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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人永远都在  不喜欢你的人总会找各种理由离开

喜欢你的人永远都在  不喜欢你的人总会找各种理由离开

作者: 随时随地写人生 | 来源:发表于2018-08-19 17:22 被阅读22次

迎春在小镇开了个家用电器店,每天辛苦劳累把自己当男人用,送货订货,照顾一家老小,任劳任怨,无休无止,每天天不亮便起床负责一家人的饭食,晚上给老人端屎端尿,白天在店与客户之间周旋忙碌,总之,时间永远没有为她静止过。

隔三差五都有位老人来她的店里卖芦荟,不管物价如何飞涨,卖给迎春的芦荟,价钱都不变,6元一盆。

我让迎春替我买几盆,用来护肤。

我也只是那么随便一说,后来迎春去毛泽东文学院脱产学习,我把这事给忘了。

可迎春没有忘,去毛院前便给我买好了,她只是苦于去学校学习不方便搭载,便没有送过来。

哪知从毛院学习回来芦荟已被客户抢走了。

这一晃差不多将近一年,我早把这事给忘了,可是,昨天,迎春突然微我,问我在哪,帮我把芦荟买来了,我给她微信红包,她也不要,说是去送货,路过卖芦荟的老人那,专门挑了四盆送给我,那老人已经一年多不曾出来卖花了,为此,她专门驱车几十公里,给我送到我家楼下。

殊不知,这是我收到的最美最感人的七夕礼物!

晚上光线太暗,适逢肠胃不适正卧床休息,也没细看芦荟,老公替我下楼把芦荟接了并把它搬上阳台。

今天一大早,推开橱窗一看,青翠欲滴的芦荟叶,被太阳光洒射,肥嫩的叶片伸胳膊张腿的煞是惹眼,让我的心情无来由的舒展开来。

打心眼里感谢迎春,居然,一直把我说的事放在心里。经年累月,永不放弃!

旁边一盆是恬静送的,叶片不是向上长的,而是随意任性的向四面八方张开,安静得如同她原来的主人,让我好生喜欢。

02

恬静,是我的另一位朋友,在县城解放小学门面,经营着一家毛线书包鞋袜店,诚实守信,童叟无欺。

美得不可方物,年近半百,皮肤仍吹弹可破,让芦荟护肤就是她教我的。

一支长辫一米五五,时常长发委地,所幸,她人高挑白皙,辫子虽长,却并不影响生活起居。

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美最长最黑还不分岔的长辫。

2012年冬季学织围巾时,恬静卖毛线,我就是在那时认识她的。

上班之余学织围巾,那时恬静教我教得很轻松,我也学得很愉快,说我是她所见过的学得最快的学徒,可我也仅限于简单的织围巾。

再学复杂一点的钩鞋子,就没那么轻松了,我这人一向喜欢简单,复杂点的不想学也不勉强自己去学,最后还是恬静自己帮我把那双鞋子钩完再送于我。

自认识她之后,我在简书,在公众号写的每篇文章,恬静都像个小女孩似的异常惊喜,每次都要赞赏支持。

有时偷懒不想写了,她总会发来信息:小妹,你已经很久未写文章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啊?

让我总感觉既幸福满满,又总在亏欠她似的浑身不自在。

你可能从未发现,阅读是如此有趣

这促使我不敢偷懒,本来想要放弃在公众号的写作,可硬是被她逼得一步步向前。

看着粉丝蹭蹭地往上涨,涨到四千多,离开通流量主的五千粉丝越来越近,更不敢轻易言放弃。

于是学会了腆着脸在朋友圈中求关注。

那段时间我就像发了疯似的扰民,真是委屈了我身边的朋友,她们一个个都帮我摇旗呐喊,没几天工夫粉丝数便蹿到了五千,顺利开通了流量主,文章末尾有了广告植入,这意味着只要我每天坚持写作,便有了固定收入。

虽然不多,可蚊子血也是血啊,再说,有一分两分,总比没有强。

就这样安慰自己一直坚持不懈不停地写。

03

当然得感谢我的朋友们。

他们有的官职级别很高,贵为一方诸侯,也放下身段添加我的微信公众号;有的是农民朋友,可是也爱好读书写作;有的是我的恩师同学同事,陪伴我整个美好时光;有的是我发小,见证过我的哭闹; 有的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才貌双绝;有的是媒体大咖,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总之,喜欢我的人永远在我身边不离不弃,从未因各种原由逃离。有时候,他(她)们默默为我拉关注,让我实现梦想,竟让我感动到想哭。

编辑排版遇到困难时,总会有不知名的高手从电脑微信的那端不厌其烦的教我,譬如军。

人有时候真想下决心做成一件事,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都会来帮你,还真不是神话。

这些不离不弃的朋友多像我心里喜欢的永不褪色的灰色。

那一年冬天,我一口气织了几十条颜色各异的围巾。

也奇了怪了,在送给朋友们的围巾时,她们互不相识,居然在一大片五颜六色的围巾中,都不约而同相继爱上了灰色并选择了灰色。

灰色好,恰似人的一生。

真正开心快乐大红大紫的日子没有多少,其余的日子就是不动声色,不张不狂的灰色,还耐脏耐看,不管年代如何久远,不褪色。

像极了喜欢我的朋友们,无论我如何任性,如何暴粗,如何撒泼,如何恣意,都只当是一阵风漂过,风停后,依然不离不弃的逗我开怀大笑,陪我天荒地老。

这种感情就是永不褪色的灰色。

04

八十年代,父亲为了制作一套好看的衣服,专门去很远的地方,把黑布染成了灰色,我当时并不以为然,觉得父亲太过迂腐,太不懂情调,明明有那么多好看的花色不染,却偏偏要染成不起眼的灰色,时过境迁,我终于明白父亲当时的选择。

是的,你无法赢得所有人的喜欢,也无法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应对形形色色;但你不妨就做永不褪色的灰色,以不变应万变,总有一天,自然会有人来喜欢你。

因为喜欢你的人一直都在,不喜欢你的人总会找各种借口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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