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
【经】
18.1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18.2 公伐杞。
18.3 夏四月。
18.4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18.5 甲戌,楚子旅卒。
18.6 公孙归父如晋。
18.7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18.8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传】
18.1 十八年春,晋侯、卫大子臧伐齐,至于阳谷。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强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
18.2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
18.3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内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18.4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18.5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袒、括发,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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