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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情”字中的绝笔

李寻欢——“情”字中的绝笔

作者: 筠彩 | 来源:发表于2016-05-28 21:03 被阅读223次

李寻欢——“情”字中的绝笔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我看见漫天风雪中,有一人,踽踽独行的一人。

他用他的“小李飞刀”,雕刻着林诗音的像。他给了她动人的线条,赋予了她生命和灵魂。当他将一枚枚的小像埋下时,他的生命和灵魂,却早已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论文,御笔亲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论武,百晓生作兵器谱,“小李飞刀”排名第三。可就是有着如此文韬武略,他却散尽家财,将李园留给心爱的林诗音作嫁妆,告别了十丈软红,一个人萧然远走关外。

李寻欢,是“情”字中的绝笔。

他不允许铁传甲叫“林诗音”的名字。也许在他心中,叫一声她的名字,对她便是亵渎——这个他拿生命去爱的女子。

于他,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第一次见到林诗音时,她还是个孩子。

他正在院子里堆雪人。他总想着,给雪人嵌上眼睛,雪人就有了生命。他满足于那一刹那间的愉快。

母亲破例走进庭园,身旁的女孩子,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深情一眼,挚爱万年。这一眼,误了终身。

母亲告诉他,这是他姨妈的女儿。

诗音说,她喜欢替雪人装上眼睛。

于是,他将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平生第一次,他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愉快。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曾几何时,林诗音在李家长大,她的父亲,是李寻欢父亲的妻舅。两位老人家在世的时候,早已说定要亲上加亲的。

他们并未如同世俗中的小儿女,因避讳而疏远。相反,他们不仅两情相悦,而且是很好的朋友。

曾几何时,他与她吟诗作对。他说,使君子花,朝白,午红,暮紫。她对,虞美人草,春青,夏绿,秋黄。他说,无山得似巫山好。她对,何水能如河水清。

孰料,一语成谶。原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曾几何时,他坐在小楼窗前,她替她梳头发。他仿佛能感觉到那双手的细心和温柔。

她要远行,她梳得特别慢。多留一刻也是好的。别离的泪水如同珍珠,滴落在他的发间。

曾几何时,她在自己的小院中摆下一桌精致的酒菜,陪李寻欢饮酒赏雪,为他践行。

他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没有过完年就一定要赶着出门。

梅花开得正好,她带着三分醉意的笑颜却比梅花更美,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可这一别,从此天涯陌路。再次相见,魂牵梦萦的情人,变成了大嫂。

那天,她穿着浅紫色的衣裳,在梅林畔的亭子里赏雪。他想着,亭子的栏杆是红的,梅花也是红的,但她坐在栏杆上,梅花和栏杆全都失去了颜色——她像一朵清丽的紫罗兰。他想着,龙啸云第一次看到他时,心神都已醉了。

龙啸云是他的恩人,却为了诗音相思入骨。一条铁打的汉子,不到半个月已变得面黄肌瘦。

他怎能眼见着他的恩人相思而死。

他更不能去求诗音嫁给龙啸云,诗音也绝不会答应。

他的心在滴血。他选择了伤害自己,他决定要让诗音自己离开他。

他让诗音去照顾龙啸云的病,他是为了给他们更多相处的机会。

他开始纵情声色,花天酒地,将京城的名妓带回家。

两年后,诗音绝望了。嫁给了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他自己酿的这一杯苦酒,却醉了余生。

他伤了林诗音的爱子。当他得知龙小云是啸云和诗音的孩子时,他汗出如浆。

他终于又见到林诗音了。仿佛伸出手来,就可以触及她。可他又如何能够伸手。

她并不是完美无瑕的女人。她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眼睛虽然明亮,却嫌太冷漠了些。因为个性太强,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可他爱她。

当他被龙啸云设计关在兴云庄时,林诗音设法放走他。他不答应。他想着,说出最让她伤心的话,让她快走,免得被自己连累。身陷囹圄,却心心念念着诗音。

当诗音告诉他,龙啸云出卖了他。其实他早已知晓,却并不说破。他宁愿被人当成梅花盗,却希望能够免她惊,免她苦,让她一如既往地相信,她的丈夫是个很可靠的男人。

诗音以死相挟,他狂喷出一口鲜血,却仍是咬紧牙关,一字字道:你是死是活,与我又有何关。他要让诗音绝望。离开他,便是最好的成全。

龙啸云离开兴云庄的那两年,他在孙驼子的酒店里借酒浇愁,一日日的苍老、疲惫、憔悴。他的目光始终痴望着小楼上的窗户   ——那里有他要守护的诗音。

郭嵩阳与他比武,他明白,自己还要继续守护着心爱的女人。他承认败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别人宁死也不愿说出的话,为了诗音,他都说了。

当郭嵩阳说,如若李寻欢不幸战死,一定代他完成未了的心愿,代为守护他要守护的人。平生第一次,他对郭嵩阳说出了“谢”字——为林诗音。

孙白发对他说,林诗音是用不着你来保护的,你走了对她只有好处。别人想伤害她,只不过是因为你。

李寻欢好像被人抽了一鞭,痛苦得全身都仿佛收缩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只有三尺高。

他想着,龙啸云虽善变,对林诗音的心却未变。

只要他对林诗音的心不变,别的一切事就全部可原谅。

你将一个人思念的次数少了些时,并不表示你已忘了他,只不过因为这相思已入骨。

上官金虹与他约定比武,却故意让他看到了八角亭上的一缕秀发,故意让他相信这就是诗音的。

他就算明知这并不是她的头发,还是忍不住要牵肠挂肚,心乱如麻,因为上官金虹已让他想起了她。他明知道他的用意,却偏偏还要落入他的圈套。

相信也好,怀疑也罢。只要他在想这件事情,他已分心,上官金虹的目的也已达到。

可他又怎能不想?这本是他魂牵梦萦的人儿,他几时忘记过她?

可当易明堂说她还在时,他毅然打消了见她的念头。是啊,相见争如不见?

她有她自己的丈夫、儿子,有她自己的天地。而他,已完全被摒弃在这天地之外。只要她能平平安安,他就能心满意足。

他的一生,都在为别人活着。我说,他是“情”字中的绝笔。人生得遇李寻欢,虽死无憾。

你喜欢我,我用文字喜欢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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