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犯罪,地方无权处置。但军法更加严厉。曾经有名新兵,接到女朋友的分手信后,从部队跑回家报复女友。他带着一帮兄弟轮奸了女友。轮奸性质恶劣,尤其是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第一个是犯罪兴起人,最后一个是因为明知伤害已重,仍不终止。他是第一个。这在地方,最多无期。但在部队,直接就是死刑立即执行。
执行者称为行刑手。一般由军事素质及心理素质过硬的老战士担任。大多会选有过战场经验的老兵。当时参加过越战的老兵在部队还有不少。甲和乙被秘密选中,分别做主、副行刑手。副手大多没有出手的机会,除非主手临场崩溃或患急病。
用手枪,因为子弹是圆头的。打后脑枕上隆突附近。这个部位是经过研究确定的。里面是延髓,子弹进去,强大的冲击力会让犯人瞬间毙命。子弹会从前额射出个大洞,带出大块白花花的脑组织。为减少视觉冲击,行刑手会带墨镜。不愿让周围人认出,会带上口罩。
犯人被带下车时,大部分会吓得屎尿失禁、面无人色。这战士虽然行事龌龊,但倒也硬气。待主官宣读判决书完毕,一句“执行!”行刑手从车上下来,持早就上好膛的手枪,几步来到犯人身后,开保险、瞄准、击发一气呵成。随后,军医会验尸,看看瞳孔,再拿棉签在脑子里面搅搅。宣告死亡。
看完这篇文章的,估计今生都不会再敢触犯刑法。据说现在有注射死刑,其实,那个和用枪孰好孰坏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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