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整治对比照”背后的猫腻

作者: 逍遥 | 来源:发表于2017-06-26 13:09 被阅读868次

    ——本文约2647字,阅读需6分钟

    昨天,一篇文章《北京胡同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小范围刷屏,除了又贡献了一波10W+之外,也引发了对北京整治拆墙打洞的新一轮口诛笔伐。
    这篇文章是典型的欲扬先抑笔法,先说整治拆墙打洞“本来是件好事情”,但画风一转成了“不少胡同里的文艺小店遭殃了,有的因此消失,而有的变得‘满目疮痍’”。
    有趣的是他这种对比方式,如果仅从图片对比看,确实给以人感觉是胡同整治之前文艺清新,整治之后却显得有些破败。因而也引发了其他所谓文艺青年的反思:“什么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什么是一座好的城市,什么是好的政策,以及什么是好的政策执行方法。”

    然而在我看来,这组照片背后是有猫腻的。

    我举个例子,梅西和C罗是当今世界足坛两大巨星,但是如果我问“半岁的梅西”和“六岁的C罗”谁更牛?结论恐怕就是C罗胜出了。
    但这样肯定会有梅西的粉丝嗤之以鼻:凭什么拿一个半岁的婴儿跟一个六岁小孩比?要比就比都是20岁、30岁的时候谁的成就高。
    道理正是如此。
    我想请问拍这组照片的作者,您拍的那些文艺店铺,从那个墙洞打开到拍摄那些文艺店面有多久?而这个墙洞被堵上到您拍摄这残破现场又有多久?
    用一个开洞多年、装修不知道几次的店面,来反衬一个修补几个月、连门口渣土都没有来得及清理的现场,您这智商还真高啊,真以为自己是田忌啊?
    您要比,就应该用同等的时间间隔来比,比如您这墙洞开了五年,那么也请等封了五年之后再来比,看看那时候到底是谁反衬了谁。

    就怕到时候您也不来了。

    当然了,有人会说:这样子多不文艺多不好看啊!最起码证明了整治落实的收尾工作没做好。这一点我是承认的,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给墙上留了伤疤,确实应该“美容”一下,有必要督促。
    不过这事儿就推导到这座城市“政策”问题么?
    这让我想起之前那个锣鼓巷的书店玩的把戏。

    我再举个例子。
    有一个来北京打工的人,偷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然后骑着这车给人送快递,结果有一点警察找来了,这个人就被抓走,车也还给了失主,但是他手头上一些快递没送出去,于是很多人没有收到。
    那么问题是,没收到快递这事儿,责任是这个偷车的呢?还是失主的?或者干脆是警察的?
    我想稍微智商在线的人,都应该明白问题出在他偷车的行为,而因为纠正、追责他的错误,之后付出的一些代价也都应该算在他的头上。
    道理正是如此。
    拆墙打洞整治完墙上留着的门形痕迹,不是因为胡同整治才有的,而是因为当初拆墙打洞行为导致的,否则那里应该就是一面墙才对。
    那么为了纠正拆墙打洞,导致墙上临时出现了这种“伤疤”,这责任是整治行动的呢?还是当初拆墙打洞者的呢?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儿么。


    当然有人会说了,反正这些洞已经打了,就让他们留着呗,为什么一定要整治呢?
    官方的说法是:这是违法建筑。
    于是很多人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扣个帽子而已,他们觉得只要不碍自己的事儿,就算是违法的也没什么;要是平时自己还喜欢、习惯了这些违法建设,那么多余的反而是法律了。
    为什么违法建筑就一定要整治呢?

    那么我给解释一下,整治违法建筑的目的大概有两个:一是解决安全隐患,二是不管他们这毛病。
    首先说安全隐患,估计一些文艺青年又嗤之以鼻,他们觉得这建的挺结实的,而且至少现在也没倒也没塌,怎么就不安全了?
    那么不知道这些文艺青年见没见过地震现场,倒塌的房子你以为都是一样的么?错了,有些房子倒了之后连堵整墙都找不到,有的房子经过地震却只是裂了几个口子,因为房子的结实程度不一样。
    当年北京也曾经发生过一个4级地震,虽然很多白领从楼里跑出来了,但实际上没什么事儿;而同年云南也发生了一个四级地震,死了很多人。当时我很纳闷儿,结果一查,是云南房子很多都是棚屋,不结实。


    那么回看这些拆墙打洞的店铺,人家这里本来有面墙,而且很可能就是支撑墙,您为了开店给掏个洞,当时是没塌,可是这墙的支撑能力跟没有洞毕竟不一样了,而且你拆墙的时候是不是伤及了这个房子的整体解构,恐怕很多人都说不清。
    北京最近是没有地震,但是不代表永远没有,而且就算不地震,大雨、大雪、大风总是有的吧。如果经常看新闻,大风刮到广告牌砸伤人,大雨冲倒山墙砸了轿车,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那广告牌和墙之前也都看着没事儿,也都看着挺结实,但一旦出事儿可没有后悔药,这就叫安全隐患。
    一句话:您把墙拆了洞,将来倒了砸死人,哪个文艺青年出来偿命?

    可能又有人说了,我们这墙绝对结实,我找设计师给设计的,我找专业施工给做的,八级地震也能扛住。
    那我告诉您:也不行,因为法律不惯这毛病。
    2015年1月24号凌晨,北京德胜门内大街93号门前发生坍塌,出现长15米、宽5米、深10米坑,原因被认为是93号房主私挖地下室。而这位房主是徐州的一个人大代表,这位徐州土豪专门请了建筑设计公司的人给他设计,结果还是出事儿了,最后他被判刑。



    这件事,归根结底就是他没有经过审批进行违法建设,当然了,他应该也知道这审批肯定是没戏的。但这充分说明了,不是你花钱多,找专业人士就没问题的。
    而且就算不塌,谁允许你未经审批就开干的?你以为不塌就没事儿了么?逮住你一样给填平了。
    说白了,城市建筑并不是你在农村山坡上的独门独院,影响可能是周边建筑、交通环境、基础设施,所以法律规定城市建设要有审批程序。你如果审批了,通过了,爱怎么施工怎么施工,谁要拆你你可以起诉维权。
    但是你审批不报备,偷偷自己给拆了修了,然后以为成了既成事实就可以绑架公共利益逃避法律,那你算是白日做梦。
    就像那个偷车的,别以为你手里有快递警察就不抓了,逮住照样蹲班房,车还得还给人家。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文艺青年还是不服:你这不是替政府洗地么?鸡蛋跟石头相碰,不是应该站到鸡蛋一边么?现在这些小店多可怜啊。
    有趣的是,一些自称媒体人的公号也持这个论调,似乎只要是批评政府就是他们正义。
    我做媒体也有些年了,我写舆论监督报道那年,这帮文艺青年估计还在老家撒尿和泥呢。但我写舆论监督报道有个原则,不是站在鸡蛋或者石头的一边,而是考虑公共利益。
    整治拆墙打洞行为,从局部看确实个别店主短期利益受损,一些附近居民生活可能也有影响,某些文艺青年寻找不到文艺气息了;但是拆墙打洞违法,存在安全隐患,滋长违法风气,本身就是违反整个城市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整治本身是没有错的。有些店铺,恕我直言,就应该关张。



    当然,每个人都有提出自己观点的权利,我觉得只要是基于事实,北京的政策也不是不能讨论。
    比如曾有篇文章从经济学角度讨论,我觉得就很有建设性,认同他“对城市小商贩应该提供空间”的看法, 只不过不支持违法行为作为“争取空间手段”而已。
    但是像这种对比照片,首先就玩了“田忌赛马”的猫腻,完全无视拆墙打洞的危害,一味强调小店铺的文艺感觉,用情绪煽动来试图攻击北京的政策,这就比较无耻了。
    至于有些媒体人,居然还号称支持这种无耻的做法,我就只能表示很遗憾了。

    PS:据说这组图片来自一个叫“墙艺术”的公号,但并不确定,而且他们好像也是从网络上扒来的,因此来源仅供参考。

    ****作者:梁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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