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你在魏晋时期的大街上见到一个人,这人身高不满一米六,长得其貌不扬;身上穿着破衣烂衫,邋里邋遢的,像是半个月没洗澡了;而且他总是捧着一壶酒,喝得醉醺醺的样子。那这个人想必就是竹林七贤中著名的酒鬼—刘伶了。
史书之笔似乎对刘伶的相貌特别不友好。《晋书》中写他“身长六尺,容貌甚陋”。《世说新语》中设有容止一篇,里面专门收录跟美男子相关的故事。刘伶却是因为长相难看而被录入的。
可是长相不佳的刘伶却有他的过人之处。
他是一个庄子精神的传承者,一个放荡不羁的行为艺术家,一个把喝酒喝出境界的高级酒徒。刘伶似乎是第一个在标榜禁欲的时代公开赞美酒的人,也是第一个把酒的地位提升到全新境界的人。
后来的诗人几乎都受到了刘伶或多或少的影响:
比如写下《五柳先生传》的陶渊明;比如写下“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的李白;比如“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欧阳修;再比如“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苏东坡。
他们无一不爱酒。可他们爱的却不仅仅是酒,而是醉酒之后那种形神超越的快感;那种玄之又玄,物我两忘的境界;那种只有老庄描述出来,却只有饮酒之人才能体会到的自由与逍遥,全部被他们付诸笔端,写成一首首震撼人心的诗歌,流传千古。
而这一切恐怕都得归功于刘伶,因为他是酒的代言人。他写下了《酒德颂》,一篇专门赞美酒的文章,同时也向世人展示了他的精神境界。
2
《酒德颂》是这么写的:
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惟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攘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蜂起。
先生于是方捧瓮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曲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恍尔而醒。
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若江海之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
在《酒德颂》中,刘伶以一个“大人先生”的形象自比。
在这位先生眼里,天地的诞生不过是一个早晨,万年的时间不过是一瞬间;日月是他的门窗,八荒是他的庭廊。他行走不会留下足迹,居处也没有固定的地方。幕天席地,肆意而为。停下来时便拿起酒杯,游走时便带上酒壶。他唯一的任务就是喝酒,哪里会管其它的事情。
有两位固执的礼法之士,听到先生的风声,便议论他的事迹。于是他们扬起衣袖,绾起衣襟,怒目切齿,与先生陈说礼法,争论是非。
先生仍然不管不顾,还是自顾自的捧着酒槽,大口饮酒。一边抖动着胡须,岔开双脚而坐,枕着酒曲,垫着酒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
先生不知不觉地喝醉了,一会儿又恍惚地醒来。他沉浸在在醉酒的境界里。那轰鸣的雷霆之声,他充耳不闻;那巍峨高耸的泰山,他视而不见。
他感受不到寒来暑往的变化,也不会察觉世俗的利欲感情。他俯观万物,那纷扰的样子就像江海上漂流的浮萍。两位礼法之士站在一旁,对他来说就如同蝼蚁一般渺小。
在《酒德颂》这篇文章中,庄子思想对刘伶的影响几乎随处可见。
刘伶的“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四句正是继承了庄子“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贲送”的思想以及庄子“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的格局。
而刘伶笔下的大人先生“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像极了《庄子》中姑射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的一种超然物外的形象。
所以,庄子对刘伶的重大影响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如此, 刘伶的行事作风也处处显示出庄子的痕迹。
刘伶常常坐着鹿车,带上一壶浊酒,令童子带上铁锹随行,并对他们说:“死了便把我埋了吧!”
可见刘伶喝酒往往是不要命地喝,完全不顾死活。这就是庄子对生命的达观精神的体现。
对于庄子来说,人的出生是自然,直到这个人去世,也是符合自然的,是生命的自然终结。
所以庄子的妻子死了,庄子不但没有哭,反而大大咧咧地敲着盆子唱歌,看起来高兴地很。
刘伶也是充分地继承了庄子的这一点。他对待生死十分地豁达,一点儿也不怕死。
对刘伶来说,人活着就是要开心,有好酒就放肆喝,管他三七二十一。反正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嘛。
3
男人往往会爱女人,这是出于男性的本能。可刘伶似乎没有这种本能,对酒的热爱才是刘伶的本能。
当刘伶对酒的热爱超过对老婆的热爱时,他的老婆大人终于发作了。她每日看见刘伶醉醺醺的样子,便气不打一处来:既然喝酒比跟我在一起还重要,那你不如去跟酒过好了!
当然,生气还是其次,刘夫人主要还是担心刘伶的身体。
如果为了喝酒连命都不要了,那还了得?于是刘伶夫人索性便把刘伶饮酒的器具都毁掉,不给他醉酒的机会了。
刘伶为了喝到酒,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对妻子说:“好吧,我以后不喝酒了。可是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所以必须要在神明面前发誓才有用。你去帮我准备些祭祀神明的酒肉吧。”
刘伶夫人信以为真,于是就去准备了丰盛的酒肉,眼巴巴地等着刘伶对着神明发誓戒酒。
没曾想刘伶跪倒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只听他口中念叨着: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
他说,我刘伶生下来就是为了酒而存在的。我喝酒一次就得喝一斛,喝上五斗才能解了我的酒瘾呐。所以说,女人的话千万不能听啊!
说完,只见刘伶大口地享用着准备祭祀神明的酒肉,不一会儿就醉倒在祭坛前。
所以说,男人都爱女人,可刘伶却独爱酒。刘伶爱酒,胜过他的生命。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酒是他的名,亦是他的命。
4
人喝多了酒总是喜欢搞点行为艺术。当时的人们喜欢嗑药。嗑药在当时来讲就是吃何晏发明的五石散。这五石散吃完以后浑身都会发热,所以有的人耐不住热,索性脱去上衣,赤身裸体。
刘伶吃不吃五石散我们不知道,但是刘伶却很喜欢裸体这项行为艺术。有时候喝多了酒,索性上衣一脱,就在家里秀裸体。
当时有些礼法之士看见了,就讥讽他,笑他有伤风化。
结果没想到刘伶不慌不忙地回答:“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
意思就是说,我把这天地当作我的屋子,而这间屋子就是我的衣裤,各位大人,为何要钻进我裤裆里面来啊?
一席话把各位礼法之士怼得哑口无言。估计他们早就羞得无地自容,只差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刘伶这一席话看似诡辩,实则暗含深意。这一点我们从他的《酒德颂》中就可以看出。
其实上面这一幕不正是刘伶在《酒德颂》中所描绘的场景吗?
有一位大人先生,他“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
一群礼法之士听到这位大人先生的事迹,于是便“奋袂攘襟,怒目切齿”,气势汹汹地冲到这位大人先生的家里,与这位先生陈说礼法,争论是非,那模样颇有些像跳梁小丑。
这位先生压根儿就不想理这群小丑,于是自顾自地喝着他的酒。他“兀然而醉,恍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
世俗的纷纷扰扰入不了他的眼,而礼法之士在一旁叽叽喳喳对于他来说就像苍蝇蚊子在旁边嗡嗡嗡。他的内心始终毫无波澜。
所以,刘伶的这篇《酒德颂》和他那句“诸君为何要钻进我裤裆里来?”写满了对这些礼法之士的嘲讽。他这是赤裸裸地打他们的脸啊。
我甚至怀疑,刘伶这一场脱衣秀就是脱给他们看的。
我就脱了,关你们什么事?倒是你们啊,为何要钻进我的裤裆里来?
孔子当年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这两段话很好的解释了魏晋时期出现的问题。礼啊礼啊,难道就是说那些玉帛吗?乐啊乐啊,难道就是说那些钟鼓吗?
做人不善良,要礼有什么用?做人不善良,要乐有什么用?
在魏晋时期,表里不一的衣冠禽兽实在太多了。这些人不过是披着羊皮的狼,虽然披着一层精致好看的礼法外衣,却还是难掩他们龌龊肮脏的本质。
其实伪君子任何时候都有。孔子那时候就有,魏晋时候有,我们现在一样有,只是大家一般看破不说破罢了。
可偏偏刘伶用实际行动狠狠地撕破了这张虚伪的皮,撕得血肉模糊。也让后人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
5
后来,有些名士觉得刘伶醉酒裸体的样子很帅,很有名士风流,于是也纷纷效仿刘伶的样子,喝完酒之后上演脱衣秀,还自以为这样就是名士风流。
结果有一位名叫乐广的名士经过,就笑他们说:“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
名教中也有乐地,何必如此呢?
刘伶当年脱衣服是风流,可是这些人脱衣服只是作秀。
他们只学到了外表,却没有学到本质。不过邯郸学步而已。
区别在哪儿呢?
刘伶脱衣服,一是感受庄子所说的“逍遥游”的状态,二是表达他“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态度”。
他脱掉的是礼法的这层外衣。撕碎礼法,回归自然,这才是刘伶想要表达的态度。
而至于后来这些名士脱衣服纯粹是为了耍酷,跟刘伶就有本质上的不同。
6
泰始初年(265),晋武帝司马炎即位。即位之初,这位新上任的皇帝急于招揽海内之英杰,刘伶也在此列。
跟刘伶一同参与皇帝面试的人大都高谈治国之道被封了高官,唯独刘伶大谈老庄的无用之道而被罢免。
难道是因为刘伶不识时务吗?显然不是。
刘伶心中清醒的很。
去朝中当官的人都朝不保夕,在生死的边缘挣扎,唯独刘伶“竟以寿终”(晋书)。
这就让我想起了《庄子》里的一个故事。一个匠人看见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却不去砍它。庄子问其故,匠人回答说:“无所可用”。
庄子于是感叹了一句:“此木因其不材而终其天年。”
庄子人间世篇中也有类似的论述:
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桂树的花可以拿来吃,所以有人砍伐它;漆木可以用来做涂料,所以有人割它。
世人都知道有用的用处,却不知道无用的用处啊。
这是庄子人间世篇的结语,用在刘伶的身上倒也正合适。
刘伶是最懂得无用之用的人了。他宁愿像庄子一样在泥泞的污水里打滚,也不要在高高的祭坛上被别人拿来献祭。
对他来说,活得光荣不如活得自在。
何况,这种所谓的世俗功名还是朝不保夕的。
7
刘伶一辈子好像确实像庄子所说的不材之木:枝繁叶茂却无所可用。
可是他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喝酒让他青史留名。
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嘛!
魏晋时期的人都爱饮酒。比如竹林七贤中的山涛“八斗不醉”,比如竹林七贤中阮籍他们家“人猪共饮”,直接拿大缸喝酒。
似乎在喝酒这件事情上刘伶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其实不然。
刘伶喝酒和别人喝酒在性质上完全不同。阮籍喝酒是为了借酒消愁,佯狂避世。后人喝酒是为了名士风流。可是刘伶喝酒的原因最纯粹。他是纯粹地热爱酒,热爱酒精带给他的感觉。
世说新语任诞篇中记载了两条当时人们对酒的评价:
王蕴说:“酒使人人自远”。
王荟说:“酒正自引人入胜地”。
这两句话都说明了酒对当时人们的影响和作用。
酒精能够让人们暂时忘记自己,进入一种玄妙悠远的境界。
这种境界正是庄子所说的逍遥游的境界: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如果有人能够掌握天地万物的本性,驾驭六气的变化,遨游于无限的宇宙中,这样的人是不需要任何依靠的。
所以说,至人心中无己,神人心中无功,圣人心中无名。
这种“逍遥游”感觉比较抽象,难以描述。
所以这里引用一段爱默生《论自然》中的文字来解释:
站在空地上,我的大脑沐浴在清爽宜人的空气中,飘飘若仙,一直上升到无垠的苍穹中——所有一切的自我意识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成了一个透明眼球。
我消失了,我看到了一切。
宇宙的激流在我的身心间流淌;我成了上帝创造的微粒的一部分。
接着,最亲近的朋友的名字,霎时间变得陌生而又偶然。什么朋友啊,熟人啊,还有主人或是奴仆啊,在这里瞬时间变得是那么的琐碎而又麻烦起来。
我成了巨大而不朽的美的崇拜者。我在荒野里发现了某种比在大街上或村镇里更为亲昵、更有意味的气氛。在静谧的田野上,尤其是遥远的地平线上,人看到了某种像他的本性一样美好的东西。
刘伶醉酒之后正是这样的感觉。他渐渐忘掉了自己,就像已经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
他仿佛变成了那只大鹏鸟,飞啊飞啊,飞上了九万里的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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