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要来的前一天,天空蓝得有点浮夸,一丝云都没有。大太阳狂妄地吐着它的光,小区的楼房仿佛被它撕裂了一般,裂成了泾渭分明的光暗两面。
虽然已时至深秋,天气里还是有点热。走到小区门口,突然一阵凉风袭来,仿佛一个久违的朋友,不经意地出现在了面前,身着短袖的我不由得颤了一下,抬头看了看那高且远的天空,倏然之间,我精神有点恍惚,竟昏昏然以为这是故乡的秋了。
在所有的季节里,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秋了,小的时候写作文,描写秋时,总是用硕果累累来形容她,仿若如果不能做到丰收,她就对不住大家一样。
你能想像吗?玉米穗黄灿饱满,高昂着身子杵在桔杆上,在阳光下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大豆脱了它的叶,成了光杆司令,好在还有豆荚相伴,豆荚们总是错落有致地挂着,像灯笼一般。熟透了可不好,太阳一晒就炸裂,毕毕剥剥的声音虽好听,但却像锤子一样敲在了农人的心头上;棉花可白了,吐着长长的丝絮,软糯着,像天上的云;高且大的杨树也要脱叶了,巴掌般的叶子簌簌而落,像是一种仪式。
等到长大了,懂得了一些物事,才知道秋天原来也是杀人的季节,秋后问斩几乎成了每朝的惯例,奉行不违。文人们发展出了一大套的理论来论证它,想想也不过是秋天总是带给人一片萧瑟肃杀之气吧!
但在儿时,不论是收获的喜悦还是肃杀的残忍,于我,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儿。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它们,我能想到的,无非是觉得秋天是一个相当好玩的季节罢了。
家住大平原,一到秋天,所有的庄稼都会被收割殆尽,视野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凉凉的秋风也早已经褪去了暑热,空气中愣是添出了舒爽与清新。
天空是出奇地高,也蓝得有点过分。游丝很常见,在阳光下泛着绸缎般光洁的色泽,飘飘荡荡,漫无目的,我们就追着它跑,用嘴来吹它。因被气息所扰,它不情愿地打着卷儿,我们也不知道乐趣来自哪里,总觉着好玩。
豆子熟了,撸下来一把,放在火里烧,柴火是现成的,一抓一大把,玉米秆、豆萁都可以拿来烧。豆子在柴火里哔哩作响,蹦蹦跳跳地像个精灵,不一会儿便熟透了,挑出来,咬上一口,嘎嘣一下,便是它与牙的战争,细细咀嚼,豆香四溢,比那炒花生还香哩。
放在火里的,不止是豆子,从地里刨出来的地瓜也是常客,至于地瓜是谁家的,这不是我们管的事情,只管拿来烧便是,于是常常地瓜还没烧完,主家就追来了,我们吓得四散逃去,地瓜理所当然就被缴了。
脚边蹦跳的蚂蚱这时成了撒气筒,把它们抓了来烤着吃也不错。但要抓它们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悄悄地走近,慢慢俯下身,手掬成扣瓢状,用力地一扑,以为盖到了,但每每都让它们跳脱了。好不容易逮住了几只,用小棍从颈处把它们串起,就是一串上佳的肉串。
由于没了庄稼的掩护,地里的兔子多了起来,常常满地窜,狗子看到了,撒开腿去追,我们也去凑热闹,跟着跑,但不一会儿就败下阵来。
收获的季节,老鼠们也闲不住,往往是塞了一鼠洞的粮食准备过冬,这时,刨鼠洞就成了一件很有乐子的事情。鼠洞曲曲折折,沿着鼠道刨完一边,本以为山穷水尽,但猛挖了几下之后,又会显出一条别样的鼠洞来,探索的乐趣就在其中了。
郁达夫先生写过一篇《故都的秋》,文末说了一句话,略谓他愿舍去寿命的三分之二换来北国之秋的永驻。呜呼,达夫君真乃性情中人,爱秋之甚者,我想莫过于他了。
处在南国,感受着到了深秋还依然炎热的天气,你让我怎么能不怀念故乡的秋呢?
作者:苏格,一个在外漂泊的思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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