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想看看你的脸,我多想和你肩并肩。每个夏天我回忆一遍,一直从浅蓝想到深蓝——伍思凯《浅蓝深蓝》,这是林生想念周怡时最爱听的歌。
1
嘈杂的音乐,斑斓的灯光,不断有人起哄喧闹,我开始头晕,脑子却清晰的记着这是第12杯了,一杯一百,一千两百元了。喝下去的酒精在胃里翻腾,还没来得及冲进厕所,就在洗手池哇哇大吐,好像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了,直吐到精疲力尽,才缓缓地顺着墙瘫坐在地上,一万个‘狼狈’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我此时的不堪。
有人拍拍我的肩,我无力地抬起头,接过那人递过来的纸巾,胡乱在脸上擦拭一番,努力睁大了双眼,才看清眼前的这个人,应该四十左右,不过保养得不错,没有地中海,没有啤酒肚,没有油腻的面孔,看起来有活力且有修养。
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试图站起来,身子却不听使呼左右摇晃。
“你喝多了”他扶住摇摇欲坠的我。
然后我在陪酒的第一天就倒在这个陌生男人的怀里。
2
第二天,我在他的房间醒来,头痛欲裂,还好衣衫完整。
母亲得了尿毒症,一种穷人支付不起的病。我需要钱,为母亲续命。而他或许需要年轻的女人带给他新鲜感。
他是林生,我是苏向暖。
贫穷乃万恶之源,生命与尊严相较量,尊严甘拜下风。
他给我足够给母亲续命的钱,我住在他新买的房子里,成了他的情人,随时打扮光鲜陪他应酬。
他不冷不热,或许我只是他释放情绪、自我肯定的工具。
我想无所谓,反正自己也没有交心。
我期盼这种难堪的关系可以早点结束。
除了每天去医院照顾妈妈,剩下的时间我几乎都躲在林生的房子里。我不喜欢逛街、更不能把这段不光鲜的身份告诉闺蜜,而林生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多。
我渐渐喜欢他在的日子,即使都不说话,安静的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至少比一个人守着偌大的房子安心。
林生很有修养,从不在我跟前吐槽自己的妻子,也从未谈论过他的家庭,我无从得知他的感情。我们在一起,大多保持在沙发两端,各自摆弄着自己的手机,偶尔转身看一眼对方。
所谓的应酬不过是我陪他度了几次假,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从不下厨的我开始试着做饭,就因为那句“抓住男人的心,就得抓住男人的胃”。我是不是爱上他了,这个念头冒出来后吓了自己一跳。可是,除了这个解释,我实在找不到其他借口。
我是从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他小心翼翼给我剥虾的时候?孤单无助时,他说别担心,我在的时候,还是他递过来那张纸巾的时候?
我开始焦躁不安,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种关系,不是为了他的钱。甚至,他偶尔的一个微笑,都让我欢喜,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我想即使他没有钱,给不了我优越的物质,我也愿意陪着他,就算没有名分。
我们最大尺度的就是拥抱,至今仍是互道晚安分房而住。
这段时间,我总是莫名的盯着他发呆,四十岁的男人,面容依旧冷峻有型,我想如果我们有个孩子,定能生的跟他一样好看吧,我越来越想要个孩子。
在这个依旧不成眠的夜晚,我偷偷溜进他的房间,看到月光透过窗纱洒落在他的脸上。我脱下鞋,赤着脚走到他跟前,俯下身轻轻吻了他,在心里暗暗叹息,这样的男人,总归是有人妻。罪恶感不免油然而生。
打算在惊醒他前离开,不料他拉住我的手低低呼唤:向暖,向暖……
这一夜,我们相拥而眠。
3
早晨醒来,他说要带我去个地方,衣着素色就好。我从不多问,收拾妥当,开始出发。
车里没有音乐,空气有些沉闷,他握着我的手:“向暖,我要带你去见我的妻子,我要娶你。”我慌忙抽出手,急急地说“不要,我不去!”
“别怕,我陪你”他拍拍我的手
陪着新欢挑衅自己的妻子,这得多残忍。我有点鄙视这个男人,可是我好像更龌蹉,恋上有妇之夫。
我开始哀求:“林生,我想回去,林生,放过我。”
“向暖,来不及了,我早已爱上你了”
“向暖,在KTV你满脸泪痕的的时候,在你无助的像只小猫的时候,在你偶尔欢喜的像个孩子的时候,我以为我对你只是恻隐之心,其实不是”
我默不作声,我们究竟是因为爱才一步步靠近,还是因为靠近才衍生的爱情,谁也说不清。
车子驶出了繁华,越走越荒凉,前面不大的小村零星住着几户人家,人烟稀少便是这样吧。颠簸的车子停了下来,他给我打开车门,我还是没有勇气下来。
“放心,有我在”他轻轻地说。
我跟着他一步步走在村子的小路上,始终不敢抬头。
“到了”他松开我的手,我抬眼一看,面前一个小坟包,难道……
“向暖,这是我的妻子周怡。周怡,这是苏向暖,我的未婚妻,我会好好的,你在那边也要好好的。”他有些哽咽。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林生在35岁那年生意被骗,欠了不少钱。他的妻子为了还债去做酒水推销,被人灌醉后强奸,这个刚烈的女人吃了大把的安眠药自尽了。
所以,那晚林生才会带我回家,或许他最开始只是不想让我成为第二个周怡。
他在失去周怡的地方捡到了我,或许这是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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