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不朽。愿你我都能在不失勇气的年纪活出勇敢的模样。
——题记
青春万岁屏东县是台湾南部的靠海的一个县城,热带气候,天气有些闷热潮湿。
那儿住着一个叫阿威的少年。
阿威从小喜欢音乐。他喜欢听莫名其妙的歌,喜欢写小散文,喜欢在下雨的时候站在阳台听雨,也喜欢猫。他最喜欢五月天的歌。
他哼唱着年岁,不知不觉已过几个春秋。少年依旧青涩。
然而,身为教师的父母只希望他好好读书。
阿威并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
那个暑假,台风迟迟不来,连日的高温天气,就像我们躁动不安的青春。阿威每天骑着单车,穿梭在大街小巷,给沿街的商铺送啤酒。
他路过影音店的时候,总忍不住进去,看看有没有五月天新出的专辑,抑或是一些旧的碟片。
这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过境,暴风雨来袭。阿威只好将自行车停在路边,跑到屋檐下躲雨。书店老板瞧见了便招呼他进屋躲雨。
外面狂风肆虐着,窗户时不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雨滴汇聚在窗玻璃上,模糊了外面的世界。
阿威准备去找些书看。他经过一排排书架,却在一处停了下来。那一秒,他的心跳漏了半拍。他看到一个女孩,她正倚在书架上,手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他顺手抽出一本书,兀自地看了起来,一切仿佛静止了。
窗外是风雨飘摇,屋内是无声无息。等他合上书,才发现,女孩已不在,雨也不知何时停了。他手插在口袋里,神采奕奕地走出了书店。一路上,他骑得飞快,好似欢快的鸟雀。
当天晚上,他在本子上写道:今天,一场台风让我遇见了爱情,雨声很动听。
高一刚开学,他就用攒了一暑假的钱买了一把吉他。那是他人生的第一把吉他。拿到吉他的那一天,他笑魇如花,是最幸福的少年。最惊喜的是,他又遇见了女孩。他才知道,原来女孩和他同校。
后来,他在社团中结识了同样热爱音乐的小凯和阿斌。年少轻狂的他们随即组了一个乐团,名字叫白色问号。阿威担任主唱,小凯是琴手,阿斌是鼓手。
白色问号玩地下乐团的道路无疑是艰辛的。他们在校外租了一个不大的仓库,作为地下乐团的“秘密基地”。
放学后一有时间,他们就相约来基地琢磨着乐团发展的事。他们一起写歌,一起玩音乐,一起谈天说地,直到路灯点亮。那个时候,他们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满怀音乐梦想,从不惧明天和未来。他们在酒吧唱,在街头唱,在商场唱,不论在哪儿,只要有音乐,他们就是快乐的少年。
久而久之,乐团在校园里小有名气,大家几乎都喜欢他们唱歌。
高二那年,正值校庆。每个班都要出节目。他报了唱歌。
校庆演出那天,礼堂里坐满了人,女孩也在。他唱了一首五月天的《I Love You无望》。台下掌声如潮,台上情不能已。
女孩在众人的怂恿下捧着一束花上了舞台。他抱了她,中间隔着花。他像个傻子一样笑得很开心,而女孩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他接过花,对她轻轻说了声谢谢。女孩对他笑了。
后来,听说市里有个选秀比赛。阿威提议去试试。于是三个人满怀希望地去报名了。结果他们很快就被淘汰了。一时之间,三个人对未来感到从未有过的迷芒。他们在操场的看台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着星光,直到孤寂被寒凉的夜色吞没。
小凯和阿斌迫于父母和学校的压力决定退出乐团。那个晚上,他们三个人在“秘密基地”喝了最后一次酒,唱了最后一首歌。曾经的美梦支离破碎,乐团终究还是解散了。
那一次,他盯着那把吉他看了好久,就像是一位陪伴多年的老朋友。
离高考只有两个月了,本该好好备考的他,突然退学了。他觉得这是他这么大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他走了,带着他遥不可及的梦想,放下爱情,离开家乡。他只留下一行字:亲爱的爸爸妈妈,请原谅我。勿念。
一路向北,不会太久。北漂的他,学会了抽烟。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样的他没有未来,然而,看不到未来的人才有未来。每个夜晚,城市暗红的灯火闪烁,玻璃映着的面孔冷落。贫瘠的未来,不论悲喜,终会到来。
阿威背着吉他,消失在十九岁的夕阳的余晖里,将最酷的背影留给世界。十九岁的他,光芒万丈,清澈的眼里藏着锋芒。
从此,一把吉他,四海为家,各安天下。
一把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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