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薛兆丰经济学讲义》第94~96讲。
用三句话进行总结。
1.固定收入与剩余索取;
2.收入高低是由市场决定的;
3.同工同酬带来的事与愿违。
固定收入与剩余索取。
分别什么意思?
固定收入,很好理解,平时工作给的固定工资;
剩余索取,指的是在企业获得利润之后,发放完固定工资,剩下的给人做为提成。
这两个概念有什么用呢?
可以通过这两个概念,区分谁的工作效果是容易衡量的,对于工作能够衡量的人去拿固定工资,对于那些工作效果不容易衡量去拿剩余索取。
为什么这么安排呢?
因为工作效果不容衡量做的好与不好根本不知道,如果通过使用固定工资里面会存在租(也就是工作时间摸鱼白拿工资),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发生,选择使用剩余索取进行收入分配,这种方式是通过看最后的结果发放工资。
而拿固定工资的人,是因为工作效果很好评估,一旦出现摸鱼就很容被发现。
收入高低是由市场决定的。
好像是说了一句正确的废话,收入高低是由市场决定的,已经算是一种常识。
收入高低取决于员工的议价能力,就是他在别处的机会,在别处的机会越多,那么在企业里议价能力越高,因为他随时可以选择离开。
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员工的很多企业抢着要,那么这个员工的收入会相对较高,这也与我们的平常看到的现象相符。
同工同酬带来的事与愿违。
同工同酬带来的事与愿违的后果是,让弱者失去竞争武器。
比如,两个人在同一个岗位工作质量,一个是100元,一个是80元。
那么这80元的员工可能和100元的员工竞争吗?
是有可能是,只要80元的员工要价80元即可。
但是如果同工同酬,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两个人都是100元,那么那个80元的员工是不可能和100元员工展开竞争的,企业会更多的招收工作质量接近100元的员工,这样一来80元的员工可能都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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