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情,被男友在日本杀害的女生,下班回家不幸被奸杀的空姐,打着社交的出行平台滑铁卢事件,从权威媒体流出的关于“教育基金”、“变相单身税”的新政策……
一件事情的发生往往会在这个网络时代激起千层浪,其中女权问题,又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我不是说男生就绝对安全,可是事实看起来,女性还是处于弱势一方,为什么呢?现在的女性不都在争取男女平等吗?不是还有很多人说那些田园女权矫枉过正吗?为什么女性还是不能保护自己?就连自己子宫自己做主的权利都没有?那我们到底在争取什么呢?
《奔跑的火光》,我们不想被逼成英之。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大部分女性在争取什么呢?只是在争取一些保护弱者的权利罢了。是的,女性确实比男性弱,我们弱在体能上,我们弱在教育上。
妈妈说:你穿的裙子太短,你的妆太浓。
老师说:你不要把腿张开,不要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
社会说:女人要想活得好,还是要嫁个好男人。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这些反抗所谓不平等的人就像作者方方笔下《奔跑的火光》的那个英之。
这部出版于2001年的小说,平淡,甚至以几乎白描的手法描绘了农村妇女英之的一生。
英之出生于家境还算可以的农村家庭,但没有考上大学便待业在家。镇上最富的“三伙”邀请他去他的团队唱歌,红白喜事,一次几十块钱,不用体力劳动。英之想到花大价钱去读大学的伙伴,暗喜的接下了这个活计。
她第一份工资就买了一条心心念念的裙子,虽然是农村的孩子,但没有人像英之一样白净美丽,挣到钱的英之愈发卖力,戏班子里的活计们都喜欢她,其中一个叫贵清的男子,风流倜傥。对方提出骑自行车送英之回家,在暧昧中,擦枪走火中,英之怀孕了。
悲剧开始了,甚至我在看了这本书一年后,仍然记得最后那个时刻。
英之没想到贵清其实是一个草包,喜欢赌博喝酒,婚后没变的只有油嘴滑舌。
在那个年代,未婚先育的女人是耻辱的,是会被人辱骂的,英之顶着家里人异样的眼光,草草的嫁给了贵清;本来担心家里没有钱而无法娶媳妇的贵清家里心里却也没有多大乐意,在他们看来,如此轻浮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顶着两边家庭的压力,英之仍然对生活抱有向往,她想着,是不是两个人搬出去住就好了?
于是英之疯狂存钱准备盖属于自己的房子。贵清没有钱就撒娇问英之要,英之总是免不了可怜他给他酒钱。在一次贵清被误抓被当成嫖娼的进了局子,对方父母还说是不是英之满足不了贵清,所以贵清才会去嫖娼。当贵清被放回家时,英之与父母争吵时,在挑唆下,贵清打了英之。
英之逃回了家,在昏暗的晚上,放火烧了自己家,乘乱跑出来的。
等到第二天,贵清又人模狗样的在自家门外等着了,后来过了一段和平日子。不过英之想要马上修房子的心越来越强烈,她去干了脱衣女,脱一次500块钱,想着不久就能修房子了。
就算是脱衣女,英之也是有原则的,可以摸可以看,但是不能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就是另一种性质了,自己不想变成那样。
贵清知道英之在干什么,但是英之挣钱多,能满足他的要求,他就没有理由阻止她。但英之与贵清的矛盾实质上是一直存在的,英之单纯,她想得到的就一定会去努力得到,但贵清不这么想。
他对英之是有抱怨的,自己和英之比起来不像个男人,英之不小鸟依人,也不楚楚可怜,她的欲望太强烈了,她要得太多了。他开始家暴,他说“老子宁愿没老婆,我也不能当乌龟”。仅仅是因为男性的性别,他就拥有了支配女人的权利。
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英之想要与贵清离婚,甚至都表示房子可以送给你,我不要了。她想逃,甚至为了借钱不惜向戏班子里的人出卖自己的身体。
可贵清不想沦为笑话,他绑着她的身体,甚至在她逃回家时烧了她的房子,被英之执着的想要离开所激怒,贵清执着到想要杀了她全家。
贵清的疯狂也激起了英之的野性,她实在是忍无可忍,她在一次争吵中,她用计打昏了他,把他绑在了树上。英之像个疯子一样在贵清身上倒满了汽油,随即点燃了那可以毁灭一切的火。
当贵清被烧得疯狂扭曲着在马路上跑来跑去的时候,英之脑袋一片空白,就看着那一团生命之火渐渐旺盛又熄灭了,随之熄灭的还有自己的生命。
在这个故事里,英之是凶手,贵清一样是凶手。凶手还有挑唆英之出卖身体的戏班子,还有不作为的父母,还有看热闹的邻居 ……
在这个情欲和物欲都渐渐复苏的年代,先进的思想和传统的观念让两个人难以为继生活下去,有追求的英之嫁给了男权思想厚重还游手好闲的贵清,这注定是一场悲剧,而悲剧在别人看来,就是女人太作。
有人说,也许英之不去跳舞,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吧?
可是最初英之去跳舞没有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一个女人,只是因为她穿的衣服鲜艳一点,就能莫名其妙的被奸杀,这到底是社会的问题,还是女人的问题?
还有人说,这场婚姻里,英之如果后来不去跳脱衣舞,就不会闹得这么大了吧?
贵清打她不是因为她去挣钱,而仅仅是他的尊严问题。
同时英之也有非常多的地方在我们看来是很不可理喻的,为什么一个受过高中教育的人,会去选择这条挣钱之路?
可是正是因为受的教育多,才会想要不劳而获。
英之最开始是想要钱带来的财务自由,后来结婚是想要一个家庭归宿。强烈的欲望让她不甘心做一个只懂得侍奉不成器男人的女人,她从头到尾都是靠的自己,哪怕是身体。
故事里是贵清被烧死了,以一种同归于尽的方式。
但从古至今,一个人或者一个女人收到迫害,舆论的导向都会先将受害者拉出来溜一圈,惋惜之余不免有钢筋还给施暴者找理由,什么裙子太短,语气太暧昧,穿着太暴露,这不是引人犯罪吗?
被保护的最好的隐私居然是施暴者,就像故事里周围人都在劝英之原谅贵清的回头一样。被逼到尽头的英之只能选择同归于尽,但我们谁又能真正拿起火把,对待那些因为你是“女性”,所以你是附属品,所以你活该被强奸的事情呢?
离婚冷静期是在保护婚姻还是在劝遭到家暴的女性再想想能不能不离?
多次进过局子的人还能当滴滴司机拉客这又是什么道理?
逼着女性生孩子生二胎的专家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又是在那个大学学的语文?
《奔跑的火光》,我们不想被逼成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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