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次写影评已经快一年了,说真的,影评这种东西不好写。
得看得真,得写得深。
如果看不真,立不了观点,必然不会写好。
如果写不深,最多就是个观后感,称不了影评。
冯小刚这次没令观众失望,说到底,最牛逼的是编剧严歌苓。
《芳华》注定又是一部可以让我丧好久的电影。从电影院走出来,又默默在心底说了一遍,以后这种撕裂的戏最好还是少看。
它是一剂清醒剂,你到底愿意活得昏昏然,安然自逸,还是愿意强忍疼痛,甘受撕裂,把生活、把人性看清?
这一次,我没打算把刘峰和何小萍放一起大谈善良的代价,而是想将刘峰和萧穗子做一个对比,来聊聊新时代背景下,这两类人谁更像现代的“人”。
1.刘峰
刘峰这个人设,是典型的六七十年代的产物。
活雷锋......
做好人好事......
讲求奉献精神和自我牺牲精神......
大包小包给文工团跑腿;
吃剩下的饺子皮;
帮炊事班捉猪;
主动让出进修名额;
被组织下放到伐木连毫无怨言;
川滇战乱英雄式救人......
如果光从这几点来看,刘峰最不像理性意义上的“人”,他的人性中没有一丝灰暗的成分。
他太圣洁!他是英雄!
英雄主义时代背景下,好像这样的人就应该是无私的、清心寡欲的,甚至是没有七情六欲的。
但凡某个举动违背了这一人设,那就会被视作污点,并不自觉无限放大。
所以,林丁丁无法接受一个像雷锋一样的人突然有一天在没有经过允许的情况下猛然抱住自己说“我喜欢你”这样的话。
说到底,刘峰“雷锋式”的为人让他在别人眼里的形象固化、神圣化,试想一个品行高尚的总是站在高处的人,突然有一天在一个女人面前失了分寸,对她表现出一种极度的渴望,那是不是会让人大跌眼镜?如果你是那个女人,我想你的第一反应也会和林丁丁一样,内心的害怕恐惧会多过被人倾慕的优越。
如果抱住林丁丁的不是刘峰,而是一个识遍女人香的情场浪子,她的反应可能就不会那么大,说不定,还会有一丝侥幸和得意。
所以从人本主义层面来讲,刘峰是一个人格不健全的“人”。雄性荷尔蒙自带的攻击性违背了刘峰的人设,让他被迫成为一个“被阉割的男人”,先不说不求回报的“活雷锋”在现代有多少,真正能接受自己的动物性本能被压抑的有几个?
所以善良可以透过理性而为之或不为,但是理性却永远无法将本能永久地湮没。
2.萧穗子
相对刘峰,萧穗子更像一个现代意义的“人”。
陈灿是文工团里吹小号的,高干子弟,全然没有郝淑雯身上的那股傲慢凌厉。他阳光帅气的外形和不失少年的青春感一直都吸引着萧穗子。陈灿出了事需要在假牙上做金托,萧穗子为了不想让陈灿离开文工团把妈妈送给自己的金项链拿给了陈灿。她默默地爱慕了他很久,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把自己有生以来写好的第一封情书偷偷放进陈灿的乐器盒里,却被郝淑雯告知自己和陈灿好了,这对穗子来说是始料未及的,但再怎么疼痛也只能装作平静如故,然后半夜偷偷把信拿出来撕碎在寒风里,从此让它变成往事,不再提起。
周国平说,“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然而,无奈留下了永久的怀恋,厌倦激起了常新的追求,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
所以人生漫漫,谁又能说这世界只有黑与白?穗子的爱情不是,人性也不是。
影片中的穗子有善良、浪漫的一面,但也有灰暗的一面。
在何小萍被集体孤立的整个事件中,除了刘峰,可以说萧穗子是对她最好的,至少是伤害最少的。
第一天帮何小萍领生活用品,挺身而出阻止郝淑雯她们对何小萍军姿的嘲笑,到最后,穗子成了连接郝淑雯、林丁丁他们和何小萍、刘峰的纽带,而背后影射的,是集体主义与弱势群体的对立。
穗子是聪明的,她既没有因为帮助何小萍而遭到集体的厌恶,同时还能得到何小萍的喜欢,她被组织派去当战地记者与何小萍见面时的相拥,便是很好的佐证。
穗子总是能够在这两个对立面中落得个全身而退,军装照事件、内衣事件,她目睹了始末,但只充当了“看客”。
当然,穗子没有错。中国从来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林语堂《吾国与吾民》),尽管这种“看客式”冷漠曾被鲁迅等一大批学者无数次地抨击过,但“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仍然普遍。
穗子的聪明是中国式的聪明,大家都懂得明哲保身。而在这一点上,刘峰却没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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