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案来自对教学专业的再认识。
学习的本质是经验在深度或广度上的持续变化,即个体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自主建构或社会建构形成新经验的过程。
学习是与生俱来的,人天生都是爱学习且会学习的。儿童作为学习主体,完全可以自主发生学习。
那么,为什么需要教师?教师作为术有专攻的教学专业人员,其存在是为了让儿童在新旧经验之间发生更顺利、更有价值的顺应与同化,即发生更好的学习。
所谓“更好”,意指至少要比儿童完全自主的学习学得更快、更多、更有意义,而且在教师的专业指导下,儿童会更想学、更会学。
因此,教学专业的领地就在于教师如何帮助儿童把旧的经验建构成新的经验,或者说从经验的此案过渡到经验的彼岸。
就学校教育而言,学习就是学生经验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实现有赖于经历一种有指导的学习过程。
教学是教师的专业实践,其专业性体现在通过专业方案的设计、实施与评估,以规范或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即引起、维持或促进学生的学习。
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学与教之关系,学主教从。
因此决定某项实践活动专业化程度的依据,首先是方案的专业化,因为预设的方案决定着后续的实施与评估。
医师需要基于患者病症研拟处方,建筑师需要依据客户需求设计图纸,教师同样需要根据学生需求编制教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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