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人生的十二年路过

作者: 齐齐乐 | 来源:发表于2017-02-27 23:06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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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节。

    他发给她520元微信红包,留言:“情人节快乐!多吃水果,多运动!”

    她请他去看了一场只有两个人的电影。

    情人节的电影院,到处充满着暧昧的气息,连空气中都充斥着玫瑰花和荷尔蒙的味道。像很多女孩子一样,她,喜欢这种氛围,佳人如梦,不负韶华。

    影片结束,他们手挽着手走在回家路上,享受着这难得的二人世界,彼此相协,仿佛空气都凝住了,好像又回到了十二年前他们的大学时代。

    是的,十二年了,如果说十二年是一个轮回,那么他和她已经闯入彼此的人生一个轮回之久,命运之神终究还是把他们绑在了一起,让他们相扶相依。

    时光蹉跎,十二年间,他们从大学时的青葱情侣变成了如今的孩爸孩妈,他们让“毕业季分手”的预言变成了泡沫。十二前,她遇到了他,继而她将少女时代那个心中留存的白马王子抹去,时至今日,即使左手牵起了右手,却依然是幸福在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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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十二年前,他们相遇在那个海边城市的大学校园里。记得那年,他们都上大二,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以为青春是一场美丽戏剧,美得光彩夺目。

    那天,她被笔袋里突然躺着的一封情书吓得目瞪口呆,明明是一封情书,语气却霸道坚毅,让她哭笑不得,她记得最清楚的一句话是:“你既然不知道我一直默默地喜欢你,那我以后可能不会在自习室遇见你了,明天来找我取回你借给我的橡皮。”带着戏谑而挑衅的表白,是他的风格,而她从未想过不久的以后他竟成为了她的男朋友。

    他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外表不修边幅,谈吐也不是她喜欢的干净洋气,即使有时出言不逊,大多数时候却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典型工科男。而她,喜欢帅气干净,酷酷的文艺气质,幽默而谦和的男子,她觉得,这样的男子才是她的白马王子。

    她拒绝了他的表白,依旧每天忙着上课,偶尔参加学校的活动,每天晚上准时去上自习,高考的失利像一把利剑刺痛着她的心,不甘于二本院校她,目标定然是考研,唯有这样才能离她的梦想更进一步。

    他和她说好的不见,他停得下脚步,却停不了心中的思念的泛滥。那天他等在她的自习室门外,她刚走出教室就被他一把拉住跑到操场。不容她说话,他说:“你们体育课要考八百米,我知道你体育成绩不好,我陪你练!”是的,体育课八百米是她的痛点,她耐力不好,而偏偏这学期要考该死的八百米。于是,每天自习后,他都会陪她练。有时,他带香蕉给她:“女孩子要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她想拒绝,却发现他的眼神里满是心疼,爱怜,那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在他眼里装得满满的,她知道对他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对他的好依然置若罔闻。只是习惯了下了晚自习后跟他一起跑步,习惯了听他唠叨应该如何关注饮食和健康。而她一直都当他是普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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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初冬的一天,她跟隔壁班的于信在自习室门前讨论英语问题,他提着一袋水果从自习室门口路过,看到他们谈得眉飞色舞得,神采激昂,他的心中五味陈杂,他看了她一眼,她恰好也瞥见了他。

    他像一阵小旋风一样跑了,跑到离学校不远的海边,初冬的海风像利剑一样吹着他的全身,就这样瑟瑟的,凉凉的,他依稀感觉到心在发抖。

    听着之前无比悦耳的海浪声,今夜他却久久不能释怀。于信是院长的儿子,他又何尝不知道。 而他来自农村,生活费和学费尚要通过勤工俭学赚取,又能给她什么?她,聪慧美丽,小巧可人,理应配得上更好的人。

    他开始淡出她的生活,每当想念的思绪笼罩而来的时候,他用拼命学习和参加各种活动来避开思念的碎绪。他努力让自己相信,时间是治疗相思的最好良药。

    没有了他的世界,她依然每天忙着上自习,参加学生会活动,她已然养成了每天跑步的习惯,为的是通过接下来的体育课八百米考试。

    没有了他的世界,她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的影子总是不经意地在她眼前飘过。跑步的时候,她会想起那个在她耳边絮叨的他,上自习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个让她多吃水果多运动的他。没有了他的世界,任凉风呼呼吹过,她依稀感到丝丝凉意。她突然觉得,原来,他已然藏在了她心中最温暖的地方。

    -03-

    这天,她跟隔壁班于信在学校小食堂吃饭,两个人谈完学生会的事情之后,看着于信自顾自地吃着,听着他夸夸其谈自己的各种“公子哥”经历,她突然想起跟他吃饭的时候,他会悉心地把她喜欢的菜摆在她面前,时不时得夹菜给她,嘴里却说着:“我不爱吃,你太瘦了要多吃点有营养的”。于信确有一点她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和性格,家境良好,幽默风趣。然而,这时,她却突然想见他。她飞一般得逃走了,不知不觉竟来到了和他经常跑步的操场,一抬头,一双熟悉的眼睛正微笑得看着她,四目相对,他拦她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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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从此,他们走入了彼此的世界。

    她发现了不一样的他,更加健康向上的他。他会带她利用周末的时间去做义工,为八十多岁老八路读书,修指甲,聊天。他会每年主动献血,主动帮助陌生人。

    他会在吃饭的时候给她夹爱吃的菜,会陪着她一起上自习,一起跑步,一起做公益。下雪的冬天会拥着她上下自习,每天不忘提醒她怀里放一个热水壶。

    她会催促他及时理发,帮他挑选适合的衣服。他逐渐由一个不修边幅的少年变成了一个俊郎上进的翩翩少年。

    -05-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来到了大三下学期,她决定考研,他找了一份实习工作。每天实习下班后,他都会用不高的实习工资给她买一份水果,或者一些零食。他知道,他家的经济情况不好,没办法请她吃大餐,买贵重礼物。她也知道,虽然他很穷,但他的这份爱和坚持给了她阳光般的感动和从未有过的温暖,这股力量让她跟他一起走下去。他虽然不是她少女时代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他让她明白,一个有爱心,积极向上,宽容,体贴会照顾人的男生比一万个只有嘴上功夫的白马王子更加打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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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毕业后,她考取了研究生。而他,决定去南方闯荡,他的专业在那个南方的一线城市有更大的施展空间。他说:“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就回来。”她点点头,咬着嘴唇,泪水却模糊了双眼。

    离别的车站,他远远地看到她拖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过来,他惊愕的嘴巴一直张着。

    “我决定不读研了,跟你一起走。你现在想甩也甩不掉我了。”她得意地甩着马尾辫故作轻松地说。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你爸妈同意吗?”他焦急地脸色发白。

    “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我的人生自己可以做主啦。”她嗔嗲地说。

    其实她刚跟父亲大吵了一架,她不想按照父亲的心愿读完研后,中规中矩地在那个小县城当一辈子老师,像家乡的很多人一样相夫教子,过着一眼望到老的日子。她更不想离他那么远,不想让两个相爱的灵魂千里之外望穿秋水。她毅然决定,放弃父母为她铺好的路,不管未来是风是雨。

    那天,她和他经历了人生二十多年以来最长最累的一次旅程,28个小时的火车,硬座。车厢里充满了各种嘈杂声,泡面味夹杂着汗臭味,让她一度反胃头晕。无座的也塞满了车厢的各个角落。他们两个人困了只能相互靠着蜷缩着眯上一会儿。

    如今八年过去了,她还依稀记得那个脏乱和疲惫不堪的夜晚,他们坐在离开故土的那趟列车上,驶向了载着梦想的远方。列车越驶越远,而两个人的心越拉越近。

    -07-

    毕业四年后,他们凭着自己的努力在那个房价贼贵的一线城市有了自己的房子。这四年来,他们省吃俭用,出门没有打过一次的士,吃饭基本都是在家做,游玩专去免费景点,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这四年来,她的衣服都是地摊货,他的行头也都是淘宝款。她已然从一个娇滴滴的公主成长为了一个贤妻良母,不变的是他的唠叨,唠叨她多注意身体,多吃水果多运动。不变的是他的骚扰,只要她有一点头疼脑热不舒服,他的电话定然会准时“骚扰”她,不管她在开会还是在工作。

    再后来,她依旧继续着她的梦想,考取了在职研究生,一边上班一边上学,一边带宝宝。他会心疼她的忙碌和辛苦,晚上不管多累都会主动要求带宝宝,让她多睡觉多休息。


    这就是他和她的故事。走过青葱校园,迈过毕业季分手的魔咒,经历了裸婚的窘迫。如今从他们相识相知牵手至今已然十二年。如今已过了而立之年的他们,回首往事会有些许的感慨。

    人生还有多少个十二年,我想跟你在柳絮飞扬中牵手漫步,走着走着直到白头,因为我为了你舍弃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以你要陪我一起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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