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东路走九十遍」

作者: wzjks | 来源:发表于2016-01-26 21:26 被阅读28次

    歌词小说都好爱写城市哦。

    比如灯火阑珊里你的背影,蓝山咖啡里打花,车灯恍惚中摇晃的巴士,匆匆人流或茫茫人海……却很少有写村庄:一整天安静得如同一个小时、爷爷奶奶好似神仙眷侣般长生不老。城市里满街是埋头走路、披星戴月的奋斗青年,在吵架在分手,在孤独在醉酒,在面无表情在滔滔不绝,在制造故事在重蹈覆辙。

    所以,平静的生活是用来过的,奔波的生活是用来讲的。

    “你把我灌醉,气氛不算融洽,忠孝东路走九遍,换一句谢谢你给的成全。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再给我两分钟,能否让我把故事重写。”

    人心乱的时候,就要让身体代理思考,走路大概很好让人沉浸在机械步伐带来的安全感里温顺的思考,忠孝东路走九遍还想不通的,走九十遍就豁然开朗了还能顺带领养一只流浪狗。

    今天在回家的路上想到,以前总会拍很好看的照片,总有或可爱或暴戾的心情,总会遇到很特别的风景——即便是在那条走了一万遍的路上,可是现在总觉得世界是如此乏味单一,这一定肯定是因为我自己在变得乏味而单一。美景是需要缘分的,而缘分是需要时间的。我给了“放逐”多少时间呢。

    在读过的许多故事里,还不能明白的是别人奋不顾身的爱情,因为自己从未体会过这样的感情。也许因为从未存在“奋不顾身”的情境,也许因为太过“理性”,总是适可而止,绝情又决绝。以前觉得情谊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我只会把锦织好,不论有没有那朵花,都能穿好衣服出去玩耍,后来发现,原来有人是以花作锦的呀,为彼此开成绵绵一片的、忘我的。老板曾经很文艺又很骚气的跟我说,爱你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我绝对不要你回报,因为其实爱别人,爽的是自己呀!嗯,我也觉得,爱别人,比被别人爱要更“痛快”,未必更幸福,但的确更痛快。

    在写一些东西,也有一个公众号,认识了365个美丽世界的孤儿,在茫茫人海里做着一个小小的无名氏,小城市里的一个小角色,每天早上在记事本上写下今日五条must do,在晚上十点钟一条一条勾掉。考完雅思GRE在申请social welfare nonprofit方向的研究生,然而并没有想好如果真的可以去读书,又怎么够钱,并不存在精心谋划哪怕要孤注一掷也要奋不顾身去读书的心情,一切是我在放弃过于规划的焦虑后,自发的行为,让自己的行为告诉我能够做什么,如果我不限制自己,也不偷懒,看我能带自己去哪里。

    今天下班回家一瞬觉得好累啊,觉得,人生是否有意义呢,然后……现在学会了一个新技能:大概情绪出现的一分钟我就转过头去,不让自己沉溺在里面,结果是,我果然变得越来越冷血了。。。而情绪比理智痛快,情绪就像万花筒,理智就像显微镜,无时无刻在显微镜下审时度势的人会死掉的,应该找个一起看万花筒的人,偶尔交换一下显微镜。

    一月,已大约谋划好了一年要做的事情,绝大部分出自真心,小部分是审时度势的“理智”,让自己在生存不错的前提下好好生活,对自己好点不是一句空话,不过有时候真的很混蛋啊,让自己苦逼成那样。

    我今天看了二更的一个视频,讲一个90后带着相机为祖辈都走不出大山的人们拍摄全家福,不禁被打动,也给了我很多启发,世界上本就有各样的人,有人为皇帝的新衣鼓掌,也有人坐在家里看电视,有人跋山涉水求取真经,也有人依然坐在家里看电视。可爱不需要年龄,可爱需要精气神,可爱需要勇气和真诚,可爱需要及时充值。那么,你是在真诚地鼓掌真诚地取经还是在真诚地看电视,开心就好,其实没差。

    给我留言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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