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简友提醒,注意保护版权。我突然就想起了有一位美友给我的留言。她说:“以诚待人是美德,就怕错付于人。”我当时有点莫名其妙,现在想起也许也是善意的提醒。
我翻阅了一下简书的关于版权的文章。还真是吓了一大跳,居然比比皆是。有的简友好不容易得到赏识,愿意付费转载。还没等高兴呢,人家告诉,无法转载发表,此文章已被某公众号标明原创公开发表。
简友的心情可想而知了。我自己千辛万苦生的孩子,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可以养家糊口,为什么你偷走了,冠上你姓,就是你的孩子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给孩子上户口要验DNA了。
虽然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但我觉得比偷财物的小偷可耻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小偷只偷钱财,文贼偷的不仅是钱,还有名。而且还理直气壮,一点为贼的自觉都没有。无耻之至!
也许有人会说我,狗拿耗子,或者不自量力。在我看来,完全不是那回事。首先即使我现在写的单薄浅露,一无是处,难保有一天,我也会遇到伯乐。退一步说,我永远也遇不到伯乐,那也是我辛苦孕育的“孩子”,母不嫌儿丑。你嗤之以鼻,我却捧为至宝,不想别人有觊觎之心。
其次,如果都抱着别人的事的心理,更是给那些无耻之徒可乘之机。只有人人加强保护意识,坏人才不会有缝可钻。
所以,也学着给标题标明原创吧。纵使总觉得有点怪怪的,有点我妈是我妈的感觉。谁让某些人专喜欢鸡鸣狗盗呢。有一句话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一首古诗词,全当结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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