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亲章第十八(5)
原文: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白话:在父母亲在世时以爱和敬来奉事他们,在他们去世后,则怀看悲哀之情料理丧事,如此尽到了人生在世应尽的本分和义务。养生送死的大义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义务。”
解读:第一个重点是,对父母尽到“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作为一个孝子,其实完成了三个伦理本分的角色。这三个伦理本分的角色就是,第一个“生民之本尽矣”,第二个“死生之义备矣”,第三个“孝子之事亲终矣”,我们来好好分析这三件伦理本分的角色。
第一个“生民之本尽矣”,这是尽到了社会伦理的本分,也就是透过对父母养生送死,同时也尽到作为人民的一种本分。所以我们作为人子,同时也是社会国家的一份子,你现在对父母养生送死,事实上也是尽到了作为人民的社会伦理的本分,这是第一个伦理角色的完成。那第二个伦理角色的完成是生死伦理的本分。这个就是借着人子对父母从活着到死亡的道义责任,把它进一步扩大到宣扬应守护所有人从活着到死亡的道义责任。我们切身的就是从父母活着到死亡这样的一个过程当中,我们作为人子尽到这样的义务,也可以把它扩大到宣扬守护所有人,从活着到死亡的道义责任。所以呢,有生就有死,这种生死是大事,因此,尽到生死伦理的本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伦理本分的课题。那第三个完成的角色是孝子伦理的本分,也就是透过孝子这样一个养生送死,成为孝行典范,为人所效法,完成“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孝之终也”的这个孝子伦理的本分。
丧亲章作为《孝经》的最后一章其实有它特殊的意义。不善解者认为这样的丧礼都是对子女的绑手绑脚,但我们真正细看,会处处发现它都在讲一个真正孝子内心对父母的感恩、追思之情,自然所表现出来的外在行为。因此学者才会称儒家的学问是一种纯心伦理学,而不是功利伦理学,或者效益伦理学。这一章大家如果从内心本质去重新看经典原文,你就不难体会那些外在的身体动作,包括外在礼仪形式的规定,其实都是自然延伸而出。孝子孝心到哪里,你自然就会做到哪里,你内心够不够真诚,是不是只做个样子,你自己内心最清楚。此外,儒家制定丧礼,透过孝子典范来移风易俗,维持政治社会上的安定,后来汉代就用《孝经》来治国,用之于制度上,奠定了帝国稳定四百多年的基础。但是制度实施久了,内心本质的问题越来越不被看中,丧礼或者是一切礼仪,也就成为一种停留于形式而遗漏了最根本的纯心的仁学,所以它也必然产生一些弊病的问题。因此古人说“礼以时为大”,时间的“时”,也就是说,礼仪制度可以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但是整个礼仪的核心精神是仁心的内涵,仁义道德的仁,仁德的内涵。这个却是一个不变的最重要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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