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还记得你的初见姑娘

作者: 勤言不勤语 | 来源:发表于2018-12-18 10:56 被阅读8次

    读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现代诗。

    先是徐志摩,“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一首《沙扬娜拉》,吟诵得才气飘飘,风流倜傥;其次是闻一多,高唱着破铜烂铁,残羹剩饭的《死水》,他的身后电闪雷鸣,大雨倾城;接着是北岛,扯着一面旗帜,“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几个大字随风舞动......

    我最喜欢的诗人要属海子和顾城。海子,他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带我去看他春暖花开的房子,他教我喂马、劈材,我们一起给山取名字,他是那么热爱生活;然后顾城把他黑色的眼睛借给我,让我看他在黑夜里面用彩色的蜡笔画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风,画下大海,画下浆果,他是个任性的孩子。

    我享受现代诗美妙的韵感,单念着,就给人一种极其美好的阅读体验,像是有人在心里面奏乐,乐声山泉一般清冽;我能体会诗句中营造的意境,或清新素雅,或凄冷寒凉,又或深邃沉郁,不管是哪一种,都叫人为之沉浸,仿佛是特地给魂体准备的丰盛宴会,酸甜苦辣,各味俱全;我也经常追随诗歌创造者的思想,他们天马行空,完全不受地心约束,在宇宙万物间来去自如,他们是非凡的魔术师,可以让每一行都长出翅膀,让每一字都开出花朵。

    优秀的诗歌具有奇妙的伟力,它可以洗涤人的内里,因而常常读诗能够让人透着空灵。我对自己最满意的一段时期正是与诗为伴的高中时光,那时买了很多诗集,一有空余时间,就喜欢翻出来读上一两篇,几乎每天没有间断的读诗,我整个人气质极佳,常有人说我身上有灵气。

    上了大学后开始尝试投稿,如果自己的诗能够住进装潢精美的诗集,这是顶给脸上增添荣光的,然而让人忧伤的是,我投的所有稿子,都石沉大海,渺无音信。这让我受了很大的挫败,我也因此渐渐离弃诗歌,我心想,既然不能给我带来些许微末荣光,诗歌就一文不值了。它既不像吉他,单往背上搁着,潇洒的样子就叫人着迷,也不像篮球,只那干拔的姿势,已经足够让人大声尖鸣,它只能藏在黑暗的角落里,自我迷醉。

    远离诗歌至今已经有很多年头,往常腾出来给诗歌的时间,这些年大多是转赠给了网络游戏,我能感受自己身上的浊气步步加重,过去他人夸誉的灵气,它早就散却罢,现在想来颇叫人懊悔。

    初见现代诗,因为她身上所散发的美感,所以我爱上她,我对她心无所求,只享受她带给我的奇妙体验,整个人都很愉悦。后来只因她未能成就我想要的荣光,就丢弃了这初心,偏见一起,黑暗的迷雾就开始弥漫,它蒙住了人的眼睛,致人看不见昨天的种种美好,所望见的,多是一片黑暗。

    这真是愚蠢极了。诗歌她给了我美好的享受,让我得到了常人所没有的愉悦,如果还能给我带来一点让人惊羡的虚荣,固然是更好的,但即使没有这点虚荣,我不还剩下很多的快乐吗?我受到了高等的教育,却是连最简单的减法都没有学会。这真是愚蠢极了。

    其实何止诗歌,恋爱又何尝不是如此。

    刚爱上一个人时,喜欢她浅浅的笑,喜欢她挽起头发的样子,也喜欢她的笨手笨脚,喜欢她的胆子小,总之什么都是喜欢的,只要她也爱我,那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两个人黏在一起,可以把整天的时间都开心完,还嫌不够,那个时候哪还会有别的奢求?只会想着给她买好吃的零食,带她去好玩的地方,看好看的电影,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好展示个干净,只要她开心就足够了。

    在一起久了,就不一样了,人变得挑剔。觉得她笨,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觉得她缠人,一有时间就要陪着,觉得她不懂事,整天就知道闹这闹那,所以会争吵得面红耳赤,会大吼大叫得近邻皆知,会囔着分手得气势汹汹......

    我终归是幸运的,在我忘记我们的初见时,她还能记起,她常常会拿起我写给她的字,你看,你当初说可以为我对抗整个世界,我一直记着呢。

    这让我很受感动,是啊,刚开始喜欢的时候,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好的,我的初见姑娘,她一直记着呢,我却渐渐忘了,真是莫大的惭愧。

    这是值得警惕的,常年行走的路,一次掉进坑里面,爬起来拍拍屁股继续向前,第二次第三次还掉进去,就该找个医生看看眼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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