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叫“同工同酬”

作者: 功夫HR | 来源:发表于2019-10-09 21:40 被阅读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本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实现同工同酬,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01   工作岗位相同

    02   工作内容相同

    03   付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04   取得了相同的工作质量


    案例1

    假设,甲乙两人,同在一家公司工作,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都负责制作衣服,并且制作相同
    的衣服,制作的衣服都符合公司要求,但公司对这类岗位采用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

    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工资。


    那么甲乙两人必须实行“同工同酬”,对吗?



    案例2

    假设,甲乙两人,在公司的工作岗位都叫会计,上下班时间都几乎一样。

    甲是成本会计,主要负责协助公司经营,制定长期性或策略性的决策,并且建立有利的成本控制方法、降低成本与改良品质。

    乙是总账会计,主要负责对过去的交易进行连续、系统、综合地核算和监督。

    甲乙,可以不用实行“同工同酬”,对吗?

    解答:

    案例1中,完成工作量是不同的,可以不实行“同工同酬”。

    案例2中,甲乙的岗位名称虽然都叫会计,但是工作内容不同,可以不实行“同工同酬”。


    小结:

    实现同工同酬,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01   工作岗位相同

    02   工作内容相同

    03   付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04   取得了相同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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