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满怀喜悦地面对收获,得到,欢聚,成长。然而生活里不只有这些,还充斥着别离,忧伤,无可奈何。我们无法拒绝,但至少,请尊重现实:这些不美满的确是生活最真实的样子之一;也请尊重过往,回不去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回忆起大学生活,他最深的印象是穷。穷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家境普通,最主要是因为尝试独立生活并没有什么理财观念,往往开学初拿自己当大款,到学期末穷的叮当乱响。晚饭不能吃,早晨要晚起,这样就可以连早饭都省了。
印象最深的还有她。因为她,他有机会开始学着谈恋爱。那时候流行任贤齐的歌。他有一副很好听的歌喉,于是就在校园附近的小树林里一遍一遍给她唱《心太软》。从黄昏唱到日落,这样就可以趁没人的时候偷偷接吻,很耐心地吻得细软绵长。她的口水有止饿的功效。
出去逛街,买零食都得全靠她。有时候也会聊未来。他问:“将来我们毕业还是这么穷,日子怎么过?“她答:”放心吧,我就是卖血也不让你饿着。”她的气质一点都不像个女汉子,但说这话的时候,还是透着一股子豪迈。
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傻姑娘。她不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自己吃牛排还是吃泡面本没有什么区别,但因为有了心爱的姑娘,没钱就成了一件特别卑微的心事。
就这样相处到了毕业。他努力考了公务员,被分配到了一个乡镇的公安局。哪怕是分别的时候,他都没有准备一份像样的礼物给她。但他心里有个志愿:等他兴旺发达,他给她最奢华的家。他会成为她人生里最扬眉吐气的选择。那个肯为他卖血的姑娘,她当然配得上分享他所有奋斗来的成果啊。
她留城当了老师。那时候没有手机、微信、qq、email。通了几回书信,就淡淡失去了联系。连痛都来不及。刚毕业彼此忙着生存,再后来,被生活裹挟着往前奔跑。回忆里有淡淡的失落。但又觉得,这样不痛的离别,其实刚刚好。
毕业后的十五年,他早就已经调回城市,成了一名公安厅里的干部人员;得了一场大病,死里逃生后变得有点玩世不恭。喜欢开不正经的玩笑,习惯了装作对世界对伤害满不在乎。有一次整理案件卷宗,忽然发现卷宗里有她的名字。那是他眼里一桩太小网络经济诈骗案,她损失了5000元,留了报案电话。因此,他有了她的线索。
电话打过去,她还是第一时间听出了他的声音。听她絮絮叨叨聊天的一刹那,有一种错觉,仿佛十五年的光阴是停滞的。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像再等一会儿,下课铃声响了,他们就可以手拉手去食堂打饭了。
电话结束后很久,他才慢慢从幻觉中走出来。他们分开了。久到他不太记得她的样子,不记得她爱吃什么东西;久到他无从猜测这些年她都发生了什么过往,什么人曾驻足她的生命里;久到确实了共同奋斗的经历,他不知道什么对她来说最重要,什么是她的最珍惜;久到关于她还有很多问题,可是话到嘴边已经无从问起……
想一想,他删了她的电话号码。
时间是个好东西。四十岁上下,我们不害怕爱,更不害怕不爱;不害怕分别,但也不会轻易不欢而散。我们不再担心荷尔蒙作祟,甚至性别也不那么重要了。年轻时为了爱情,做了许多歇斯底里的事。岁月漫漫长,兜兜转转到四十上下,发现爱,除了在一起,还可以有很多种结局。
毕竟当初,分开是彼此用行动做出的选择;毕竟当时的选择,是双方给生活的最好的答案。那就尊重当初的选择吧,回不去的,终究是回不去了。有些相伴发生,意义仅仅是温暖了过去,丰盈了经历。若不是她,他感受不到那种暖。所以他从心底,希望她幸福。
他知道,她亦不会打给他(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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