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吼
对于一些单身年轻人来说,春节将至也意味着新一轮“催婚”的到来。从前几年的“有钱没钱,回家过年”到如今的“不带男女朋友,不准回家”,“催婚”成为一些年轻人颇感无奈的问题。为了避免回家过年时的“催婚”尴尬,有的年轻人想到一个点子——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于是,“租友”市场随之出现。
租女友在浙江湖州市打工的19岁姑娘阿莉(化名)因一则网络广告(“租女友回家,500元一天,租期20天”),只身去浙江衢州市与发布者徐某见面,徐某图谋不轨,所幸民警及时赶到。
案情如下:
阿莉刚大专毕业,工资不高,要租房,还要还两万多元的助学贷款。去年底,她在一个劳务中介网站看到徐某发的“租女友”广告。
徐某通过微信告诉阿莉,自己是衢州一家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有专职司机,但没有女友,想租一个回家见父母。
经过半个月的微信沟通,阿莉虽然将信将疑,但还是到衢州与徐某见面。临行前,她与朋友约定保持联络,每隔一段时间就通过微信发定位。
1月9日,徐某到火车站接上阿莉。途中,阿莉与朋友通过微信视频聊天,让对方看到周边环境。
最后,车子停在衢江区一幢三层农居房前,阿莉下车前又给朋友发送了定位。
徐某将阿莉带上二楼,反锁房门后开始动手动脚。据阿莉事后向警方陈述,徐某不顾反抗把她推倒在床上,还殴打她,她试图逃跑未能成功,按下微信语音向朋友呼救。
朋友在收到求救信息后报警。根据定位,民警迅速锁定案发地。处警警员称,他们破门而入时,徐某正掐着阿莉的脖子,阿莉的衣服已被扯下。
民警提示:
民警也提醒广大的女性朋友,不要为了一点钱财就去做出租自己的事情,那样自身安全是没保障的。
律吼提醒您:
租女友回家过年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便真的有人应征,双方之间达成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因其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履行协议违反婚姻法。网友提出与“女友”必须同处一室,即使像其保证的那样不会乱来,但事实上“同处一室”就是非法同居。再次,被租“女友”无权得到“礼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租“女友”取得“礼金”是存在法律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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