是不要口无遮拦。读那么多年圣贤书,接受孔儒思想,怎么还抵不过英国绅士?什么仁爱之心,什么将心比心,什么老吾人之老,幼吾人之幼,都是些冠冕堂皇,华而不实的大道理。要不然就是这些人都是孤儿,没爹没娘没兄弟姐妹的野种,才能这样肆无忌惮讥笑别人的女儿,姐妹。

            若是那些菜市场的市井小民,言语粗鄙也就算了,但现场的他们还自诩受过高等教育?那些菜市场的老人她不想讲道理,但此刻,她想把心中的愤懑不平都发泄出来,这些人就做她的出气筒吧!

            丁香冷冷清清的抬头挺胸,俯视那些坐在皮质旋椅上的警官们,不卑不亢道:"我的身体健康与否不劳诸位费心。若是说我有病,你们也干净不到哪儿去。毕竟,只有思想龌蹉至极,言语才能如此让人恶心。不知道你是如何得知,患艾滋的人是我这个样子?莫非你没念过书,居然连这种病的症状都搞不清!"她冷眼刀子直刺那个说她的男警官。"作为人民公仆的你,就是这种教育水平吗?道德和学历是不挂钩的,今天我领教了。艾滋病人就没有自尊了吗?就没有人权了吗?你有什么资格污蔑!你说,我是不是可以控诉你污蔑诽谤,侵犯我的人格尊严权。"她言语铿锵,一顿一挫,情绪激动。

          "一个婊子,还装圣洁。"

          她扭头看向那人,力压喷薄欲出的怒火,微笑:"你要祈祷,你的父母康健,你的姐姐妹妹不会有一天去做服务员,当婊子。不过,你心毒口恶,上天怕是不会庇佑你。我是不是该称呼你——未来的婊子的兄弟?"

        她转向一干人,笑得十分友善: "诸位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是国家的人,是人民的公仆。此刻你们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对我,我很好奇,你们以何感到优越感十足?!一个人的言语可以映射出他的思想。学历高的你们说出的话与我见过的卖菜商贩,酒店客人,一般无二。若是你们因为职业而对我嗤之以鼻,难道你们没有听过职业不分贵贱吗?况且你们当个警察有什么好骄傲的?今天你们这样的行为已经玷污了警察在人民心中的高大形象,你们有什么脸面高喊爱国爱人民,为人民服务?连基本的尊重都不会,你们的思想还不如街边风餐露宿的拾荒者。我怎么了?我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我选择这种工作是我的自由。我不偷不抢不卖肉,比起那些衣冠楚楚的禽兽,我自认为干净得多。你们有何可骄傲的?交了男女朋友的你们,不过是找了个正当理由卖肉而已,本质不是一样的吗?只是不收钱罢了不是吗?有些人,比如刚刚说我的那位仁兄,他一开口就是艾滋,这是有多频繁地接触这类话题?脑袋里想这些,私生活也一定是色彩斑斓的对吧!"

            "祝你们永远吉星高照,没有突遭厄运的一天,也不要被我撞上。"丁香轻扯嘴角,昂首阔步地走出去。

          后面一片嘈杂。

            "心机婊!绝对的心机婊!"

            "还说呢!没听到她说你是未来的……兄弟?"有个女警官嘲笑他。

            "草!你不是也是有男友的……"他恼羞成怒,却都省略了下文。

            女警察给了他一击重拳,转身就走。

            "哎呀。我们都败了。"一个长相斯文的男警察感慨万千,"想不到一个酒店服务员居然能说的出这些长篇大论的话来!高手啊!"

          "你还乐?"有人嗤笑。

            "我一没议论她身患脏病,二没女朋友,横竖躺枪的人不是我。我干嘛生气?"他幸灾乐祸说完,顿时遭到数十人围殴。

            "肖乐,你确实不该那么说的。什么艾滋艾滋的,你怎么想的啊?!"有个长相秀雅的女警察皱眉看着那个名叫肖乐,也就是屡屡说丁香的那个人。

            "秀秀,你听我解释。都是那女的瞎编排的,她那样环境里出来的人,能是什么好人。"肖乐急忙解释,秀秀可是她的女神啊!被女神谴责,他的小心脏顿时揪紧了,小脸煞白煞白的。

          "你说话的方式真的有问题,我不想同你说话。"她收拾收拾匆匆走了。肖乐急忙追出去。

          "哈哈哈哈,遭报应了吧!"那个被打的警察笑得前仆后仰。

          "端洋,你是不是觉得还不够疼?"

            端洋见大块头万隆雄赳赳地抱臂走过来,连连告饶:"隆哥隆哥,我错了我错了。"

          "都别吵了,像什么样子!"一个气场强大的女人喝斥他们。她扫视了一圈,瞪着美丽的眼睛大声问:"明朗怎么不在?!"

          "回家了吧?"端洋卑微地不敢直视她,"刚刚我见他出去了。"

          那女人推门出去了。

          众人齐齐呼出一口气儿。

          "真不知道谁能驾驭得了她这样的女强人!"

          "唯有明哥!"端洋一针见血,万隆给了他一拳,离开。其他人倏然都噤了声。

            丁香想:不能再去那里工作了,出事不说,要是被抓进警局,她的人生就有污点了。工资也不拿了,干脆直接换个城市。

          她走了许久,感觉身后有人一路尾随。她很怕,转而往人多的地方走。现在,她觉得已经甩开那人了,心中松了一口气儿。回了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屋内安全与否,并且关紧门窗。然后冲了个凉,倒头就睡。

            殊不知,楼下有人修身长立,直到她熄灯才离去。


            天一亮,她就去了火车站,买了去H市的车票。

            让她奇怪的是,在车上都感觉有人在窥看她。这种感觉,让她毛骨悚然。她出门时已经把自己伪装了一番,按理说不会引人注意才对。

          一下车,她就往人多的地方走。现在是正午,日头正盛,她胆子也就大了。东走西窜,直到被跟踪的感觉消失她才松了口气儿。

            她先找了个

    廉价但是安全的出租房住下,然后又去做环卫工。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洒扫街道,月薪一千多。 

            有一天,她收拾完往住处走,突然感觉又有人跟着她。她快疯了,她没钱没色,为何要跟着她!不会是要挖器官卖钱吧?正所谓细思极恐。她越想越怕,恨自己是个女的。

          果然,那人逼近了她,她看见地面上那人的倒影,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尖而长的刀子,丁香吓得拼命地往前冲,也不管前面通向哪儿,只管跑。她发现初中老师说的是真的。那时中考八百米,她若不是五十分的体育分只拿了二十分,也不会位居第二。所以老师告诉她和那些跑不快的人:想象后面有人在追杀你,你就跑得快了。当时她只是悻悻的苦笑。现在,她真的被人追杀,而且绝对跑得比中考时快几倍。但是,她冲进了了个死胡同。老天不止不眷顾她,甚至铺满了荆棘,设满了陷阱,危机四伏。

          她顿时万念俱灰。"老天,我做错了什么,你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折磨我?"她自知逃不过,索性闭上了眼,等待死神的降临。耳边风吹过,脸上凉凉的,但她的心更凉。

          似乎有急匆匆的脚步声,打斗声,然后又是急乱的脚步声。急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稳健有力的脚步声却越来越近,那人蹲了下来,呼吸急促。

            丁香说了这辈子最没用的话:"你动手的时候能不能爽快点?我怕痛,你好心地干脆一点吧!"

            "你还是这么软弱无能。"这声音似曾相识。是那个晚上遇见的"好心人"。

            她豁然睁眸,面前的人突然触及她的目光,竟露出一丝慌乱。他长得很英气,眉目清俊,正气凛然。看衣着像是便衣的警察。"你是警察?"她脱口而出。

            "是,你怎么知道?"那人惊讶之余,换了种平和的语气,不似之前语气冰冷。

            "感觉。"她言简意赅。随后起身,向他道了个谢就要走。

          "你不怕那人又来?"他的声音清朗冷静,丁香脑子赫然一激灵。

            "那警察同志,请出示一下您的警官证。"

            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深色小本子递给她。她借着月光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辨认真伪。忽然看见"明朗"二字,如遭雷劈。这个名字,早已成了她心底不为人知的伤疤,再次见到,犹如结痂又被生生抠去,痛意袭来有如潮水般凌虐她残破的心岸。

            她的神色变化被明朗看在眼里,凭借他出色的洞察力和职业经验,他知道,她在震惊!看来,她还记得他的名字。

            "那麻烦您送我回家吧,警察同志。"丁香把证件还给他。

          显然,她只是以为遇到了个与那人同名同姓的人。况且那人在G市,不可能是他。而且她鬼使神差竟然没听到他说的那句:"你还是这么软弱无能。"软弱无能正是他多年前给她贴的标签。

            明朗一脸狐疑的看着她,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演戏。真的没有认出来?!他忘了,丁香模样气质没变,而他,已经不同于高中时的青涩稚嫩。

          两人并肩走着,皆是沉默。明朗在想:该怎么对待她呢,这个坏女孩。

          自小就没做过什么离经叛道的事的丁香若是知道他这么称呼她,一定肺都气炸的咆哮:你这是污蔑!

          自那晚偶然碰见,他就觉得熟悉。而后又在局里,彻底认出了她。那种以全世界都在伤害我,我是唯一的受害者的姿态义正言辞地指责别人的不是的技能,只有她能操作得如此perfect。

          明明当年恨之入骨,下定决心忘记她。当再次看见她的笑颜,不论真心假意,足以让他伪装多年的不近人情,土崩瓦解。看见她瘦骨嶙峋的模样,心里隐隐作痛。是什么驱使他跟着她,一如当年那般,如痴如狂。他不知道答案,也不想探究。

          到了地方,他暗自把路线记住。

          丁香关上门那一瞬,对他说:"你很像一个人。"

            他挑眉,心想:果然你在演戏。

            "关紧门窗,小心盗贼。"他提醒她。

            "多谢警察同志。"她麻利的关上了门,插上了窗拴。

            这样严密谨慎的行为反映了她遭受过伤害,极度缺乏安全感。

          明朗有些恍惚,似乎,她过得很是凄惨。

          第二天,新闻报道,犯下两起夜间杀人案的罪犯已经被抓捕归案。听说是心理扭曲,有杀人癖好。丁香想起那晚,不觉寒毛直立,心有余悸。从此,她惧怕黑夜,愈加小心。


            G市,警察局里哄闹不堪。

            "明哥,你被分到哪儿去了?"端洋打听他的去处,十分想知道大神未来在哪儿效力。

          "H市,有空常联系。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朗收拾妥当,开车离去。

            端洋在原地愣神:"白淑姐不是在B市吗?异地恋啊这是?!"

          "滚!干你屁事。"万隆恰巧出来,听见他这样说,怒气冲冲把他撵跑了。

          谁都知道万隆喜欢白淑,白淑喜欢明朗,而明朗谁都不喜欢的样子。大boss们三角恋,人人避之不及,端洋偏要往枪口上撞。

          H市,明朗拒绝了警局提供的寓所,在丁香住处对面的大楼里住下。居高临下,可以把她的住处以及周围的环境一览无余。

            她六点出门,扫街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站着。直到人渐渐多了,他才离去。下午五点左右,她必定关紧门窗,闭门不出。当一切事情都处理完时,她会捧一本书专注地读。她还是没有变,这么多年了,模样,性情,喜好,全都没有变。他突然眉头舒展,既然如此,她的心底应该还装着他吧。看她这些年过得这般模样,完全可以找个人陪伴,为什么不呢?

            "真是犯贱!"他骂自己,想起她说:"你给我滚!不要跟着我!我不想跟你有任何关系!"骄傲如他,被贬得一文不值。他又恨又痛,当她提起书包,跟她唯一要好的男生说她要请假时,他就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她推开门离去的背影,成了他这些年来唯一的念想。他以为她过得比以前好,自己也不甘颓废,痛苦挣扎以后,就暂时放下了,选择了警校。

            丁香看的是建筑学概论,她已经准备了三年,也攒了自考所需的现金,只等一周后参加考试,若是通过,她就是一名建筑设计师了。

          白淑十分气愤,她以为凭借明朗的才能,一定能分到B市,谁知他自请去了H市。H市那么个小地方,他这是自毁前程。万隆对她紧追不舍,无非是看上她的后台。

            一周后,丁香成功获得资格证。她去了一家口碑不错的建筑公司做小职员,住在公寓房里,这个老板人挺好的,体恤下属,颇有声望。

            她的近况,明朗了然于胸。他唯一惊讶的就是她居然还有这份恒心与毅力!她的天赋原来不止是艺术,难怪她总是一副虽败犹荣的姿态。

          只是,他很挂念她,担心她的夜行安全。

          丁香正经收拾一下,还是有模有样的。她很快有了追慕者——何岩。何岩风趣幽默,善于交际。身边不乏莺莺燕燕。这样一个人群的焦点,却盯上了沉默的丁香。丁香觉得这是由于新鲜感,待慢慢习惯就好了。

          但是,何岩的前女友恰巧与她同个宿舍。她同她的好友时常指桑骂槐的提醒她。几次三番,丁香也只好委婉的说:"我不会喜欢公司里任何一个男同事。"

          王红故作意外:"你告诉我这个做什么?"

            "你不是和那个叫何岩的人有关系吗,我怕你误会。"

            "呵呵呵呵,你想多了吧。我怎么会误会你跟他有关系呢!"王红语气轻蔑,瞧不起她的样子。但是,丁香分明看出她如释重负的窃喜。

            丁香说过宿舍里说的话不往外说,她们答应的很爽快,却并未遵守约定。这就叫两面三刀。第二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并且,何岩放出话给王红,他就是把那个位子空着也不会给她。

            王红黑着脸,估计心里已经把丁香恨死了。女人真是可笑,每次都把错误归根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怪不得人常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正是女人喜欢彼此为难,才有这样的无奈之词。因为王红总说何岩是个多情的种子,似乎这还是个优点在她眼里。

            疯了,丁香觉得这是一帮三观不正的疯子,这分明是见异思迁,滥情。而且,丁香并不想蹚浑水,也不想为难谁,索性置若罔闻。

          何岩玩起欲擒故纵,关她何事?

          丁香出门买东西,何岩尾随。正巧,被明朗瞧见。

          "你是谁?跟着她做什么?"明朗强压怒气,一个擒拿手扣住何岩的肩,严厉的审问他。

          "哎呦!疼疼死了!"何岩挣脱不得,"我跟着我女朋友干你屁事!"

          女朋友?她交男朋友了?!明朗脸色难看,推开他愤怒离去。

          何岩被推到地上,怒骂:"你个疯子神经病!"

          而丁香却浑然不知,买了日常用品后,就回宿舍去了。

          之后,明朗郁郁寡欢,魂不守舍,一直想找她问个明白,却又不知以何面目相见。

          一个月后,丁香设计一对小夫妻的婚房,大获称赞。她赚取了第一笔设计费,有五万元。加之赶上公司年庆,老板每人包了一万元的红包。

          丁香决定搬出公寓,她付了首付,成功入住心仪已久的房子。两室一厅一卫,再经她一番修整,房子变得简雅明净。最重要的是,她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之后,她一边交余款,一边关切其他合适的房子,买下来后,重新设计后再出租给别人,这样她可以收房租,那人把钱定期打到她卡上即可,她也不用去收费。


            "你好,丁小姐。"明朗在她公司楼下等候多时,也引得其他人好奇观望。

            丁香十分意外,她认出他是那个救她的人,心存感激,也就和颜悦色。"哦,是你啊。"她粲然一笑,明朗恍如隔世,她一成不变,还是老样子,让他觉得回到了过去。

          "我请你吃饭,感谢你的及时出现。"由于谨慎,她没有点破他的身份,也没说他的救命之恩,毕竟人多口杂,三人成虎,舆论的力量是毁灭性的。

          他们去了一家僻静的火锅店,选了个适合聊天的隐蔽角落。

          明朗不善吃辣,却不说明。只是强自撑着。丁香外表柔弱,骨子里还是要强的。她吃的很痛快,有点辣了就扒开一听雪碧,咕噜咕噜几大口,清凉解辣。她一抬眼,发现对面的人脸色通红,明显是吃不得辣。可他一声不吭。

          "呀!我以为H市的人都会吃辣呢,没曾想。"她一脸歉意,太自作主张了。

            "我不是H市人。"他急忙要了杯冰水,丁香一把拦住他,递给他一杯牛奶。并且解释道:"凉水不能解辣,反而会让辣椒素灼伤口腔黏膜,牛奶可以缓解。"

          明朗一饮而下,果然减轻了灼热感和疼痛感。丁香端来一碟水果,招呼他吃。"抱歉,我太自作主张了。下次,你选我买单。吃什么都无所谓。但要在五百块以内。"她歉疚地笑。

            明朗咽下一块西瓜,方才漫不经心说道:"你这么独断专行,男朋友一定遭了很多罪。"

            丁香闻言,脸色不好。她叹了口气:"我知道自己不好,所以不敢去祸害别人。"

            明朗一直密切观察她的神色,心中的郁结顿时消散,却仍是明知故问道:"什么意思?"

            "饱暖才思淫欲。我每天朝不保夕,提心吊胆,哪有像你们那份心思风花雪月。"丁香有些羡慕他们的舒坦。

            "我?"明朗认真的看着她说:"高中时喜欢一个人,人家不要我。自那以后,就断了这门心思。"

            丁香诧异,看着他。眸中倒映着他的神情,那种表情,那种语气,像极了那个人。

            "你……恨她吗?"她迟疑的问他,心中已经了若。

            "恨。非常恨!当她离开的时候,我恨自己没有留住她。"明朗声音暗哑,声音沉了下来。

            "有空再联系,我先走了。"丁香慌乱了。明朗一把攥住她的手腕,很平和的笑出:"丁香,你又要跑?"

          丁香不敢回头,强装镇定道:"明警官,我想起我还有事,挺急的,你让我去吧。"

            明朗没有说话,只是攥着她的手,一直这么干站着。丁香的心噗噗乱跳,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她好想,好想缩到地缝里去。

            "非要……"她的声音有些许沙哑,"非要我说出恶毒的话,你才会走吗?"

            "为什么?"明朗轻轻地问她,"现在你还要躲着我?如果当时你是想好好念书,现在呢?"

            "因为恨啊!"她赫然回头,一双泪光闪闪又满藏恨意的眸子直直与他对视。"我离开了那个千辛万苦考进的学校,若不是你和你的好兄弟,好红颜知己,我怎么会落得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晚上担惊受怕,白天遭人唾弃,备受屈辱的下场?这难道不是拜你所赐?!"

            "你现在居然还有脸面来同我说这些?"她强行抑制住泪水,"看在你的救命之恩上,以往种种,一笔勾销。从此以后我们就是陌路人,别再找我了。"她掰开他的手,决绝不回头。

              明朗当晚在她家楼下,守了一夜。直到清晨,她看见他憔悴的站在不远处,悲伤的看着她。她又气又恨,不管他,上班去。

            下午回来,他还在,不管他,回去洗洗睡。

            第二天早上,他还在,一动不动,似乎没走过?他想干什么?!两天不吃不睡求死吗?

            丁香冲过去,想要赶走他。他却在她走近时,虚弱的倒地昏迷。

    相见,恨迟

          "明朗?!"丁香吓坏了,急忙拨打急救电话。

            丁香不等他醒来,缴了医药费,留书一封:

          明警官,还记得我们是同桌时,语文课学的那首《锦瑟》吗?"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正是我俩的写照。相处时我们互相伤害,彼此痛恨。你说我折磨你,你又何尝不是?你不用不甘心,也不能恨我。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在哪儿?在冷眼旁观。你逼走了我,我自毁前程,你能置身事外?你要清楚,我最在乎的就是名誉,成绩,学业是我唯一的骄傲。你杀死了曾经自信骄傲的我,你喜欢的她也死在过去了。现在这个人,经历过许多沧桑,无心情爱。你若醒悟,莫要苦苦相逼,徒增仇恨。——丁香留。

            自此之后一年里,一切归于平静。丁香接下了几个个人项目,收获颇丰。

            新闻报道:H市又一帮贩毒集团份子横行。

            昨日,报道称有一明姓警官一腔孤勇,深入敌后,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明姓警官提干升为大队长,大获嘉奖。

            又一月,又报称明姓警官勇斗带刀嫌疑犯,将其擒获归案。

              这样的报道,在日后的日子里屡见不鲜。谁都看得出,明姓警官是一个可以为工作付出生命的人。可是,丁香却觉得,他太过于拼命了,甚至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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