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中,60多岁的男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远方失联20多年的女同事的临终告别信的时候,被牵挂和内心对朋友的亏欠驱使,神差鬼使地在没有和妻子告别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向远方的朋友走去,这一走就是87天,600多里地,历尽身心的磨练,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也实现了自己心灵的救赎。但是,他的出行对妻子莫琳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在他未出走之前,他和妻子一直处于一种冷战状态。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几乎没有任何交流,只是一种浅表层的日常对话,各人有自己的房间,各人有自己的家务分工,仅此而已。哈罗德对妻子有愧疚,但却没有办法打破这种生活状态,他不善于表达,更没有勇气尝试化解两人之间积聚二十多年的坚冰,只有日复一日的重复这种毫无生气的生活。
对莫琳来说,她和哈罗德有过一段快乐的生活。当初她不顾父母反对毅然嫁给他,并不后悔。但是,儿子戴维出生后,莫琳的对孩子天生的溺爱,哈罗德由于父母对他爱的缺失,导致他也不会爱自己的孩子,这两种不同的表现,导致孩子精神空虚、脆弱,虽然很优秀,上了剑桥大学,却最终吸毒酗酒自缢身亡。莫琳把失子之痛全部迁怒于哈罗德,最终导致两人感情疏离,形同陌路。在这种情况下,一直几乎足不出户的哈罗德一声不吭地离家去找以前的女同事,对莫琳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刺激,最初她觉得那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出走和遗弃!
莫琳自然不知道哈罗德最初内心的想法。她只知道他拖着老迈的身体,没有任何旅行的准备,只是去找他以前的女同事。莫琳感到愤怒,感到屈辱。她甚至不敢告诉邻居,说哈罗德出走了,甚至不敢对已经逝去的孩子说(她有日日和他倾诉的习惯)这种事,他觉得哈罗德的行为,使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彻头彻尾的失败。那样一个她不想多瞧一眼的懦弱无力的人,竟然毫不犹豫地出走,去找二十多年的女同事?她们是什么关系?什么让他产生这么大动力毅然离开家离开自己去找那个人?别人怎么看这件事?愤怒和屈辱让莫琳几乎不敢面对这件事。
但是,随着哈罗德离家的时间变长,最初的愤怒过去,她才发现,她对他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担心,担心他的身体,担心他离去。在自己的反思和心理医生的帮助下,她终于惊讶地发现一个事实,用书上的原话说:“走在通往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些年的原因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
莫琳和哈罗德最终放下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快乐的生活,毋庸置疑,莫琳的这次觉悟是个开端。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一辈子也没有开悟。
人的一生若说起来,谁不是孤单的来孤单的去?茫茫人海,能走近相伴的人何其少啊。能陪你走一程的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缘分,何必苛求?但人最容易忽视和不珍惜的反而就是身边人,越是最亲近的人,人越容易求全责备,总以为时日长久,总以为对方了解你你的粗糙不会对对方造成伤害,或者总以为拥有的没有未得到的珍贵,让亲近的朋友、家人、同事受到你无心的忽略和伤害,等到蓦然回首,发现曾经以为的天长地久,原来也会远去:朋友会不联系,爱人会远去,孩子会长大离开,父母会渐渐老去……所有的渐行渐远,才让你知道陪伴的珍贵,相守的不易。
“莫将容易得,便做等闲看。”愿所有人都有莫琳的悟性,在来得及的时候,珍惜身边的陪伴。愿你也有哈罗德的幸运,最终被身边人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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